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第70章(2/2)
就因为这一句话,林芬快愁死了。
海市的人都爱体面,林芬尤其爱面子。
按海市人的规矩,谁是东道主,谁付账。
当然也有aa制的,可第一次见面,哪好和对方说起这个,所以余家要做好自己做东的准备。
可余家的条件算不得好,余建国和林芬两人的退休金加起来也才七千多块,海市的消费又高,每月几乎没什么剩余。
而这头一次相亲见面,选在什么地方也至关重要。
至少林芬认为重要。
她觉得自家条件不如男方家,所以绝不能露了短,这样才能给对方好印象。可余建国却认为,做出来的面子不长久,还不如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为此,老两口还争了几句。
最终以余建国拎着棋盘出去下棋为告终。
林芬则扭头拿出老花镜研究起来,最后将见面的位置定在南京西路的一家做本帮菜的饭店。
第二天下午五点半,母女二人打扮好,就出门了。
从弄堂出来这一路上,少不了碰见熟人。
见母女二人打扮体面,问她们这是去哪儿,林芬推说去逛商场。
她像一个守着宝贝的小孩,保守着这个小秘密,并没有发现早就有人给她露了底儿。
而就在她们离开这条弄堂后,也有一对母女出了门。
……
“这蔡阿姨也真是的,打电话也不接,也不把小杜的电话给一个,人到底是来了还是没来呀?”
包厢里,林芬不停地拿出手机翻看着。想再拨一次,却又怕会失礼,可心里又实在焦急。
这个时候的林芬是不能惹的,所以余纨纨很安分的在一旁喝水。
一壶水,已经让她喝了一半。
“纨纨,你出去看看,记得小杜穿了身黑色的西装,里面是蓝色的衬衫。他个子高,有一米八,来了一眼就能看见。”
“妈,我不想去。”
“听话,快去,见到人了,大方一些。妈妈来点菜,刚才服务员又来催了,这饭店的服务员真是的,客人来吃个饭,催什么催的呀。”
余纨纨拿着小手包,出了包厢门。
因为心里抵触,她刻意磨蹭着去了趟洗手间,才慢吞吞往饭店大门走。
刚走到门前,就看见门口站着一个男人。
个子很高,穿一身黑色的西装,里面是一件深蓝色金丝绒质地的衬衫。
没有打领结,领口有两颗扣子没扣,露出微凸的喉结。
再往上看,余纨纨不禁咽了一口口水。
02
这是一张十分俊美的脸。
是的,俊美。
哪怕穷尽余纨纨这个文科生所能,也想不出其他的形容词,就像她笔下曾经写过无数次的男主角。
修长的眉,高挺的鼻梁下,是微白的薄唇。
深邃的眸子,不经意流露出一股淡漠,清冷地看着外面的夜色。
余纨纨的心,怦怦直跳,等她反应过来,已经小跑过去了。
灯光下的少女,一头及腰的浅栗色卷发,穿着简简单单的小白裙,外套一件浅咖色的外套。
纤细而修长的小腿,细瘦伶仃的脚踝,穿着浅棕色半跟小皮鞋。不知怎么让杜甄想起自己在美国养的那只加菲猫——棉花糖。
“你好。”余纨纨有些紧张地润了润唇,小声问:“请问你是小杜吗?”
话说出口,她真想把自己打两下。这个人怎么看都比她大,她怎么能叫对方小杜,都是她妈小杜小杜的说,害她也被催眠了。
她忙转口问他是不是姓杜,对方点了下头。
少女松了口气,露出一个小小的微笑,又让杜甄想起棉花糖。
“我等你很久了,我妈妈在里面点菜,你快跟我来吧。”
鬼使神差,杜甄挪了脚步。
等两人离开后,从饭店外走进来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他左顾右盼,似乎在找什么人。去摸裤兜,才发现自己的手机忘在车上,只能又转回停车场拿手机。
而就在台阶下转角的花坛旁,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孩正在和一个穿黑色休闲西装的男人说话。
她脸上带笑,看得出十分高兴。
四周高楼大厦耸立,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绚丽而迷人。
*
“好了,你们年轻人吃饭,我这种老人家就不打搅了。小杜,你和纨纨慢慢用,就是麻烦你用完后,把纨纨送回家,她一个女孩子,阿姨有些不放心。”
“好。”
看得出‘小杜’是个很有礼貌的孩子,再看看对方的脸,林芬更满意了。这提前离开是她临时的主意,她对小杜很满意,自然不想留在这里碍眼。
“纨纨,你跟妈妈来一下。”
母女二人去了包厢外面,林芬将钱包递给女儿。
余纨纨推着不要,说自己有钱,可林芬还是硬塞给了她,并交代她一定要用代金券,顺便还吐槽了下这里的菜价有多黑。
直到发现不远处站着一个服务员,她才有些尴尬地住了声,急急走了。
包厢里,听着外面的动静,杜甄眨了眨眼。
余纨纨轻轻地关上门,在杜甄身边坐下。
其实这种大圆桌不太适合两个人用,可包厢里僻静,能说话,林芬才咬牙订了包厢。
“你喝水。”
余纨纨有些紧张,又见杜甄面前没茶水,就站起来给他倒水。
杜甄点了下头,并没有说话。
气氛又尴尬了起来。
若是内心可以用表情包来表示,余纨纨此时大抵在轮番上演黑线小人,飙汗小人诸多表情。
她得找些话来说!
她捏了捏手,正打算开口,包厢的门被敲响了。
是上菜的服务员。
不得不说,这里吃饭虽是价格昂贵,但服务还是不错的。
菜也是一起上桌的,而不是一道一道的上,能把人等得急死。
一看见吃的,余纨纨就有话题了。再加上‘小杜’在国外待了多年,刚回国没多久,肯定不常吃到国内的饭菜。
她就借着菜式作为话题,打开了话匣子。
先把桌上八道菜一一介绍了一遍,又介绍了它们各自的特别之处,以及制作方法。
余纨纨的厨艺还算不错,这要归咎于余建国有一张刁嘴。
嘴刁的人都爱吃,爱吃的人大多会自己做,大女儿对这些没兴趣,倒是小女儿将爸爸的手艺学去了八成。
“你尝尝这道红烧肉,这菜得趁热吃,不然凉了就不好吃了。”余纨纨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杜甄的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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