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五章:无奈纳妾(1/2)
数了半天也没数清楚,到底有多少头神兽。
殷清风自认现在已经可以适应这时空的生活了,但还是被眼前的状况给搞蒙了。
在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人口生产和精神生产这三大生产中,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也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
由于人类自身生产使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从而形成各种人际关系以及社会文化心理和礼俗。
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从事于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产,其中一些产品则成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类精神生产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又作为精神文化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和人类的自身生产。
正是由于婚姻在上述三大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被称为“婚姻大事”。所以,华夏文明中的伦理道德把婚姻当做人际关系的开端。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分成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原始阶段。
无论是母系氏族时期,还是父系氏族时期,都没有所谓的婚姻家庭感念,两性关系之间的关系毫无节制的,处于杂乱无序的群婚状态之中。
中国古代神话中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伏羲和女娲传说。他们本是兄妹俩个,可是不知怎么搞的,人类遭遇灭顶之灾,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为延续人类种族,兄妹两个不得不结合。
列子汤问中:男女杂游,不聘不媒。游,乃是男女两性间的自由结合,媒,乃是婚姻的中介人角色,聘,则是两性结合所经过的社会程序。
管子君巨篇也云:古者未有夫妻匹配之道。
第二个阶段:血缘婚,也叫班辈婚,兄弟姐妹婚。
人类族群发展到了这个阶段,才有了按辈份来划分的家族等级,既祖父、父、子、孙等概念出现。婚姻制度也出现了匹配之道。
后人对这个时期的总结是:“昏礼者,礼之本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政”
这个时期,部族内的人们要婚配,只能是同辈与同辈通婚,不能错辈结合。所以,当同一部族内男女人口比例失衡时,抢亲婚制应运而生。
抢亲婚,分单独行为和族群间的行为。
单独行为,就是男子到了婚配的年龄后,约上几个帮手到别的部族周围寻找适龄的妇人抢回来成亲族群间的的抢婚,则是两个部族间为了水源、食物、生存空间等等,进行灭族战争,然后将失败的一方的女性分配给胜利方的男子。
第三个阶段是族外婚。
本部族之内没有足够的异性可以结合,抢亲的对象又有限,于是,部族与部族之间开始联姻。
前三个阶段出现在人类文明的蒙昧期,婚姻的第四个阶段则从中国的周朝开始。
从周朝尤其是东周,人类文明渐渐完善出严格社会秩序。
婚姻制度从这个时期出现了一夫一妻群妾制度,或者说是一妻一夫群妾制。妻与妾的出现,意味着子女有嫡庶之分。
等到一个个以姓氏为单位的家庭和家族出现后,同姓不婚制度依然保留,部族之间的联姻演变为两个姓氏之间的联姻。
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基础上,又衍生出收继制,也叫转房制。
其含义是:父亲死后,儿子可以娶庶母,叫做“蒸”,而兄、叔死后,弟弟或者侄儿可以娶寡嫂或者婶母,叫做“报”。
“蒸”与“报”合称为收继制。
收继制这种婚姻制度是符合当时的道德伦理的。
刘汉建立后,婚姻制度就到了第五个阶段。
董仲舒将孔子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以及孟子提出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等,按照他的“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孔孟的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
东汉后期的经学家马融,也就是马周的远祖,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并称为三纲五常。
这种并提连称意味着封建思想家终于把封建纲纪和处理这种纲纪的道德原则结合为一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政治伦理道德体系。
礼记昏义中,议婚至完婚过程中有六种礼节,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是六礼之首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请媒妁往女方提亲,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
这个程序的注意要点是,如果两个家族间之前有过联姻的记录,则要确定新促成的夫妻关系中是否会出现错辈结合的情况。如果辈分合适,才能进行下一程序:问名。
于是,像收继制等不再符合新的伦理道德的婚姻制度,从汉初开始就渐渐消亡了最少在中上层社会是消失了。在民间,那些贫寒和偏远地区娶不起媳妇的,或许也会有的。
悲惨的是,随着鲜卑等异族南下,不但以汉人为主体的中华文明遭到严重破坏,连收继制也重新出现。
隋文帝杨坚死后,他的两个宠妃宣化夫人陈氏、容华夫人蔡氏,被炀帝杨广收留了,历史书还一本正经地说“太子蒸焉。”“亦为炀帝所蒸。”
殷清风知道隋唐两朝皇室的许多做法体现了胡人的习俗,可他没想到有一天这事儿落到他身上。
韦尼子有过婚史,这没问题。而且,这么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寻找自己的幸福,谁也不能拦着。但她的前夫可是他的老丈人啊虽然不是完全符合“蒸”的定义,可可这阴影太大了吧?
脑补一下画面:“前丈母娘,咱俩嘿哟得爽不爽?”“前女婿,你的前丈母娘很爽。”“那,咱们继续啪啪起来!”
恶寒!太恶寒了!
当然,他也知道他的想法在这时的人们看起来是可笑的。
韦尼子只是妾,不是妻。妾近乎于奴婢,不在婚姻制度的约束下。不要说她已经是自由身,就算她现在还是李世民的妾,世人也允许李世民将自己的妾赠送他人不管赠送的对象是李世民的长辈还是晚辈。
也就是说,殷清风的恶寒是“没理由”的。
韦妃问道:“怎么,清风不中意尼子?”
殷清风心说,这是中不中意的事儿吗?她曾经是我的丈母娘啊,虽然是庶丈母,可我有心理障碍啊
他看了一眼略显紧张的韦尼子说道:“这位韦娘子钟灵毓秀,国色天姿,清风岂敢觊觎。”
韦妃显然没想到殷清风会拒绝。
在她看来,韦尼子虽然不是嫡支之女,但把她这个韦氏女当做妾室送出去,应该不会辱没殷清风的身份的。
她的概念里,没有三婚几嫁的说法,只要单身就可以结婚或再婚。于是,她追问道:“是嫌弃尼子的相貌还是品性,还是年龄?
清风也评价尼子钟灵毓秀、国色天姿,婶婶也敢担保她的品性上佳,那清风就是嫌弃她的年龄喽。韦氏还有许多族女”
殷清风赶紧拦住她,这明明说的就不在点子上嘛。
“清风只是不想身边有太多妻妾而已。”
韦妃立刻放心了,她看了一眼羞愧的韦尼子,严肃的说道:“清风可知你叔叔婶婶为何要你纳了尼子?
你拒绝了河东裴氏的联姻意愿,让你的兄长娶了芸儿。
芸儿的父族已经衰弱,所以,在外人看来,芸儿代表了婶婶我,婶婶又代表了京兆韦氏。是韦氏而不只是婶婶出身的韦氏郧公房!
但芸儿只是韦氏的外女,无论以韦氏来看还是他人看来,殷氏与韦氏的关系并不牢固。
你叔叔同意赐婚,就是想将裴氏与韦氏对立起来。韦氏的族人也愿意追随你叔叔,所以想让清风你再纳一位韦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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