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精妙绝伦!(2/2)
整棵槐树,从上倒下所有的树皮表面满满的灰白痕迹,竟然全部都是‘一、二、三’三个字体,而且写字的时候刀锋深入,挪开的时候斜斜切割,树身上足足数千个字体,竟然首尾相连,书写时刀锋从未离开树身,力道之巧妙,让他惊叹不已。
苏昂又用才气体会老槐树产生的阴邪气息,发现槐树积年产生的力量全在修补树身,如此体现刀法刀工的犀利画卷,最多半个时辰就会全部消失了。
“怪不得了。”
苏昂看向季然,颔首道:“这棵老槐树之所以没有产生槐树伥鬼,原来是三百多年积攒的力量一直被人斩破。用刀那人没有使用内息,仅仅凭借刀法的犀利,就斩破了老槐树积攒的雄厚灵气。”
闻言,季然快步上前,再次探查后,冷峻的脸起了绛红一片。
要是照苏昂所说,这人的刀法决然是精妙绝伦。他出身任侠世家,见过的任侠不知道有多少,论剑法、刀法厉害的,有豪侠百里戈,有他的兄长、姐姐,然而别说这些人了,就算他的老父,在外地官居五百人将的任侠大侠,也没有这种可怕的水准。
“好好好!难得遇见这种英雄儿郎,当浮一大白!”
豪士季然最喜欢交朋友,觉得是大幸运才能遇见这等人物了,他抓过一坛美酒,捣开封泥,又狠灌一口,之后把酒坛丢给苏昂,自己翻身上马。
“驾!”一声吼,快马疾奔而去。
苏昂也很兴奋,因为狄仁杰在神庭里说,这人用的竟然是一把柴刀。难道是藏在民间的能人?又是否能为他所用?
饱饮美酒后,苏昂把酒坛一摔,让灰驴撒开了蹄子。
春雨湿润,地上仍有足迹,要追赶的话,也是恰好此时!
烟雨蒙蒙,整个山林笼罩在一片白茫茫的水雾中。
都说行道难,多歧路,今安在,行道在平常的时候就很难走,烟雨蒙蒙时有灵气滋润,更容易滋润出懵懂的鬼灵精怪,然而茫茫山林中,有一人穿着草鞋,背着背篓,肩膀上还扛着一大捆湿柴。
这人很矮小,比起来的话,脑门也就到苏昂的腰间,头一直低垂,偶尔看向肩膀上的柴火时,才露出很满足的笑。
趁着出门捎回去柴火,晒干卖掉后,今天能吃饱肚子了吧?邮卒高歌想得特别简单。
啪,啪啪。
草鞋已经磨破,脚趾踩进带着青草的湿泥里,拔出时发出清脆的声音,高歌想着回去后要找时间编双草鞋了,眉头又皱起来。他是东山亭的邮卒,要负责东山亭和东山亭下属里之间的信简传递,本来就没有时间,可恩师吩咐的每日功课,他也不能不做。
十年前,他救了一位满身是血的任侠,任侠教了他内息功夫,收他为徒,可他太笨,‘一、二、三’三个字学了就忘,恩师一气之下离开了,但恩师让他每天把这三个字用剑写一万遍,他一直听着。
剑是恩师留下的,早就折断,他找地方埋了,用柴刀也挺顺手。
“驾!”
忽然有马蹄声响,有人从身边飚射过去,高歌的肌肉绷紧,又连忙低下头,他只有一米的身高,特别矮小,弯腰钻进草丛时,就好像没这个人一样。
可这时,后方又传来大笑的言语,有人高声呼道:“季然兄,暂且稍等。”
一头灰驴在身边停下,高歌还是低着头,只能看见驴蹄子,有人从驴背上下来,入眼是雪白的细布鞋,干净的鞋踩在青草泥地上,看得他心里一颤。
“只是这一双鞋,就够我吃好几天饱饭的吧?”高歌舔舔嘴唇,忍不住这样想道。
而此时,下驴的那人靠近了,也听见骏马往回奔驰,有人站在自己身边,惊讶的咦了一声,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掌就抓住自己的手。
高歌忍不住缩了缩,他手掌有泥,不干净,怕得罪了贵人。
而贵人抬起他的手掌,指尖抚过他攥着的破旧柴刀,蓦然大笑:“季然兄快来,正主找到了!”
找到了?找我?做什么!
高歌吓了一跳,生怕什么地方得罪了贵人,浑身抖如筛糠。
不管找他做什么,反抗的话,他不敢。
他无爵,只是庶民。</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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