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喜欢吃狗肉的3号(1/2)
天不明,就有人敲门,进来的人,叫王同林意外惊喜,是他分别了十个年头的亲叔伯弟弟王同好。
他和王旺根都是38年同一年参军的,和王旺根在同一个野战军,现在也是个团级干部了,驻地在佳木斯。
他一进门就搂抱着同林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说:“昨天我就该赶来的,一时脱不了身,这不,半夜就动身了,同林哥,咱们都老了啊!”
还有不老的吗?一眨眼就是十年了,变化大了!
确实,王同好离家参军时,身子单薄,身子骨还没有长开似的还像个孩子。特别是老是挂着溜清鼻涕,有些窝囊模样,今天,却出落得高高大大,英俊潇洒,气度夺人,部队真能锻炼人啊。
小姜领他们去小餐厅吃完早点,陪他们回到房间,就告辞说:“副市长为招待同林叔,还给我一个杀狗任务,我就先告辞了,一会再接你们来。”
王同林觉得奇怪,问小姜:“城市里也有野狗吗?”
“不是野狗,副市长不吃野狗肉,嫌不干净,家里养着十来条狗,专供他吃狗肉,只给狗喂鲜鱼鲜肉,洁净粮食。”
“嗬,派头不小哇!赶上皇帝了!”
小姜解释说:“副市长要只为自己吃,也不至于下这样大的功夫,主要是上级首长也好这一口,才下这个本钱的。”
小姜的离开,也是为了王同好和王同林方便谈话,这一切,都是按照王副市长的安排来进行的。王同林还蒙在鼓里。
原来,副市长王旺赓并未出门开会,他知道贫贱之交的好友是为啥来滨城市,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王同林,他不知道如何让同林能够理解他的苦衷,他是不能够忍受同林可能会对他的指责的,但他内心的愧疚又叫他心虚,他没有勇气面对。
他本想一躲了之,又觉得那太不近情理。自从他提出和李如霞离婚,又匆忙的和邢晓霞结婚,这其中有好多的缘由。这一个叫如霞的一个叫晓霞的两个女人,像悬在他头上的两把剑,一个从道义和道德的制高点上拷问他的灵魂,另一个在前途和命运的岔道口在向他招手。
他想到的救兵是他同村的战友,王同林的堂弟王同好,他昨天便驱车到佳木斯找同好来了,也只有对同好,才能把他的苦衷道一道吐一吐,他想首先取得同好的理解,由同好来做同林的工作或许好些。
他的坐骑是一辆伏尔加,按级别,他只能配备吉普车,这车是那个三号首长给他的,首长刚刚搞到一辆新车,于是,便把他原来的坐骑赏赐给了爱将王同赓。
王同赓和三号首长的交往,说起来就是一个小小的机缘,使得他们相遇、相识、相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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