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14)(2/2)
纳尼?大金主,你开玩笑呢!你那么长时间不说话,就是在想着怎么黑我吗?!我到底哪里又得罪你了?她的开黑说来就来,完全没有一丝丝防备!金攸宁听到之后,直接咳了起来,脸有些微微红,我果然是欠虐体质,刚刚安安静静的多好,为什么要嘴贱?为什么要嘴贱!
待心情稍稍平复了些,金攸宁才慢慢开口,哭笑不得地问道:“为什么突然会想到这个问题?我脑子到底怎么得罪你了?你这么黑它。”
姜小狸一本正经地看着他,眼神严厉,目光专注,险些把他看得滑出车道。就在他快要崩溃的时候,她才幽幽开口,“你脑子要是没坑,为什么会看上白洛英那种女人?世界女人千千万,找哪个不好,怎么偏偏找了个那样的?你自己说说,你脑子是不是有坑?你们当初到底是怎么在一起的?其实我很好奇,纯粹是好奇,别无其他原因。”
金攸宁再次被她直白又粗暴的话震惊了,原来批评一个人可以如此直接吗?我不要脸的啊!原来开黑一个人可以如此粗暴吗?我不要继续活下去啦!可是有什么办法呢?面前的人可是大金主。
他低低叹息一声,眼睛看着前方,人却好似陷入了回忆中,声音低沉暗哑,在车里回荡着,“我和白洛英是大学的时候认识的,我们在同一个学校。至于为什么会在一起,估计说出来你可能会不信,因为连我自己都觉得有点扯。我们在一起并不是因为一见钟情,也不是两情相悦,纯粹是因为一只狗。”
what?因为一只狗?你确实不是在开国际玩笑?姜小狸一脑门的黑线开始起舞,心里想着,这家伙果然脑子有坑啊!洁癖就算了,居然还是个神经病潜在患者啊。
金攸宁转头瞄了她一眼,果然在她的脸上看到了预想中的表情,突然就笑了。笑完之后才觉得自己有些傻,但还是继续说了下去,“对,就是因为一只狗。你还记得你第一次去我家看到的那张照片吗?就是我和一只狗狗的合影。”
姜小狸听到“狗狗的合影”时,眼里闪过一抹复杂的光,但她微微低着头,根本看不到她的目光。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好奇地问道:“你的意思是,你和白洛英在一起,跟那只,额,就是那只狗狗有关?”
金攸宁好似想到了什么有趣的回忆,唇边带笑,就像春天里的风,可以让人感受到他的好心情。他的声音依旧低沉,却带了少有的柔情,“对,之前告诉过你,那只狗狗是我十年前在外婆家附近的山里遇到的,但我当时没告诉你吧,我和那只狗狗相处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当时我上高中,整个暑假都待在外婆家,就是为了多看它一眼。我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金元宝,跟我一个姓,是不是很酷?可是,等我寒假再去外婆家的时候,金元宝就消失了,我去山里找过几次,都没有找到它。”
金元宝?你咋不叫金条呢,我感觉这个更配啊!姜小狸听到“金元宝”的时候,心里忍不住吐槽了一句,似乎这句话憋在心里许久了,终于能一吐为快一般。她十分嫌弃地摇了摇头,才问道:“那后来呢?”
金攸宁听到她的问话,再次陷入了回忆中,缓缓说道:“后来啊,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几乎快把金元宝忘了,直到几年后,我在大学里遇到了白洛英,当时她正牵着一只雪白的狗狗,看起来跟金元宝一模一样。就在那时,原本已经快消失的记忆,突然就全部复苏了。
我忍不住上前跟白洛英搭讪,就是为了摸一摸那只狗狗。那只狗是她家人带来的,看完她以后,就跟着家人回去了。为了得到更多的消息,我跟白洛英互换了电话,慢慢地就成了朋友。等我们熟悉以后,我才跟她打听了一下,那只狗是从哪里得来的。
白洛英说,那是家里几年前买回来的一只意大利狐狸犬,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金元宝是只意大利狐狸犬,我一直以为它就是一只普通的白色狗狗呢。无意中我又得知,白洛英家里买狗的那一年,刚好是我见到金元宝的那一年,具体时间又刚好是金元宝消失之后!”
姜小狸听完,嘴角微不可察地抽了抽,神色有些复杂,眼里闪着妖异的光,忍不住继续问道:“所以,你就断定,白洛英家的狗就是你认识的金元宝?为了接近你的金元宝,你就跟白洛英交往了?”
这不是妥妥地脑子有坑是什么!为了一只狗找了个女朋友,这个世界也太疯狂了吧?都说有些男人,会为了前女友或是心中的白月光,找一个类似的女朋友,也就是替身女友。但还从未听说,有人为了一只狗,找了个女朋友!
尼玛,白洛英要是知道这个真相,会不会哭晕在厕所里啊?估计再也不会纠缠他了吧,说不定还会拿个斧头砍死他!说好的因为洁癖才分手呢?原来你不愿意亲我抱我拉我的手,根本不是因为洁癖,而是因为你爱的根本不是我,而是我家的狗!
姜小狸脑补了一下白洛英知道真相后的反应,然后把自己逗笑了,好吧,白洛英以后要是再敢提以前的那点事,就不要怪我手下不留情了!人不如狗什么的,杀伤力绝对五颗星!
金攸宁听到她的笑声,还有些奇怪,这有什么好笑的,哼唧了一声,才继续说道:“嗯,理论上可以这么理解。可当时刚在一起的时候,我并不是很明白自己心里怎么想的,我还以为真的是情窦初开了。毕竟都二十多岁了,已经算是晚窦了。
人家都说,喜欢小动物的女孩子肯定有一个单纯善良的心,那时候我觉得白洛英肯定就是那样的女孩。两人在一起后,每到周末还可以见到金元宝,我觉得还挺满足。唯一的美中不足是,金元宝好像完全不记得我了,对我一点也不亲,哎,亏我对它牵肠挂肚的,它居然忘记了我,真真是个白眼狼。
至于我是什么时候发现,我并不爱白洛英的,大概是两人第一次牵手的时候吧。你知道的,我有洁癖,平时很少跟人接触,更别提手牵手了。当时我真的是做了好久的心理建设,才鼓起勇气牵她的手,结果就吐了。哎,我果然还是不能跟人亲密接触。
白洛英也被我的反应吓了一大跳,她也知道我是个洁癖,但完全没想到会如此严重。当时她还开玩笑说,她连只狗都不如,我心里就想,额,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第一次牵手失败之后,我们并没有分手,白洛英说以后会好的,可以慢慢适应,一点一点来。
虽然当时我已经隐约发觉了自己的心意,我可能真的不爱她,但听她如此说,也就信以为真了。或许日子久了,真的就好了。谁也没想到,这一适应就是两年,最大的进展就是戴着手套可以牵手。哎,真是一段刻骨铭心的恋爱啊,都是一只狗引发的血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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