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傻了吧,爷有枪!(2/2)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章打结听到一连串的清脆响声,一股烟雾从吴畏的身边升起,让他的背影在章打结的眼中变得飘渺起来。
“我X。”章打结大吃一惊,立刻意识到,吴畏竟然有枪。
吴畏当然有枪,而且不是小好是大好……呃,错了,不是一把是两把。一把是当初在商队里时于靖给他的九二式手枪,不过于靖这家伙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忘了,没给吴畏备弹,所以枪里的子弹打一发少一发。
另一支枪是缉私队高级探员张正的配枪,他被吴畏爆头之后,这把枪落到了阿飞手里,后来三个人分别的时候,阿飞又把这支枪送给了吴畏,同时交给吴畏的还有两个装满的备用弹闸。
只从这一点上来说,显然阿飞对吴畏的关心程度要比于靖高得多。
吴畏在射击上的天赋相当不错,基本上就相当于蓝胖子大电影里的胖虎,和无畏的描边枪法比起来,吴畏第一次开枪就隔着几十米爆了张正的头——虽然他当时想打的是张正的肚子,但是谁又能说主角光环就不是实力的组成部分了?
因为子弹补充不易,所以在正常的情况下,吴畏是舍不得用枪的,相应的也就没有这方面的意识,直到被射箭的救世军骑兵提醒,他才想起来,远程输出手段自己也有啊?别以为坦克就不会闪现。
这一次吴畏连开了三枪,瞬间放翻了两个人……和他们的马。
吴畏命中虽然不靠信仰,但是也不是因果率武器能每发必中,所以他优先选择射马,比起骑在马上起伏不定的骑兵来,战马的体形更大,目标也更稳定。
本着节约的精神,吴畏只开了三枪,目标是追得最近的两个人,并没有射击落在后面的那两个人。他有把握在后面两个骑兵之前接应到被追杀的人,有可以重复利用的黑刀在,他就没必要浪费子弹了。
这一次吴畏的射击实力再一次得到了体现,三颗本来奔着战马去的子弹只有一颗完全打在了马上,还有一颗击中了挥刀的骑兵,把他从马上掀了下去,最先发射的那颗子弹击中了骑兵的腿然后穿透过去,打进了马肚子。
综合下来,三颗子弹击中了两个骑兵和一匹马,那匹可怜的马挨了两枪,摔倒的时候把骑兵压在了身下。
没有中弹的两个骑兵当中就包括那个拿骑弓的人,看到同伴应声落马后,他下意识地向着吴畏举起了骑弓,然后看到吴畏一脸笑容地对着他举起了手枪,样子似乎是在说,“傻了吧?爷有枪!”
几乎是电光火石之间,骑兵做出了一个艰难地决定,考虑到可能带来的后果,显然这个决定的艰难程度远超鹅厂当年那次。
骑兵挥手扔掉了手里的弓箭,然后伸手抽出马刀,英勇地向着吴畏发起了冲锋。
吴畏看着一无反顾策马奔腾的骑兵撇了撇嘴,随手把枪塞进口袋,接过左手提着的黑刀挽了个刀活动一下手臂,然后双腿叉开微蹲马步,大喝一声挥刀斩落,将冲过来的骑兵连人带马劈成两半。
看到吴畏收起手枪的动作后,正想提醒他小心的章打结动了动嘴巴,在漫天血雨当中把已经到嘴边的话收了回去,在心里琢磨要不要找个机会提醒一下夜月,为毛这个平时看起来安静礼貌有教养的吴畏战斗风格会如此狂野?不会像广大公共知识份子一样碰巧是个精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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