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国家理论(2/2)
利益任何时期,任何朝代任何人都拒绝不了,你要是以为有多少像春秋那种周礼倒是不现实。那个时代打仗都要互相等着对方摆好战型,现在这个战国时期连睡觉都要睁半只眼睛担心对方破营。
“先生说言甚是有理,如此倒是有劳于先生了,我府中也无官位,怕是苦了先生。”
至胜心中也很激动,或许自己的才华将来能够得到发挥。眼前的他不会在乎的,“至胜本就是卫国野人一个,今跋山涉水来到咸阳,幸得饭食,心中已经激动不已,岂会有他求,只希望能为太子出谋一二。”
“汝非商鞅之徒?怎么来自卫国?”
“+吾乃是法家之徒,商鞅亦是吾师傅。”
真是难得的爽快人,公子刺一想此人至少不是秦人,打消了成为奸细的可能。
或许像其他山东六国的士人一样想前往咸阳如商鞅、张仪范雎一样得到重用,只是这个至胜最终却选择了他,。不管对方是无奈选择,还是真的内心所图重大,能够成为第一个主动投奔自己的法家人物,他心里也是高兴不已。
两人随后交谈了很多法家的事主张,从管仲、子产谈到了吴起、商鞅、申不害之流法家措施理论。
法家就是务实,注重开拓进取,秦国之所以能够一统天下,不能不说是法家的功劳。
难怪法家能够在这个时代这么吃香,政治上“独步天下”,他们强调的“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实际上是老百姓所求,一种有利于保护利益的武器。
而之所以能够得到各国大王青睐,那时因为法家借助君王的力量推行理论并实践,最终却不得不为君王服务。
实际上王权才是之高无上,而法律才只是一种利用的工具。
公子刺心里有了答案,法家或许可以利用,不过如秦国这样的严苛法律其实也并不可取,不然怎么不到二世就完了勒?
法律为赵国的君王服务是可以的,还需要结合儒家的德治思想如君权神授,天人合一的理论或许更适合赵国。
不过,道家、兵家、墨家、阴阳家……难道不能一起服务于国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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