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地狱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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篝火上,怪虫的肉滋滋作响,色泽金黄,散发出迷人的肉香。
另一边,巨大的陶盆里,加入了药草的汤汁翻滚,噗噗蒸煮着巨鹰的鸟蛋。
将平头哥的伤势处理完毕,熊珥就见金毛鸟耷拉着脑袋,一副求饶的样子,差点将他气乐了。
熊珥也懒得再去收拾它,从烤架上取下一块怪虫的烤肉,咬下一口。
嘶——
果然入口即化,满口香溢。
和鹿肉、牛肉等相比,蛇虫的肉更加鲜嫩细腻,别有一番滋味。
熊珥胃口大开,吃的美滋滋,就连金毛鸟凑过来,也高兴的赏了两块。
穿越以来,整日担惊受怕,亲自涉险捕猎,和前世的生活简直是两个极端。
但不可否认,每当吃饭的时候,便是他最幸福的时刻。
在搜集了大量药草、佐料后,烤肉味道平淡的一环,也渐渐弥补。
加之肉质的鲜嫩,因此烤出来的味道,无一不是顶级美味。
三下五去二,五米长的怪虫,烤肉很快就被熊珥消灭了一半。
不过等到锅里鸟蛋煮熟,当敲开蛋壳后,熊珥才蓦然明白,什么叫做一山还有一山高。
单凭壳里传出的香味,熊珥就已神魂颠倒。
拿起木勺,舀出一勺鸟蛋吃下,熊珥的眼珠就像通电的灯泡一样,瞬间发亮。
太……
太好吃了!
香甜濡糯,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一个个词语从脑子里不停的蹦出来,但完全不足以形容鸟蛋入口那一刹的感觉。
那股滋味,仿佛不是涌向脾胃,而是涌向了灵魂!
前世今生,熊珥加起来吃的所有美食,都在这一刻自惭形秽,唯有第一次的黄金蜂蛹堪堪与之争锋。
刹那间,熊珥仿佛终于明白难怪金毛鸟作死也要偷蛋,这实在是——
太他么好吃了!
而且不知是不是错觉,熊珥总觉得这些食物越好吃的,蕴含的能量也似乎越强。
鸟蛋的味道,差点让他连舌头都吞了下去。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熊珥才勉强给平头哥留了一点。
两个小时后,昏睡的平头哥突然爬了起来,晃着脑袋径直来到篝火旁,抓起烤肉就吃,一屁股坐在地上,闷头就吃。
完全没事人一般!
看到平头哥的样子,熊珥忍不住露出一丝艳羡。
这家伙抗毒的体质太强大了,在动物世界,这一体质简直就是不死之身。
因为在森林里,各种动物千奇百怪,纵使熊王、老虎这等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猛兽,也极可能因为一点小伤感染就嗝屁。
但对于平头哥来说,这完全不是事。
打着饱嗝,熊珥龇了龇牙,开始了一天的修炼。
今日巨鹰的攻击,让他意识到他依旧还十分弱小。
在这残酷的森林法则下,只要不是最强者,就随时可能有性命之忧。
夜晚的森林,静寂而充满着杀机。
好在这食人树的山脚,却反而比较安全。
因为一般靠近这座山的动物,白天基本都被食人树的香气给诱杀了。
连食草动物都不剩,食肉动物就更不会靠过来了。
将五禽戏的五套戏法全部练完,熊珥爬在地上,仰望着璀璨的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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