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7章 乡县自治(1/2)
对于皇帝必须是国家的最高领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这个事情,绝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
但对于承诺把国政完全交给内阁这事,大多数人在表示了震惊的同时,也隐隐有些担忧和疑惑,担忧的肯定害怕这是画大饼哄人玩儿,疑惑的是不太相信新朝的皇帝会舍得把手中的权利交出来。
不过,信不信是别人的事情,反正未来的新朝女皇或皇帝只会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在形式上有权任免内阁首相(需国会选举和弹劾罢免)、阁员、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及内阁、批准法律、宣战(需国会授权)、媾和等权力,同时代表新朝的国家象征仅履行代表性或礼仪性职责。
此外,新朝军队也必须独立于政府的管控,不论战时还是平时内阁都无指挥权,国务院的国防司也仅是负责国土防御方面的建设与支持,有关军备军需、军事策略、军队建设、军事调动、对外作战等等方面将由独立的军事机构来负责,国会以及内阁仅有军费的预算审核权和审计权。
按照黄娜与黄小刚的设计,未来新朝军队的最高权力机关为三军参谋长联席会议,设有会议主席、副主席、三军总参谋长、各军的作战部长等职务,次级协助部门有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总政治部、总装备部和总情报部,此外军队也将分为陆军、海军和空军三大军种。
在新朝建立以后,国会和内阁只需要确定“跟谁开战”、“在什么时间地点开战”、“打到什么程度算赢”、“可以花多少军费”等这些条件就行了,而其余的事情就交给三军参谋长联席会议来负责。
最为重要的是,新朝的军队首先要忠于的是女皇(或皇帝)陛下,其次则要忠于人民,如果内阁或者国会做出了背叛女皇(或皇帝)或人民的事情,军队有权将之推翻和颠覆,并组成看守政府管理国家,直至选出新一届的国会和内阁执政。
不过,对于皇权和相权的比例问题,显然并非是当下只得主要考虑的问题,实际上对于民间而言,真正值得他们打破脑袋去研究的,其实还是未来将要实行的“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区划。
其中,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肯定是直接到“村”级,在未来将会有中央派遣“举人村官”直接下村来主持村务工作,也就是效仿后世所谓的“大学生村官”。
然后到了乡和县以后,除了配比一定数量的基层政务人员之外,还将设立乡议会和县议会,然后选取民间有一定为威望并且还得具备至少是秀才以上功名的士绅来担任议员,从而实现乡县两级的自治。
至于省市级别的议会当然也是要有的,不过在人员构成方面就要考虑一个多元化和一个功能组别的问题,也就自然不能完全由士绅来组成,必须考虑各行各业都得参与进来,尤其是新朝的国策将会是大力发展工商业,因此在省市两级议会中必须要有相当数量的工商业主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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