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各自的琐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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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没什么大碍,就是体质虚弱,免疫力太低,可能因为地域环境的转变,身体机能没有调节好,才引起的头昏、腹泻、呕吐等现象,简单来说,就是水土不服……她平时应该经常生病服药,所以这个药量可以适当增加……”
“好,谢谢医生。”常卫东向医生道谢之后,拿着一包药盒,一边低头翻看药品说明书,一边快步走向病房。
轻轻推门,打开一条缝,眼前的画面让他停下了动作,心里一阵发酸。病床上,半靠在床头边的成小南已经醒来,紧张地眨眼,她屏住呼吸,慢慢抬起右手,伸向床边的方以北。
些微颤抖的手,在空中慢慢试探,眼前,每一寸皮肤,毛孔里都生长着细软的绒毛。成小南似乎已经感受到了他脸上的温度,犹豫再三,手终究还是没有勇气触向那张脸,贴近时,只短暂地刮了一下眉底弯弯的睫毛。
常卫东抹去脸上的失落,故意咳了一声,推门进去。床边的方以北抖了一下肩膀,抬头醒来,揉了揉眼,神情恍然。
“手续都办好了?成小南,你也醒了啊……”
“嗯嗯,我刚刚醒的。”
方以北起身,理理衣服,语气有些慌乱:“那,你先照顾她,我有点事,先走了……”
“哎……”
见方以北出了门,常卫东面带不解地走向床边,把手里的药放到桌上,笑着问成小南:“感觉好点儿了吗,要不要喝水?”
成小南还没有回答,常卫东就倒了一杯水递给她。
“谢谢你,刚刚……是方以北送我来医院的吗?”成小南接过水,小声地问,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期望。
“是。”常卫东说出了她最想听到的回答。
成小南满足的笑了,脸上像是开出一朵。
“傻乐什么呀,小南妹妹,等田秋她们回来了,东哥给你削苹果吃……”
成小南晕倒时,离得最近的方以北第一时间跑了过来,关心地围着她;而常卫东,拨开人群,一把抱起昏迷不醒的成小南,直奔医院。
饭馆里,杜笛和姚文文吃到一半,聊得正投入,说起以前许多啼笑皆非的事情,两人都挺有共鸣。
“文文,你记得初中那时候不,你跑步摔伤了膝盖,我扛你去学校扛了一个多星期……”
“干嘛,我又不重,扛一扛是应该的,还不是因为你分散了我的注意力!”
“还有高中那次,你和隔壁班一个女生发生矛盾,我冒充你哥去给你助威,结果……”
“嘀咚嘀咚——”姚文文的手机突然响起,她接通说了几句后,想了想,问杜笛:“我有个朋友要来和我们吃饭,可以吧?”
“当然可以啊,我正好可以认识你朋友……”
十几分钟过后,一个剪着寸头,打扮十分新潮的男子走了进来,侵略性的眼神,一上来就宣示主权一般,搂住姚文文的腰。
杜笛低下头去,千万根毒刺穿透心脏,咬牙挺住。
“杜笛,这是我男朋友,很帅吧?”
“是啊,你好。”
男子翘着二郎腿,挑衅的神情:“你是?”
“他是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姚文文抱着他的手臂,小鸟依人。
“没有没有,就是朋友。”
杜笛尴尬的坐在他们对面,看着姚文文的男朋友动手动脚,而他最珍视的女孩,当着自己的面亲手喂别人吃饭,打情骂俏。
他举起筷子,眼神空洞,心如死灰。
这也许不算是世上最痛苦的事,但对于杜笛来说,这是比痛苦更加绝望。大概就是,最亲密的朋友,吃着没有资格吃的醋。
走出医院,方以北闯入熙攘的街道,雾蒙蒙的天,行人各自赶路,没有谁为另一个人停留。他一路向前,走到江边,望着烟波浩荡的江水,内心才渐渐平静。
方以北背靠着栏杆,深深吐一口气,刚刚那个梦,真实得好像一切都变成那样了,窒息感,无力感,在他失去所有的那一刻分外刺痛。
还好醒来,很多东西都还在。方以北翻出电话里最底下的那个名字,按下拨通键,那个穿越时光的悠长声调,一下子就把他从泥潭中拉了出来,云开见日。
“喂,是小北啊,哎呀多久没打电话了,外婆可想死你了……我早就想问问你到大学里怎么样了,还是翻不出你的号码……”
“外婆,我……都挺好的。”
“唉,一个人在那么远的地方,人生地不熟的,委屈你了小北,还习不习惯的?要记得多吃饭,天凉了要加衣服……”
“嗯嗯,我知道,外婆,外公身体怎么样了?”
“他呀,就是老样子,他那毛病每天吃点药,好是好不了,但也死不了。最近胃口也不错,你放心吧。”
“那,外婆你没有去打工了吧,钱……”
“没有去了,走不开呢……对了,你舅舅呀,找到媳妇了,这个月发工资还给我们打了笔钱,他有这个心就挺好了……”
“这样啊,外婆你平时多注意身体……”
挂断电话,方以北拉开上衣内层口袋,拿出一个护身符一样的小包,里面是之前外婆给的那十块钱,他握在手心,攥得紧紧的。
班会上,沈老师依然穿着那双她钟爱的红色高跟鞋,擦得锃亮,油腻的声音不禁让人心底发毛:“今天我们召开这个班会,主要呀,就是一个事情,选班干部。对于一个班级来说,班干部至关重要,责任也重大;所以,咱们就采用自我推荐和举手表决的方法,大家毛遂自荐,不用害羞嘛!”
下一秒,还是沈沫坐姿端正,气势十足的举手。
嘈杂的议论声中,高跟鞋欣慰的朝沈沫笑了一下,拍拍手提高音量朝众人说道:“大家不要交头接耳,沈沫同学很有勇气,我们是不是应该给点掌声,鼓励鼓励啊。”
掌声结束,沈沫恰合时宜地站了起来,礼貌的微笑着,走上讲台。
“谢谢大家的掌声,谢谢沈老师给我这个机会,我想竞选的职位是,班长。不管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都是一个极其认真负责的人,我相信自己可以担任好班长的职责,做好同学们也老师之间的纽带,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哇,说得真好!”常卫东激动地鼓掌,情绪高涨。
付尘冷哼一声,十分不屑:“切,真会打官腔……”
高跟鞋更是涨红了脸,自豪的微笑,点头如捣蒜:“不错,沈沫同学附和所有班长的条件,在我心里她就是最佳人选,也不用举手投票了,咱们民主集中,直接选取沈沫为班长,实至名归!”
第二个自荐竞选纪律委员的,是之前告状的那个许易,他一副三好学生的乖巧模样,上来就说自己的自律性特别强,具备充足的管理能力;同学们都听得头皮发麻,反而,这些话最得高跟鞋的赏识,她要找的就是这样的班干部。
所以,在常卫东不服气地举手,说自己也想当纪律委员时,高跟鞋满脸堆着笑,发表了一篇具有明显针对性的拉票介绍,常卫东寡不敌众,大比分落后,意料之中的落选。
在那以后,十分负责任的许易就真的对常卫东负责到底,不说迟到逃课,就连讲话睡觉,他也总是能在第一时间,摆出那张写着责任两个字的脸,也不指名道姓,只是阴阳怪气,指桑骂槐:“某些同学,请不要扰乱课堂秩序,配合一下纪律委员的工作……”
渐渐地,所有人对这个城市都没那么陌生了,记住了几个地名,认识了一些路,习惯了这片天空,和空气中风的味道。
但也只是不再陌生,还谈不上熟悉。
就像画一幅漫画,只是勾勒出了粗线条的构图,看得出大概轮廓;其他有关于细节和配色,以及画面未来的样子,一概不知。
某个发呆的瞬间,成小南脑海里就会不自觉素描出一些灰色的影子,过去那些铅笔尖触到图纸,摩擦出沙沙声的日子,在每一个白天黑夜疯长,一笔一笔地画出一个模糊不清,却是一眼就觉得赏心悦目的自己。
她想,那些被爸爸折断、撕碎的铅笔与图纸,和美好得能忍不住笑出声来的梦,也许的确是不切实际。但至少,她曾经有一段时间拥有过这些,并真实的热爱着。
此刻,她心里最清楚的轮廓,是那天抱着自己跑向医院的那副焦急的眉眼,而那副眉眼,关于方以北。或者说,她宁愿相信,那就是方以北。
来到这座有好多香樟树和银杏树、天气总是很晴朗的城市,成小南还是不可避免的生病了。但可以避免的是,父母不用再为自己担心,电话里,她嘻嘻哈哈地给他们说着每一天发生的事,除了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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