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跟我混吧(2/2)
这些话其实是王义顾刚刚才想到的,不过对于组建自己小团队的想法确实一只存在的,虽然自己现在和破风以及家的合作正处在蜜月期,但是自己一个人终究还是一个人。最终还是会逐渐处于哥哥比较劣势的处境,但是如果自己能够拉起一只队伍,并且用自己的知识来帮助他们成为这个游戏里的顶尖玩家,那么以后无论自己想要做什么底气也都会更加足一些吧。
王义顾可是清楚地知道之后各个角色会变成什么样子的,但是无论是什么角色,只要等级达到一定程度,这个程度不用很高,三十级足够了。就现在来看,自己如果遭遇一个四人队伍的三十级玩家,如果想要击败他们,自己至少也得是有四十级才行。但是这愈加宽长的经验槽就说明了这种事情根本没有可能,又或者自己身穿一身史诗装备打假紫玩家,但那投入也太大了,毕竟虽然现在来说,领主神器是可以交易,但是史诗绝对没有可交易的可能性的。
以此种种可能,让王义顾觉得建立一支属于自己的精英小队,是势在必行的一件事,在这种队伍建成之后,无论是和他们产生了矛盾也好,又或者是作为雇佣兵进行暗杀或者斩首行动,甚至只是攻略副本,也能有很大的优势。
而大壮就是王义顾第一个想要拉拢的人,不只是因为大壮心思单纯并且和自己的缘分也很好,更重要的是,大壮虽然有些憨厚,但是作为一名剑士,一名使用巨剑的剑士,他挥剑的动作和在某些时刻面对怪物的举动,都让王义顾有一种这人是高手的感觉,但是大壮的性格却和高手两个字几乎挂不上关系,这也让他有一种大智若愚的感觉。
而在刚才对牛头先锋的击杀过程中,更是让王义顾确定了这样的感觉,因为大壮的剑虽然很像是无意识的挥动,但是在挥动的过程中总会不自觉的去调整自己的姿势,几乎随时都在维持着一种马上就要格挡的姿势。
“大壮你为什么会选择用巨剑,额不对。你问什么会选择剑士呢,你的力量应该更加适合去当圣职者啊。”王义顾看着依然在思考的大壮问道。
“啊,啊……”大壮似乎没想到王义顾居然会问自己这样的问题,思索了一会回答道:“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啊,我表哥让我选的,然后我就选了,就成了剑士了。”
“你玩过剑士?”
“没有啊,但是我在老家玩游戏的时候就喜欢砍砍杀杀的,我表哥问我想玩什么我就说我想玩能砍杀的职业,他就告诉我选木棒了。”
天才?不至于吧,这个游戏应该没那么吃天赋才对啊。王义顾想着又问道:“那大壮你在学习连突刺,空中连斩和银光落刃的时候是怎么学的?”
“就,看了一遍,然后林纳斯跟我说自己用一遍就能学会,我就用了一遍然后就学会了啊,大哥你一直问我这些干嘛?”
天赋啊,转职成剑魂简直无敌啊……王义顾回答道:“没什么,好奇而已。进下一个图吧。”王义顾决定先不对大壮表露更多,等到大壮真的来了自己这一边之后,再好好的跟他讲一下剑魂的事情吧。
进入下一个房间,这个房间里没有什么特别的怪物,只有几十只哥布林,王义顾多喝大壮的伤害对这些哥布林真正做到了可以秒杀的地步,但是依然像上一次一样,王义顾带着大壮偷偷摸摸地绕进了营地,来了一波刺客信条,然后在一一将帐篷打开,清空了这个房间。
接下来就是领主前的最后一个房间,也是牛头护卫首饰的产出地,只不过这一次是两个人一起进的副本,而且两个人的伤害都很高,这也就意味着牛头护卫的正面防御即将变成无效防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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