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舍本逐末(1/2)
齿形的切割面?长度二十公分?难道说是小锯子?
可是不说凶手是如何杀完人之后把必定带着血液的凶器销赃的这种复杂的事情,就是最简单的,一把锯子怎么能带入有金属探测仪的展厅,这本身就是个问题。
难怪这案子会难倒长安分局的刑警了。我仔细观察了一下死者的样子和现场的痕迹。
皮肤暗黄,因为血流过多至死,都会呈现这种样子,尸体倒在血泊之中,浑身被鲜血染红,地面也是个相当完整的血泊。
周边没有特殊的痕迹,除了,滴落在地上的几滴血。
这几滴血从死者的方向往一个方向滴落,那就是展厅的大门。
之前已经提到过,地上的血迹,如果是呈现圆润的水滴形状,那就代表着血是滴落下来的,如果血迹的后面带着小点,那就是血喷溅出来的,或者是甩在地上的证明。
而现在看来,这血迹告诉了我,这应该是凶手拿着凶器在行走,行走了几步,血就滴落了几点。
其实没有必要那么的麻烦,只需要将在场的所有人身上到处都搜一遍,找出他们身上是否有血液反应就行了。
不管是怎么处理凶器的,最终手上或者身上都会留下血液痕迹,这是清不干净的。
因为地上的这几点血迹,就代表着凶手是带着上面残留着足量的血液在行走,而在滴落了几滴之后立刻就不滴了。
这代表凶手发现了凶器上面的血,然后把它藏进了身上。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将全场每个人全都扒,光了衣服检查身上有没有血迹痕迹,且不说浪费多少时间了,就是这么多人众目睽睽之下,警方要顶着的压力也不小,这就是为什么让我出马的原因了。
之前已经检查过所有人身上是没有凶器的,但是那种检查最多只是停留在摸摸索索的程度,还没有变态到把所有人扒,光。
时间过了五分钟,猴子凑到我跟前问我:“队长,实在不行,咱们就把所有人全部扒,光,丢人就丢人,案子得破。”
话倒是说得简单,但是站在我这个位置上,有些事情就不能这么处理,否则的话我来的意义就不在了,虽然对我来说破案肯定是最重要的。
这案子的难度其实不大,只要想清楚对方是怎么处理凶器的,找到凶器一切就很简单了。
先杀了人,然后趁乱进入到卫生间,把凶器冲入下水道呢?也不太可能,凶器的长度和宽度,都不容许凶手这么做。
正在这时,走过来个一脸稳重的男子,身上一身西装,从品质上来看非富即贵,这是主办人吗?
这种时候能在这里这样肆意走动的,应该八九不离十了。
果然如此,这人过来之后一脸笑嘻嘻的样子和马义队长寒暄,捂住耳朵也能清楚他在说什么,无非是鄙人真是没想到能在这里发生这种事,几位警官辛苦了,请务必破案,将此时的恶性影响降到最低。
和我想的差不多,他就是这么说的。
不过,主持人,应该是他的人吧?自己手下的人死了,还一副笑嘻嘻的样子,还真是……至少装装样子吧。
没有去管他,我突然注意到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于是蹲在地上观察着死者的尸体,还有散落在周围血泊里的十几张a4纸。
上面写的全都是主持的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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