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四章 李泰的新税法(二更)(1/2)
各位大家族的族长离开之后,卢万达开口对李泰说道:“主公,如果按照主公刚才的承诺,那将来我燕国的税收又从何而来呢?”
李泰答应这些大家族的族长,他们所开创的工厂和商铺,将在三十年内,不征收任何赋税。这可不是说着玩儿的。
如今唐朝收税是按照租庸调制,所谓:“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每丁授田后,每年上缴粟二担,称为“租”。
丁男为国家服劳役,每年二十天,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服役,可以按日计算,每日缴绢三尺以代替,这称为“庸”。
随地方土产,每丁每年上缴绢、绫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缴绢、绫的,另加绵三两,缴布者另加麻三斤,这称为“调”。
而且李泰还免了,种地农户的这三项税收。只收取他们收成的三成,作为赋税。而如今那些大家族,又三十年之内不用交税。
那就意味着在接下来的三十年之内,整个燕国都需要利用种地的农户,交上的那三成收成,来维持国家用度了。
这些税收,不要说维持整个燕国的运转,哪怕就是部队所消耗的经费。也绝对不仅仅只有那三成收成,可以正常维持的。
“卢家主的担心本王自然明白,但是人家这些大家族,毕竟交出了人家赖以生存的土地。如果我们不给他们相应的回报,那又与土匪有什么区别呢?”
“不过本王答应是,不收取他们工厂和商铺的税。但却不代表不收取他们的税款。”李泰笑着对卢万达说道。
听到李泰的话,卢万达的心中不由一颤。脸上的表情也不由得一变,于是开口对李泰说道:“难道主公,准备增加新的收税名目不成?”
“不是增加,而是改革。我大唐的税收名为租庸调。不过本王却不准备在燕国,实行这个税收方式。”
“在燕国只会有三项税收,第一项为个人所得税,第二项为营业税,最后一项为农业税。”李泰笑着对卢万达说道。
“不知主公所说的,这三项新的赋税,又是如何一个征收方式呢?”卢万达不解的对李泰问道。
随后李泰便将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的征收方式,详细的和卢万达解释了一遍。至于土地税,早就已经说过了。
“主公,这样一来确实可以避免,百姓们遭到天灾人祸时,无法缴纳税款。但是这样恐怕会让我国的税收大大减少。”卢万达担心的对李泰说道。
所谓的租庸调,说白了就是按人头收税,无论你今年的收成如何。就算是颗粒无收,国家也会按照你的人头数来收取税赋。
虽然这样保证了国家的税收,却造成了很多人无法交纳税款,因为并不是他不想教呢。而是根本就没有能力缴纳税款。
最后等待他的只有卖身为奴,因为一旦卖身为奴,便会有他的主家为他交税。当然他自己的人身自由,也彻底的消失了。
这也是为何会有人,瞒报自己家人口数量的原因。说白了就是一种偷税漏税的方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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