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名为白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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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白魔君最近在研究做饭,还想去参加电视上在播的那个十三道风味那个节目,只不过用的都是魔族的食物,心肝脾肺肾,毒果蛇虫什么的,人类大概还不能适应。青狐在魔族学校监工,也不知道这学校啥时候能修好,狗靥在长乐这边潜伏多日,还是得到了一些有用的消息的,比如说,魔种的存在。
魔种的意思不是魔族,而是人类身体里含有的魔族的血脉,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魔种是非常非常危险的,因为人类的躯体往往不能承载魔族的力量,一旦在某个特定的时候,力量暴走就会造成极其庞大的灾害,摧毁一座城市也不是没有可能。
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一次魔种狂暴的灾害,一个魔族手下在完成判官交代下来的任务的时候,路过人间救了一个农家女子,后来魔族与女子相恋了,等到被发现的时候,女子已经生下人类和魔族的孩子。这个孩子身体里有一半魔种的血脉,未长成年就爆体而亡了,那个村庄,也随之陪葬在大山深处了,某山体滑坡就是这个原因,整整一个村庄没有了。
人皇的知了此事震怒不已,在三界会议上强烈谴责了魔界大帝奇灵,后来魔界和人间的交往限制便加强了许多,当然,三界会议是在神魔大战战后重建时采用的三方对话的形式。
但是在三界会议之前,仍有许多三界互相通婚产生的血脉,统一称为灵族,魔种只是这些灵族的一支,还有一种是仙人与人类通婚的一种,被称为神种,神种中的部分群体便成为后来的屠灵一族。
现代遗留下来的血脉已经越来越少了,因为一部分已经被驱逐到了隔离三界的虚空之中,一部分是身体承受不了血脉的力量早逝消亡了,只有极少数一部分能存活下来,并成为一方人物的存在。
这次在市中心商场散发出的魔种气息,引来了人皇和魔君的持续关注,因为已经很久,大约有千百年了吧,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事件了。
狗靥可以确定的是,魔种不是长乐就是景安,这两个人气息相近,数年青梅竹马的日子让二人的磁场几乎相同,判别是否是魔种的方法为数不多,一般来说,魔种要么是早夭,要么是一生平安顺遂,除非哪个人身体中出现畸变,魔族的特征显现出来才能确定。
非白听完了狗靥的汇报,也觉得还可以再观察观察,也就不急着把他召回来了。
新学期开始,学子们纷纷投入紧张的学习生活中去,长乐的班上却发生了一件事情,如平静的湖面投下一粒石子,久久波澜不平。
地理课,上课铃声刚刚打响,刘国志引着一个穿白衬衫的男生走了进来,上了讲台。
“大家好,我叫白泽”身材颀长,皮肤白净的男生扶了扶架在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坏坏地笑了笑说道。
瞬间引爆全场。好帅啊!!!!!!!!!!!、
全班女生简直沸腾尖叫惊叹,刘国志挥手拦!拦!拦不住啊!
如此大的动静引得隔壁班的同学也纷纷跑出教室过来看,早就听说二班要来一个转学生,隔着玻璃偷窥的学生也是脸红激动不已,卧槽,真的好帅。
安慕希更是直接从座位上跳出来:“吾乃侍奉无上至尊之人,作为先锋而来,宣告汝等死亡!”
白泽的嘴角弯了弯:“overload,mylady”
安慕希瞬间化作小迷妹,星星眼看着白泽,眼中尽是一片遇到自己人的欣喜和感动。不怪安慕希说的话没头没尾,这种狂拽炫酷斯文帅气雅痞的感觉,也只有在白泽身上看见了。
长乐也被这阵仗吵醒了,眯着眼看了看白泽,脸型有点像娃娃脸,但又不是稚嫩,黑色短发,眉形俊朗,茶色瞳孔有点深邃,看不清情绪,眼镜背后是一双勾人的桃眼,笑起来有一排整洁的牙齿,竟然带着似有若无的梨涡,整个人看起来就是...
好帅啊!
如果是看惯了林景安的温柔书生气质,眼前的这个男生绝对算的上是坏坏男生那种类型啊,真的雅痞啊!
活了十六岁的长乐,难得发出这样的感叹。
闹哄哄了一阵,刘国志终于把场面控制住了,要给转学生安排座位了,那么,谁会是这个幸运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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