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九二章 栽赃 (终)(1/2)
“这个贱货……原来一直在演戏?”
李士群牙齿咬的咯咯直响,这次不是装的,而是真的气成这样了。
丁默邨咧了咧嘴角,硬是忍住了笑意。
真觉得比吴四宝早认识了几年,佘爱珍就肯定会对你死心踏地?
即便从和谁睡的多这一点来说,佘爱珍也不可能向着你李士群……
两个人回了七十六号,自然又是一番腥风血雨,袁殊也回去给岩井英一汇报了。
也是他向岩井英一建议,只提吴四宝贩运武器的罪名,而不提“棘刺”!
真实情况是:假的自然是假的,而这两个也不太好对付,要是让他们知道了全部的内情,肯定会怀疑吴四宝被栽赃了,万一脑子一抽,也为洗清自己确实没有参与其中的嫌疑,非要查个水落石出怎么办?
必须要消化一段时间,让这件案子成为铁案,到那时,就算这两个知道了,也于事无补了。
袁殊给岩井英一建义的时候,说的还是那句话,如果李士群和丁默邨真的和这件事有关,吴四宝一落网,他们自然就知道,日本迟早会知道这件事情,也肯定会想办法补救。
只要他们一动,就会露出马脚。
如果他们没参与,那李士群和丁默邨知道不知道这件事,对日本人来说没有多大的紧要关系。
反正也不可能让他们两个参与调查这起案件的。
汇报完之后,岩井英一又和原田熊吉和袁殊商量了一下,如何处理佘爱珍。
三个人的意见比较一致:如果能证实佘爱珍确实与贩卖军火,“棘刺”的事情无关的话,就放了她。
张啸林死了,季云卿也死,还留在上海的这些青帮头目,要么坚决不会和日本人合作,比如黄金荣这样的,要么辈份不够,声望太低。
而日本人也不想季云卿和张啸林遗留下的势力,彻底落到李士群的手里:和不能给袁殊机会插手七十六号是同样的道理,即要用,更要防,坚决不能让哪一方彻底做大。
这样一来,佘爱珍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收拢张、季二人的门徒,另起炉灶,不但能制衡七十六号,更能做一些七十六号不好做的事情,比如贩毒。
日本人再不想养出吴四宝这样一个反骨仔来了。
吴四宝为何能帮军统把武器运进租界?
按道理来说,这是李士群和丁默邨也做不到的事情。
根本原因就在于,吴四宝在替日本人贩毒,就连各处关卡,都不怎么查他。
但佘爱珍不一样,她没有七十六号的身份,只是贩运烟土的话,该查还是会查。
这样一来,留着佘爱珍,比杀了她更有用。
也不用怕她会继续和李士群眉来眼去,勾勾搭搭。
李士群肯定能想到,原本派他派去监视吴四宝的佘爱珍,早就肉包子打狗了……就算李士群一时半会想不到,日本人也会想办法让他知道这一点!
案子到这一步,基本算是告一段落了,剩下的,早需要水磨功夫。
比如调查李士群和丁默邨。
岩井英一和原田熊吉还丰收着一丝幻想:但愿须贺彦次郎能在昆山或是功州抓住马三虎和何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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