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馒头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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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也可以送,可以送凝泪滴,这也是种,喜欢清河仙子的那个凡人,最后死的时候,眼泪滴出了个心形,长成了凝泪滴。现在代表着的意思就是,你对我很重要。
这是一个唯美的爱情故事,人们总是在追求爱。前世,就算明白牛郎织女最后每年只有一天见面的时间,也依旧期待着能有织女一样的巧手,祈祷着自己也有如此唯美的爱情。
现在,人们依旧在拜祭清河仙子,祈祷自己能有一双那样的巧手,祈祷自己有个那样唯一的他。
“小瑾啊。”九歌摇摇晃晃的走着,一点都不顾自己现在是女子,“王...小九。”夜瑾迟疑地说。
“你起的名字真难听。”
“小九儿?”
“喜欢这里么?”冲着旁边的男人眨眨眼,回头用手里的栀子碰碰夜瑾手里的。
“喜欢。”这么多年,除却当年一直在皇宫,就是跟着王爷各地强抢美少年,哪里出来玩儿过。
“不过话说回来,很庆幸这只是一个小镇!”九歌甩着手里的栀子,不一会儿,瓣都没了。
“哎,逃过了我的手啊!”这样的节日,以前,估计是夜倾城最喜欢的了。
一旁的男人们都使出各种方法吸引女子的注意力。看到两个天仙似的女孩,当然不放过任何一个表现的机会。
“姑...娘...”一个脸粉红红的少年站在九歌面前,脸上的些许雀斑显得很可爱,结结巴巴开口,九歌冲夜瑾挑挑眉,娇羞一笑,抛个媚眼过去。
少年脸更红了,呆愣了一下,羞怯的低下头,不敢再看面前的人,她就像人们形容的清河仙子那么美。
“就是...就是...这里的...习俗,女子找不到...找不到...心仪的人,也不能丢...不吉利的。”手里递上栀子,飞快的跑掉了,好像背后有什么追他。远处传来一群人的哄笑,和少年气急败坏的声音。
“哈哈哈哈……”九歌笑开了,就连夜瑾被这气氛感染着也勾勾唇角。
“仙女姐姐,给你的。”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跑过来,手里拿着一枝凝泪滴,小身子一扭一扭的,特别可爱,奶声奶气的小声音简直要把九歌萌化了,她接过凝泪滴,不顾形象的蹲下来,亲了亲他的小脸蛋儿,“吆,宝宝几岁了,就来送!”
小男孩再扭扭,摸摸自己小脸蛋儿,“这是非礼!”九歌愣愣,和夜瑾对视一眼,开怀大笑,夜瑾也勾勾唇角。小男孩转身挥挥手,对九歌说,“我有喜欢的人了,这是哥哥给的。”指指她手里的凝泪滴。
九歌起身,抬头看去,远处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男子,不算有多漂亮,但是,却给人宁静的感觉,能让人在夜幕中一眼看见,然后忘记身边的喧嚣。
灯笼烛火虽亮,却看不清他衣服的颜色,隐约望去是青色,淡淡的微笑,半隐在夜色中,有几分淡雅,有几分寂寥。
九歌回了个微笑,衣摆被人拽了拽,“我叫时墨,”小男孩仰着头,“哥哥不好意思来,他说,只是觉得你很美,没有别的意思!”
九歌想,这个男人还真是想得周到,但是,有些可怜!
时谦不会想到,自己只是送了次,就被认为很可怜了。
九歌弯腰,拉起小男孩的手,笑的嘚瑟,“来,时墨,姐姐送你哥哥一个礼物。”转身挡住刚才男子的方向,牵起时墨的手,在手心吻了一下。“好了,礼物。”
夜瑾在旁边看着,抿抿唇,这是看上他了?那她有义务帮王爷‘请’他回王府。
时墨眨眨眼,高举着小胖手,跌跌撞撞的向回跑,“哥哥哥哥哥哥。”不带喘气的。
“九儿,”夜瑾试探着问问,被时墨跑起来的姿势逗乐了的九歌回头,掩饰不住明媚的笑,“嗯?”
“要不要属下把他‘请’回王府?”刚才她看了看,长的很平常啊!若和雪公子比起来,天上地下之别,若和...他...比起来,嗯,更比不上!
九歌小心脏颤了颤,夜瑾,好可怕!!!
“他残疾。”
九歌暗道,抱歉啊,时墨他哥,拿你残疾说事,但是,这是在救你。
九歌郁闷啊,这只是给残疾人一个爱的鼓励,夜瑾太神了!“但是,刚才...”夜瑾也觉得他配不上王爷,但如果王爷喜欢,就要请回王府。
“小谨姐姐,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啊?”九歌学着时墨的声音,拉着夜瑾的衣摆晃来晃去说道。夜瑾脸腾地红了,转身望向前面。
欢声笑语都仿佛远去,剩下的都是他的一举一动,从小时候她还是一个卑微的宫女开始,从他不嫌弃她,赏了她一口吃的开始,他就已经住在了她心中。
只是,这将是没有结果的吧!就这么看着他娶妻,生子,然后...
九歌望着她就明白她在想什么了,真是的,她是没谈过恋爱,也没有他们的阶级观念,但是若自己喜欢都不能追,还有什么意义?
就连时墨他哥,都敢追求美好的事物。话说,忘了问问他叫什么……不过没关系,反正只是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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