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临冬城(2/2)
自认是临冬城最美之人的小女孩停了下来,疑惑又略带好奇的看向了那个君临人。
是的君临人,在年幼的珊莎眼中,君临是个高人一等的地方,那么美丽、富裕、优雅是真正贵族应该待的地方,也是她这样的淑女应该待的地方,而北境~就只是北境。
莱恩的前身是一个喜欢维护贵族颜面的落魄贵族,哪怕他是靠工资吃饭的守卫,但依然给自己置办了一身昂贵的贵族服饰充门面,作为那个家里最值钱的东西,家门已经没了的莱恩当然会把它随身携带,反正有背包空间,这种体积庞大而没什么重量的东西随便放正好。
而这时它也展示出了它的作用,尽管莱恩的外形不像詹姆·兰尼斯特那样阳光、帅气,但在这套修身礼服的作用下,他依然可以被称为帅哥,特别是在思想“扭曲”的珊莎·史塔克面前。
“这位美丽的小姐,我是个地道的君临人,从小的梦想就是能养一只北方的雪狼,你看你能将它卖给我吗?我愿意为它付出我最有价值的珍宝。”
说着莱恩手一翻,凭空变出了一根项链。这是在寒落峰得到的陪葬品之一,严格来说它并不值钱,虽然它的制作工艺充满了精灵的风格——纤细、华贵、优雅,但材料只是普通的白银,上面的宝石也是最不值钱的破碎宝石渣,反正在小指头的典当商店里,这个项链就值一个金龙。所以莱恩并没有将它卖掉,想的就是总有用上的一天,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这是我祖传的珍宝,它的制作工艺可以追溯到8000年前的精灵时代(森林之子),据说这是当初精灵时代最美的公主随身佩戴的项链,是少数在时间的扫荡中幸存的宝物,更难的是,在我二十年的生命中,我只发现了你的美丽能够配得上它,你看用它来交换那只冰原狼可以吗?”以莱恩前世卖过保险的经历这些瞎话是张口就来。
“噢~不,它太珍贵了,这是你祖传的宝物,我怎么能要这么贵重的东西。”珊莎口不对心的推迟着,但她放大的瞳孔已经出卖了一切。
平心而论这根项链确实很美,上古卷轴5的世界里高等精灵本就擅长制造美的物品,哪怕是杀人用的兵器他们都更讲究美丽的外表,而不是坚固与耐用。
这根明显出自高等精灵之手的项链在人类世界,特别是这个落后的人类世界绝对是难得的精品,不然莱恩也不会独独将它留了下来。但要说它就真的美到让人一看就移不开眼?那还真不至于。
但就像古董的本质只是废物一样,来历、故事、时间的沉淀都会给物品增加价值,而越是自诩优雅的人越是吃这一套。思想“扭曲”但心思单纯的小姑娘已经完全被物品和物品背后的故事给忽略了。
瞳孔放大代表喜欢,这在现代社会是搞销售的必修课程,当看到这种明显的征兆只要再加把力一般都能促成一笔交易。
(今天值班,晚上8点正在单位吃泡面,所以尝试用一用高科技,看它能发挥作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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