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公元317年 幽冀辽 内道 12(1/2)
第十五章公元317年幽冀辽内道12
从东晋开始直到隋唐,道家的治世理念又显现出来。使我们必须看清儒道的关系。
儒家的核心是人性论(个人)需要服从社会。当时儒学人性论最高端是‘君子’。而君子就是完全服从社会的人。
道家的核心却是社会观需要顺从世界观,即社会要顺从‘道’这个自然规律。你要造个潜水艇,用社会的仁义‘道’做指导是不行的。
西周农具还是以铜器为主,平民用不起在当时还像黄金一样贵重的铜器,公有的井田制是其农业生产的必然。在战国时期,随着块炼铁(还是很落后)农具的普及和农业技术的发展。不用官员督导,就能家族就能生产更多的粮食,产生更高的赋税。这样由公有制转变为私有制的土地改革开启了。
以土地公有制转变为私有制为核心,任何阻碍这一转变的事物都要被扫入历史。生产不再需要更多的官员督导,采邑制便成为土地私有化的阻碍。公侯伯子男层层上贡更加削减了国家税负。那么如何打破世袭世禄的采邑制成为变法的攻坚。世袭世禄的贵族们有枪有人,也不会束手就擒。
这样,根据事实情况,制定现实办法的‘道家’的作用显现出来。
在战国时期,最先成功的是道家。道家不同于后来的道教,道家是实行黄老之说,而推行政治的一帮专业官员。他们宣传老子的世界观,审时度势的治理社会。
他们宣传老子的社会观绝对顺从世界观,政治随时而变。采用黄帝的办法来治理国家,这里最绝的就是黄帝的办法。黄帝已经逝去了两三千年。甚至有没有这个人都很难考证,他们的办法到底是什么,没有一个人具体的知道。所以。他这个说法,很适合专业官僚们‘揉捻’。看似追远,其实是用的自己的革新方法。
道家的核心就是社会观需要顺从世界观,即要顺从‘道’这个自然规律。
孔子建立儒学时,推崇周公,希望以周公的方法治理国家。现实中,孔子还未看清世间变化,不认同‘道’和万物有变化。崇拜近古人士的孔子却做了复古之实。因为周公的治理方法,非常明确。《周礼》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律书籍。周公的那一套就是公侯伯子男世袭贵族的采邑制。孔子这样其实是维护了旧的奴隶制。孔孟的治国方针出现‘方向性’错误,反潮流是早期儒学不张的主要原因。
而道家就是审时度势的来治理国家,成为新的改革家。战国时代由井田制改为私有制,官员的世袭世禄改为郡县制,已经成为中国历史的大势所趋。
百家争鸣,在战国,道家可谓做到了一马当先。他们在整个战国时期,可以说是最成功的。
也正因此,道家走出了更绝对的人物,这些人物甚至只以统治者为服务对象。以法为制约社会的最高原则,这些人就是法家。在中国很多时候法道混淆,笔者认为法家属于道家的极左派。可以分离出去。司马迁在《史记》中,将韩非与老子的传写在一起,也代表了当时汉朝学者也认为法道不分。(司马迁的父亲是道家学者)。
道家在战国时期非常成功,推行了土地私有制,并以土地私有制为核心,任何不符合土地私有制的都得改革,以此破除了世袭世禄的采邑制。而法家属于道家中的极端派,其甚至不考虑道家的根据现实情况而治理国家的观念。在他们的心中,所谓的现实情况就浓缩为富国强兵。一切围绕着富国强兵这一理念开展。
从商鞅起,明确提出的国家理念就是耕战理念。一切围绕着更好的耕种,更有利于打仗来治国。这在争霸天下的战国后期还比较吃香。战争中国家不团结就没有明天,往往推行极端的*。二战中,英国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兵营,而美国的罗斯福总统也连任四届,这都是战争时期的特殊现象。但是,这种极端的*不适用于和平时期,极端的专政完全压制人性,完全顺从统治者的极端*,这种极端*不适合于和平时期。司马谈曰: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
秦朝的崩溃使法家变得臭名昭著。指鹿为马的法家被人憎恨。西汉时,一位学士对崇尚道家的窦太后说他崇尚法家,窦太后马上命人把他扔进野猪圈,再扔给他一把匕首,让他和野猪拼命。他不是崇尚法家吗,窦太后的法律就是叫持有这一论点的人与野猪拼命。这是对法家最大的讽刺。法必有心,法上必有法。
这样政权又回到了温和派——道家的手中。道家审时度势的提出来墨守成规,使得道家在治世的这个道路上又获得了一定的成功,就是文景之治。
汉朝之后,每当社会现实情况发生巨变,既定道德无法指导现实生产,道家便会崛起。实事求是,摸着石头过河,与时俱进,岂不都和道家的审时度势相通。
虽然仁义还是永远的道德核心,可是却没有更适合现实的‘礼’,旧礼却无法指导现实生产和社会生活。因此从东晋到隋唐,道与儒可以分庭抗‘礼’。
道家做事审时度势,很多时候表现得恰到好处,那还要外儒内道干什么?
道家的核心就是社会观需要顺从世界观,即要顺从‘道’这个自然规律。那么我们今天所能了解到的最高的自然规律是什么?无非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他可以来指导大自然,对个人的发展也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他不能用来指导‘人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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