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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文贼小盗(贺元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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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阿耶如何看重韦氏往日的荣光,不管阿耶如何的雄心壮志,从阿耶答应将后人送到这里读书开始,韦氏已经落入了殷清风的算计里。

现在,后悔也没用。除非,殷清风死了。

但韦氏已经付出那么多,殷清风即使死了,那些土地、那些奴婢,那些藏书,还有与其他族人的分裂,还能找回吗?

韦氏以后的路该如何走,已经由不得韦氏了...

韦纲不知道长子的内心对韦氏的前途已经不抱希望了,他挥了下手杖,对其他围上来的族人说道:“既然殷侯在此建立坊门,吾等就步行而入吧。”

自从殷清风来过韦曲后,韦氏族人或派人打探或亲自来过梧桐新村。但这一次来的心态又不一样,他们的感受也就不同了。

首先是房屋。

想想他们原先那些佃奴居住的茅屋,再看看眼前这些一栋栋独门独院的二层民居,又想想他们家族的房屋,他们有种强烈进去一探究竟的欲望。

不用知情人介绍,他们也能猜得出,这些他们没见过的民居,一定是出自殷清风之手。

再是人。

他们原先的那些的佃奴的脸上,只有麻木,只有忍辱,但眼前这些只略微扫过一眼,拱手示意后就各自忙碌的人,每人脸上的表情是自信是淡然,根本看不出他们是佃奴、是贱籍身份的人。

韦纲等人见没人迎接,只好沿路慢慢向前,直到临近十字路口的时候,才见到殷清风的身影。

与上次韦曲见面时的情形相同,到访的客人先行礼,作为主人站在原地,等待客人走近。

韦纲心中一边感慨,一边行礼向前,“老朽拜过淮阳侯。”

韦津也赶紧行礼,“善会拜见淮阳侯。”

殷清风则一边观察着跟随韦纲来的人,一边回礼,“见过韦翁,见过善会先生。”

其他人依次给殷清风行礼。

见还是上次那些韦氏族人,殷清风简单说了句,“见过诸位。”伸手虚引,“这边请。”

引到楼内,殷清风介绍道:“这位是太子的长女,襄城郡主;这位是自幼陪伴在清风身边的任氏月眉,这位是南阳范氏鱼娘,这位是河东薛氏繁星,这位是诸位的族亲韦氏妮子。”

韦氏族人不敢怠慢,依平辈礼节行礼。

这些女娘可是平日里出入东宫,教导皇太孙皇太女的女夫子,又是殷清风的女人,与这些女娘交好,对韦氏益处很大,相反,若是得罪她们,就如同得罪了殷清风,甚至是太子。

寒暄过后,依次落座。殷清风伸手,“可否让清风看一下韦翁的手杖。”

韦纲有些诧异,将手杖递给殷清风。

殷清风反复观看,“这可是汉代的鸠杖?”

后世出土的鸠杖极少有完整的,多是一些没有朽化的鸠首。杖身因为是木质的,很难完整的保存下来。

韦纲手里这个鸠杖,应该叫做:错金银嵌松石玛瑙鸠杖。扔到现代当文物拍卖值钱不值钱的不知道,反正这玩儿意看着就上档次。

鸠杖就是杖端刻有斑鸠形状的手杖。

按照现代人的说法,鸠杖在秦汉之前就已经出现了。

但东汉应劭所撰的一书载:“汉高祖与项籍战京索间。遁于簿中,时有鸠鸟鸣其上,追者不疑,遂得脱。及即位,异此鸟。故作鸠杖,赐老人也”。

他认为,鸠杖始于刘邦时代。

到了东汉,汉明帝曾发布的法律,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年满七十岁以上的老人,都要由朝廷“赐之以王杖”。

鸠杖只是手杖的一种形式。就像苏东坡,用一根竹枝一双芒鞋就可轻胜马。

继汉代的鸠杖,唐朝和宋朝的手杖,在手杖界也是很有名的。只可惜,唐朝的手杖如陌刀一般,并没有遗存到现代。但可以参考影视剧里佘太君的手杖。

贞观八年,李世民特下优诏,加授李靖“特进”,且亲授“灵寿杖”,以“助足疾也”。此杖顶端饰有龙头,不拄在腰间,而是杖高过头顶二三尺。

唐朝和宋朝的龙首杖是一种权力的象征,为两个朝代帝王赐予少数开国元勋或忠门父祖之赠礼。

唐代的诗人施肩吾在里写到:手持十节龙头杖,不指虚空即指云。

这句“手持十节龙头杖”,不但指明手杖的长度,还表明了,在唐朝时,“龙”还不是专属皇室所有。就像史万岁和张万岁的“万岁”也不是皇室专属的。否则,殷清风也不敢把杜伏威的儿子叫做“天意”。

韦纲有些自豪的说道:“这具手杖,据说传自韦氏三世祖,至今已经有六百余年了。”

难怪呢,这鸠首的红铜上一点铜锈也没有呢。这是韦氏历代家主的传承之物啊。

殷清风恭敬的还了回去,“清风能得窥汉时古物,实乃三生有幸。”

韦纲矜持的捋着胡子。

博陵崔氏虽然也有汉时的鸠首杖,但其鸠首比他手中的相差极多。他敢确信,所有现存的鸠杖中,他这具是最华美的。它是韦氏千年的象征。

不管他对韦氏的印象如何,对于半个文物迷的殷清风来说,今天能看到真正的鸠首杖,的确值得高兴。

他说道:“看到韦翁的手杖,清风忍不住即兴赋诗一首。”

赋诗一首?还是咏物诗?

韦纲有些期待了。

只要这首诗不算太差,宣扬出去,就是给韦氏扬名的机会啊。

“月夕花晨伴我行,路当坦处亦防倾;敢因持尔心无虑,便向崎岖步不平!”

他盗用的是清代田松岩的“手杖”诗。

韦纲越品,心里越惊讶。

花前月下你曾陪我处处走遍,路途坦荡也应提防不要失脚,岂敢因为有你就无所顾虑,故意涉足崎岖不平之地呢

这明明在表达一种人至暮年却壮心不已豪情啊~~~岂是这还不足二十岁的少年郎就能有的感悟?

那些不以诗赋见长的韦氏族人惊呆了,喜欢诗赋的人就更是和韦纲一样吃惊不已。字字易懂,却意味深远,真是这人即兴而为?

写诗不难,难的是就是这意味深远。以诗见人,这人的才学、胸怀真是太可怕了!

韦纲暗中吞了一口唾液,“淮阳侯之才,老朽敬佩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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