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鬼魂附身(1/2)
刘纪伟夫妇想着尽量让儿子少坐几年牢了,目前他们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就在夫妻两个人心神不宁的等着开庭时,接到律师的电话,说我刚才看完卷宗,觉得这个案子有问题。这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在翻阅了卷宗之后,仿佛掉进了浓浓的迷雾之中,他发现警方对刘浩的审问笔录,描述有很多矛盾的地方。
伤者吴晴晴是体育学院的毕业生,身高一米75,可是刘浩只有一米六五。如果吴晴晴是先被刀刺,一刀不能刺死的情况下,她就会一种本能会反抗的。如果在反抗的情况下,她的背部的伤情就不可能好像一动不动的任别人刺伤。律师的意思是在审讯笔录中,刘浩说自己是从吴晴晴手中夺刀,然后先用刀刺后背,根本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情。
吴晴晴的伤口主要集中在背部和手臂,而且大多数是前表性伤痕,难道吴晴晴在刀子被夺之后,会把后背很配合的冲着刘浩,一动不动的任他刺伤吗?
刘浩曾经交代,吴晴晴是在他出租房的浴室被刺伤的。两个人刚发生了性关系,他们都是赤身裸体,浴室长只有一米多,宽大概只有一米不到,在这么一个狭窄的空间里,只要两个人发生打斗的时候,刘浩赤身裸体的身上,无论怎么小心他可能都会有一点碰伤,但是他身上没有一点的伤。
审讯笔录中的这些微小出入,说明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完全说真话,律师决定问一下当事人。此时的刘浩,除了律师谁也见不到,他见到律师之后是怎么说的?
刘浩对律师说:“刺伤吴晴晴并不是他们说的那样,夺刀伤人的过程也都是我编的。”
刘浩说自己的口供都是都是他编的,他为什么要编呢?
刘浩说:“其实我自己就是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他们就说你杀人了,总要有个原因吧?为什么要杀人呢?我说我解释不清楚……”
刘浩说他真的是不想隐瞒,只不过杀人的经过他一点也不记得了,那天自己和几个朋友,还有吴晴晴在酒吧一起喝酒,回家后发生了关系,以后的事情就想不起来了,就在这里中断了当他再次恢复记忆的时候已经在浴室里。至于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你醒来后在浴室,第一眼看到吴晴晴是什么样的状况?”律师问他。
“她就在地上躺着,身上都是血,一下把我吓坏了……”
他竟然失忆了,恰恰是忘记了吴晴晴被刺伤前后的记忆,这是不是太离奇了?
律师想是不是他在喝醉了的情况下,又因为醉酒而导致了失忆?律师在研究了相关案例,很快否定这种醉酒失忆的推断,因为喝酒过后没有意识情况下犯罪的这样一种动作,不会很复杂。但是刘浩伤人的过程太复杂了。
人们都见过醉鬼,他们走路都有些不稳,说行凶也就是有气无力拿着刀砍几下,可被害人身上的伤非常复杂,所以不可能是醉酒失忆。
既然不是醉酒失意,究竟是怎么回事?刘浩的回答是:我也感觉很诡异,这种怪事在自己身上已经发生过不止是一次两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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