第二十五章·日常(1/2)
上午第二节课的语文课,不过这次跟以往不同的是,讲台上并没有语文老师,苏九夏身边作为同桌的轻欢也不在,因为...他被语文老师给叫了出去,正在外面走廊里给训话,当然,作为当事人的轻欢他也是一头雾水,怎么两个星期前才成为了学校的英雄,现在又成了思想出问题的人了?
“真是的,师父这家伙,又干了什么啊?”苏九夏无语地看着正在被语文老师给一本正经教育着的顾轻欢,他的表情怎么看上去好像也挺疑惑的。
突然间感到后背被人点了点,转头过去,是自己以前的同桌林华,此刻正是一副可怜像的看着自己。
“这...什么事?”苏九夏看着林华这种表情莫名地有种很不好的感觉,自从轻欢跟自己坐成了同桌以后,自己好像和林华就很少联系了。
“这是你前女友给你的信。”
苏九夏莫名其妙地接过来,看到林华还是那个表情,难道这家伙还有其他事?
看到苏九夏看着自己,只见林华突然很郑重地双手合掌,一个拜托的虔诚表情,“九夏,不,夏哥,你就是我的偶像,请教兄弟我把妹的技巧吧。”
“哈?”目光呆滞的九夏,不过他随即反应过来他说的应该是指顾轻欢那家伙,这很明显是误会了好不好,你兄弟我唯一一个求婚成功的人还死了,我比你还失败好不好。
“这,天上掉下来的,我也不知道啊。”苏九夏想了想自己和轻欢的相识经过,突然发现好像这家伙真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诶?虽然他不是林妹...
“啊?怎么回事啊?”
然而跟着陈琳萱待久了,一本正经的瞎掰的能力也有了相当的提高,于是苏九夏便开始满脸正经地口胡了一个情节跌宕起伏的凄美侠义的故事,顿时让林华向往不已,这下子更是差点就把苏九夏当作神来拜了。
“所以记住了,我们的任务是发现女性的美,而不是整天脑子里想着扒光她们!这样欣赏的不经意感会令你的魅力大增从而主动使女生往你这边靠。”
然后林华就一脸郑重地开始在苏九夏的暗示下独自趴在桌子上揣摩起了故事中的内涵,而苏九夏也默默地松了口气,口胡这种技能果然是实用,这种明知道他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却又无力反驳的诡异感如果换在了别人身上那还是真是有些愉悦...
打开手中被折起来的纸,苏九夏快速地扫了一遍,大体不过是说她之前说他是废物对不起,虽然以后不能继续了,但是希望继续当朋友之类的,还真是...自己现在倒是所谓的朋友越来越多了啊,连陈宗浩在自己被师父强行让他去道歉后也成为了他的朋友。
而且就他的态度来看,好像还是真把自己当成铁哥们来看了,这还真是让他很意外,他还以为只有你死我活这种路可走来着,也许师父的做法其实是可行的吧,你希望别人怎么对你,你先去这么对别人,你就可以为自己感到骄傲了。
“每个人都有选择过更好生活的权利,你没有对不起我,如果你需要朋友的话,现在的我应该不会差太多资格了,很高兴和你和解。”苏九夏想了想,还是按照了轻欢的教导的方式写下了这段话,然后转身交给了林华,让他重新给送回去。
“夏哥!我还有个问题!”林华像是先贤在悟道问神般继续虔诚的问道。
“啥问题?”
“如果发现...扒光了更美呢?”
“你滚!”苏九夏差点一巴掌拍飞了这个蠢货,每次都能把他的词语歪成恶趣味的词意。
不久之后,顾轻欢也进来,不过语文老师却没有进来,看看外面,竟然是把隔壁班的初风稚羽给叫了出来...额?这是什么情况?怎么又扯上初风稚羽了?
“师父?怎么回事?”
“稚羽那混蛋把他写的作文署上了我的名字交到了我们班的语文办公室了,然后就被找了。”顾轻欢一阵没好气地说,“他说什么执行计划后这边可能会更加危险,所以道重弦越准备增派人手,但这跟放作文有什么关系啊!”
“什么作文,竟然可以让老师找你谈心交流人生啊?”作文基本不及格的苏九夏顿时对这文章来了兴趣,尤其是在得知这篇作文还是初风稚羽这个精神很有问题的人写的,以这种人的世界观写出来的作文自然是对看惯了那些平平常常循规蹈矩作文的九夏有着极大的吸引力。
“喏,这个,我带过来了。”顾轻欢把手上的作文纸一甩,放到了苏九夏的桌上,看轻欢的样子,貌似是准备下课去找。
“意大利某城市有个名叫海因茨的人...额,这不是这次的作文命题吗?”苏九夏的视线开始扫视着这份作文纸。
情法与人类本质随谈
情与法,是一对自从人类出现阶级分化开始便从未停止过的矛盾冲突,自古以来,徇私枉法被唾弃,大义灭亲被赞扬,人们在歌颂法律高于人情,对背信弃义的鄙夷,对侠骨柔肠的敬仰,人们又在传唱人情高于法律,千百年来谁在谁之上的争吵,看似精彩不过是场笑话罢了,情与法,本就是个相对矛盾的量子态综合体,它们是一体的,而蒙昧的人类却硬生生地将其与自身的强与弱的本质拆解划分开了,这种病态,既是全人类的,也是情与法这种被赋予了抽象意义的观念的。
追溯两者的来源,人情产生于人的本能。无论世事如何变化,相比起千百年来不断改变的法律,人情拥有一种更加韧性的力量,他是身为弱者的人类的精神慰藉,护己护情可以说是一切物种的本能,长久不变。而看似神圣的法律,却几千年来一再地经历过改变修正,如果真是福音圣经,何须更改的如此频繁?说到底,法律不过是人类本能的延伸,强者的天敌是弱者,而弱者的天敌即是更弱者,法律,本就是一群群居的芸芸弱者为了在保护自己的同时奴役更弱者的精神武器,以本能行事的生物,却偏偏自我欺骗升华到了神圣的层次,既是人类的悲哀,也是被扭曲后的情与法的悲哀。
既然二者本为一体,何来这场持续了千年的争论?那是因为我们不愿意直视自己的本能。如果连我们自己都不愿意去直视自己的本能中的阴暗面,又怎么能彻底的解决它呢!本来共同遵守着一套法律,法律无情,残酷,但是人是可以忍受的,但偏偏人类的本质是强弱的两极,强者更偏向于直面本能,因此有的人杀人判的刑还不如别人偷盗普通物品获的罪行量大,这种熟悉的事件就是强弱差别待遇的具体表现。法律成为了强者的武器,这让弱者们措手不及,法律与弱者的碰撞,受伤的总是弱者,这样已经无力的法律,如何能不引起争论?
弱者创造法律却渴望人情的怜悯,强者拥有人情却逃避滥用法律,想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吗?问你们自己,正视自己,告诉自己什么才是最应该优先考虑的,弱者会被区别对待,那就成为强者,在你遵守规矩已经生存不下去的时候,记住你的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这并不可耻,可耻的是这个法律已经无力到逼你犯罪的社会,因为这个时候出问题的已经不是你,而是这个社会了。是谁高高在上,又是谁成为其座下为其增添战力,这一切不该有人群或是个人来决定,最终能决定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人类本质的综合体,本能。崇法是一些人的本能,顾情也是一部分人的本能,本就是无关对错,说到底,法律与人情,不过是在看谁是使用者谁是被施用者罢了,因此虽然二者不分对错,但是只要阶级差异存在一天,这场争吵就一天不会消失。
遵从自己的内心吧,在一定的场合,做出了心中最符合本能的事情,那么它就是正确的。
“这...”苏九夏还能说什么,一千多字,标准的议论文格式还真是相当难为那个没有感情的初风稚羽了,竟然能够以如此平和的笔调写出这种作文来。
虽然有些作文不是偏激,而是因为太过深入,触及到了大部分人类的伤痛所以不被接受,但是不管怎么样,这边是大天朝啊亲!这种看上去很有道理但是违反大众教育观的文章不被找就有鬼了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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