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进入把田让给别人种的话题(1/2)
随心捉回来的鱼很养眼,三四斤重的鱼并不小,有大约四十公分长,妙在看去是一般大小。
莫大兴感叹道:“这几天在夏梅家帮工,天天餐餐有鱼吃了。”不服不行,他看出夏梅家有随心帮衬,这日子就不会难过,随心帮着的都是解决的实际困难,比他爸妈出面来得实际有效果,这不,兔子野鸡拿来了,鱼捉回来了。听李维均讲,随心租了夏梅的木船,这下夏梅也不愁没钱花了,看起来,比自家杨柳还过得舒服。不过,她没男人,夜间应当碾转着孤枕难眠吧!
姨夫莫大兴心里的感慨和花花心肠随心不清楚,但不介意让大家为有好吃的兴奋,笑道:“阿姨,吃完饭,我去用甩钩捉几只大脚鱼,天天晚饭上脚鱼这道菜,炖大脚鱼吃,给大家补充营养。”
夏梅爽朗地答应道:“就这样,晚饭这一顿,都加上脚鱼。今天中午有野兔子肉吃,大家先去吃中午饭吧。”
其实大家都看到了饭桌上摆的菜:猪肉,大块的鱼肉,还有难得吃到的野兔子肉,份量十足,一看就知菜肴丰盛,可以大饱口福。
两个大圆桌,二十一个人可以轻松坐下,当然八个男人是坐在一起,再加上周丽雪和肖宝珍坐成一桌。
随心这时看到了周建军和肖宝珍的小儿子,小孩儿一岁多,在这大热天也不哭闹,显得精神有些不振,但小模样特讨人喜欢,断奶了,由奶奶抱着喂些汤饭。
看到小孩子,随心的心一下柔软了,记忆中,自己儿子的形象隐现,随心忙压下这心思,把精力集中到餐桌上、众人身上。
下午要干活,中午就不喝酒了。农村里,男人大都喜欢喝上一杯,一是为热闹,二是娱乐太少,酒喝下肚,神经活跃些,话就多了,大家放下平日的拘谨,说个痛快;再者酒有驱寒活血的说法,为身体着想,几毛钱一斤的红薯酒还是可以时常喝些的。
“这么好的下酒菜不喝一杯真是可惜了。”周远仁吃着用姜片和干辣椒爆炒入味的野兔子肉可惜道。
夏梅的厨艺确实可以,随心觉得这桌子菜的风味很具特色,素菜保留了蔬菜的清香嫩绿,而荤菜的去腥除膻很到位,肉质或炒或烧都嫩滑可口,烹饪得很有技巧。
周伯母接口道:“再可惜也得晚上喝,你不记得那年的事了,喝了酒割禾,把自己的小指头割掉半截。”
这是上游大队搞“双抢”的一个教训,四年前吧,对面清水冲生产队有个社员中午回家吃饭,也是就着好菜喝酒出了事,当时公社在大喇叭里通报了这事,强调出工不能喝酒,否则扣工分。
莫大兴赞同道:“多吃菜,少说废话。”又加一句,“反正你酒量也不行。”这话说的是有些违心,属于他故意逗周远仁。
男人就怕上下两方面被人说不行,酒量和性能力是男人最具代表性的两方面。
周远仁一急,话脱口而出:“没人比得上我,我哪方面都不比别个差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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