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赴宴(1)(1/2)
秦王府设在宁德坊,从嘉善坊过去,需要穿过整个内城,要小半个时辰才能到。秦王李琉,是皇帝宠爱的王德妃所出,王德妃可是琅琊王家的贵嫡女,原本一众朝臣都以为皇帝一定会立李琉为储君,结果皇帝却非常出人意料地立了长子李疏。
如果说楚王李毓的生母不过是个昭容,那李疏的母家就是寒酸至极,太子不过是一个女官在伺候皇帝之后偶然临幸的产物,若不是前两位皇子早夭,李疏也不会凭借着长子的身份成为太子了。
秦王,本也是个极好的封号,西唐历代不少君王都曾被封为秦王。倒是楚王……不是败家子就是浪子,唯一算得上出名的,就是往前数五六代的那位楚王殿下,传说他仪容之美,就连出个门都要把车帘紧紧捂住,生怕自己的面容在无意中勾引了大街上的大小姑娘,最后英年早逝,说是得病死了,那病还是花柳病。
这是楚昭华在上辈子听得耳根都要起茧的八卦。那些贵女进了普渡庵两三年了,斗也斗不出结果来,反正就是不能出去了,只能说说八卦。那八卦简直让楚昭华大开眼界,大到一些宫廷秘闻,小到某某侯爷有次上朝怀里还揣着只肚兜——多无聊,这到底是多无聊。
如果说名字代表了父母对自己儿女的期待。显然在皇家,这民间规矩是绝对不适用,这得多希望自己的儿子成为败家子才把李毓封为楚王?
除了楚昭华,李毓还带了朱红和念奴随行。既然是家宴,带着莫十一这样的高手显然就是昭示着和秦王不睦,虽然的确是不睦。太子和秦王对峙各自培植自己的势力多年,就差撕破脸了。而李毓是太子一派,秦王要是动手,最先剪除就是李毓。
朱红和念奴垂目坐在马车里,身子随着马车行进偶尔摇晃一下。她们虽然没说,可是楚昭华一眼望过去,就看出她们的靴子中各自藏了匕首,念奴的衣裳还是特别缝制过,袖子里有许多小口袋,塞满了各种药粉。
楚昭华身无长物,原来随身带的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在崇玄山上就收走了,现在她什么兵器都没有,却比她们还坦然,靠着马车壁打起瞌睡。
终于,朱红忍不住瞪了她一眼:“喂,等下你可不要给公子丢脸。”
“……何谓丢脸?”
朱红愣了一下,冷笑道:“自然是把你在江湖中打滚的那种粗野带进去。高雅的丝竹乐声可不是给你催眠的,满桌佳肴也不是让你胡吃海喝,总之,你不要丢楚王府的脸。”
楚昭华抱着靠枕,懒洋洋地开口:“唉——”
朱红等着她的下文,结果她叹了口气后就没有了,这种感觉就像你对着一堵墙拼命拳打脚踢,打得大汗淋漓、痛苦不堪,结果那墙岿然不动。
马车停下,念奴撩开车帘,当先跳下车去,显然已经到了宁德坊内的亲王府了。朱红看了她一眼,也跳了下去。她重新整理了下脸上的银制面具,慢慢地爬下了马车,亲王府迎客的管家看见她竟然不像朱红念奴那样手脚利落地跳下来,反而愣了一下。
楚昭华不知怎么有预感,今晚的家宴根本就是场鸿门宴,她从前从不藏拙只是因为武力太高,一切阴谋诡计在实力面前根本形同虚设,可是现在不同,楚王府既然有莫十一,秦王府自然也会有别的高手。
管家把宾客带入正厅,就静立于门外听候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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