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疑点诸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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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什么样的情况,才会导致这么奇怪的姿势?”百思不得其解的莫非,忍不住有些懊恼的低喃一声。
“是啊。”这时,不远处的刘曦听到他的话,回头应和着说。
看来在观察完现场后,她也产生了同样的疑惑。而且她的疑惑还不止这一点,因为她又紧接着就说:“疑点还不止这个。”
说着,她指着驾驶座的位置:“当时的沈瑞已经已经醉的不省人事,既然如此,凶手为什么要在这空间狭小的车内动手?虽然沈瑞的车子十分高档,内饰空间也相对比较宽敞,但终归没有直接把他拖下车再动手,这样来得方便。”
“确实。”莫非认同的点头,他实在想不明白这次凶手的行为为什么会那么反常,同时默默的在心里将这件伤人案的几大疑点细细罗列了一下。
第一、案发现场的位置。前两件凶杀案的案发现场都是在鲜有人去的西郊废弃仓库,在那里,凶手就有着足够的时间可以慢慢折磨和杀害受害人,借以发泄和报复心中的仇恨。可这次的破旧停车场,虽然也相对比较隐蔽,但终归是位于高峰期比较热闹的学院街,并不能完全保证一定不会有人来。
而且从现场的情况看,凶手也并不是无法做到转移作案现场。毕竟现场并无任何打斗的痕迹,也就是说当时凶手应该已经制住两名受害人。既然这样,他又为什么迫不及待的在这个随时有可能有人进来的停车场动手?而不是转移到更隐蔽的西郊?
第二、现场遗留的证物。前两次案件,这个凶手可谓是干净利落,不留痕迹。而这次,不但两件凶器全都遗留在现场,还有很多其他蛛丝马迹。
第三、不合常理的作案手法。凶手手里明明有刀,为什么却选择用石头砸伤张庆,还导致张庆这么奇怪的姿势;也明明可以把沈瑞拖下车,却非要在狭小的车内动手?
想着这些,莫非忍不住苦笑的低喃一声:“我怎么越想越觉得这次的凶手和前两次凶杀案的凶手不像是同一个人?”
“我也有同感。”刘曦也是认同的附和。
“算了算了,不想这些了,再想也没用,一切就等明天鉴识科的化验结果出来吧。”已经头大无比的莫非猛地甩了甩头,转而望着胡海义问:“对了,胡警官,这次案件的第一发现人呢?”
“他已经回去了,毕竟时间那么晚了,而且经过询问,我确定他与本案无关,只是一个恰巧经过的路人,所以我也不好强留着他。不过顾问请放心,他走之前我已经通知他,让他明天到局里来做一份详细的笔录。”胡海义回答,同时对马冠霖说:“小马,快把李先生的口供记录给顾问。”
莫非虽然对于胡海义这么快就让第一发现人离开这件事有点点不满,但是想到对方也有多年的刑侦经验,应该不会判断错误,而且他说的也有道理,就也没有多说。从马冠霖手中接过口供记录后,低头仔细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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