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明法(下)(1/2)
春秋之时都是以礼乐制度来作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法不过是礼乐制度的补充。当管仲在朝提出要制定明法,用法来治理国家时,堂下一些守旧的大夫便炸开了锅似地议论起来了。
如果说礼乐制度下,大家还在一起讲究亲亲,从国君到贵族还都是一个大家庭,所谓的国君也就是一个大家长而已。家人之间嘛,等级虽然森严,但身份自然是划分不清的。
那法是什么?法在一开始便是刑!刑本身就是惩罚,是残酷,等级森严的代名词。过惯了礼乐制度下亲亲相隐,刑不上大夫的好日子的大夫们怎么会愿意有个刑法在头上呢?
因此他们之中立刻有人站出来了,大夫伯偃便说道:
“宰相此言差矣。昔年,天下初立,周公制礼乐而治国家,国家始定,贵贱有序,君臣有礼。当其时也,天下虽不用法而自安。及穆王命吕侯作刑,礼乐崩坏,虽有严刑,国亦衰矣。”
伯偃话刚说完,大宗伯公孙奉己也马上说道:
“尝闻夏桀制酷法,而汤亡其国;殷纣制炮烙,而周灭其社稷。此二者皆用严刑酷法,而诸侯皆叛。且汤以七十里之地而王天下,文王以百里之壤而臣诸侯。故得天下者用德而不用刑。
今宰相一边言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希望用德行教化来感化百姓,另一边却想用严酷的刑法来治国,礼和法本来就是相反的东西,今弃礼仪而求法,岂非乱国之道?”
小白也没想到还没有讨论要制定什么法呢,现在却有一帮人出来鼓吹以礼治天下。难道他们不清楚这天下成了什么样子,光靠礼乐治天下,天下能够安定吗?
再说了,周公制礼乐是不假,那他就没用刑法啦?刑法本身就是维持统治者威严的最好武器,怎么能丢弃呢?像孔子那样坚定地要求抛弃法律,坚持以礼和德就能治天下的人,那不也用刑来诛杀少正卯吗?而管仲却仍在与他们争辩论: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物之仪表也。圣人制法以制天下而惩奸邪,所以能牧领海内而奉宗庙也。
凡治国者,一定要能够使用他的人民。使民用者,必法立而令行也。故治国使众莫如法,禁淫止暴莫如刑。先王之治国者,不淫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威不两错,政不二门。
有法度制之者,不可巧以诈伪。有权衡之称者,不可诈之以轻重。公平而无所偏,故奸诈之人不能误也。如无法,则官之失其治也,是主以誉为赏,以毁为罚,这才是乱国之道啊。”
眼见着管仲在朝堂上鼓吹的依法治国;伯偃和公孙正己等人主张以德不以法,继续按照礼乐来治理国家。双方人马各抒己见,讨论到底是法重要还是德重要。虽然大多数人都明白刑法的重要性,但人人都是趋善避恶的,当然不肯直接说严刑酷法就是要比道德感化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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