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孩子出生(2/2)
“算了,你想要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就是了。”
他的身影飘动,落在了极家花园外的那片树林,寻了个安静的角落,停了下来。
“你的脸是怎么回事?还有,如果我没看错,刚刚你用的,应该是窃魄术吧?”
“叶翩鸿你疯了吗,那是禁忌之术。”
窃魄与离魂,都缘于医谷典籍里的禁忌术,用现代医学来解释,就是催眠术的一种,但是这种术法更为高深一些。
窃魄,主要是平静病人心绪,并激发其体内潜能,积极配合治疗的一种方法。而离魂,则是类似催眠假死的一种方式,但是对施医者要求极高。
据说远古时期,叶家祖先曾用这种方法,行医治病,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这种医术,连同归息术一起,被列为医谷三大禁忌术,尘封在医阁的最深处,严禁后世子孙再行修习。
“那又如何,我又没用它去害人。”年轻男子轻飘的笑着,似毫不在意。
他刚刚确是对那个女子用了窃魄术,否则她哪有力量,支撑到孩子生出来。
他也知道,肯定是逃不过小叔叔的眼睛了。
“鸿儿,你可知道修炼这种术法,本身就极其危险,甚至在施术的过程中,极易受到反噬。”
在远古时代,草药还没有被广泛的发觉运用,没有麻药,叶家先祖研究出了这种方法,可以用它来缓解病人的痛苦。但,那却是一种以命搏命的方式,非紧急关头,不可用也。
“我还活着。”
他说着明显的事实,目光变得更加飘忽,笑了,轻淡的开口。
“否则呢,你们一个个都离开了,为了叶家那伟大的爱情,把我一个人扔在医谷苦静孤寂的岁月里,修习禁术,不过是替人生找些乐趣罢了。”
其实他学这个术法,是想要,催眠自己。
只是,失败了。
想要忘掉的人,却仍还记得。
记得父亲,记得妹妹,更记得他,曾经自己最喜欢,最崇拜的小叔叔。
叶轻云的眼里,明显一痛。
大哥离开的时候,曾将他托付给自己,小时候鸿儿特别喜欢跟着他,那时候他总爱笑,目光很清澈。
但是,后来他因为潇,出了谷,并发誓永不再归。
离开的那天,他看到他眼里的不舍与,愤怒。
是啊,还有愤怒。
多少年过去了,他依然忘不了那个孩子的眼神,似被全世界抛弃了一般,却倔强的,不肯哭出来。
也许从那个时候起,他的性格,就已经开始发生了改变吧。
“对不起。”
他不该在他最需要陪伴的时候,离开他。
对他,他其实是,有愧疚的。
“没什么,那些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年轻男子依旧风情万种的笑着。
都已经过去了,而有,些事情,他其实已经释然了。
“你的脸?”
记忆里的那个孩子,本该阳光清澈,飞扬洒脱的。
“你究竟吃了多少药?”才会让身体发生这么大的改变,才会以血治病。
“不记得了,很多。”
一开始,他只想要自己忘记一些事情,但是,他是医神医叶家的人,普通草药对他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后来,因为谷里的生活,真的是太过无趣了,他每日的游戏就是对自己下毒,然后再解,一直到十六岁那年。有一天他对着镜子恍然发现,自己的脸竟变得很陌生,很美,却美得妖艳。
再后来,他出了谷,游荡在尘世间,遇上了极莫亭。
于是,终于有了人生中,第一个朋友,虽然这个家伙通常也很无趣,但是刀光剑影,喋血江湖,也是一种快意。
因为救他,他无意中发现自己的血,竟然有着意想不到的疗效,虽然不能枯骨生肌,死而复生,但是却也疗效强大的惊人。
医神医叶家,一生只爱一个人,爱一个人,就是一生。他偏要打破这种宿命的魔咒,刻意在红尘浮影中,放浪形骸,风花雪月。
却没想到,仍然挣脱不了命运的捉弄,也许她,其实,早已出现过。
只是在交错的人生中,还没来得及说出那一句,我爱你。
便已经彻底,失去了。
也许,那便是,自己的,一生……
“鸿儿—”
叶轻云深沉的叹了口气。
“你何苦,这样,伤害自己。”
那些禁忌之术,本就对身体有害,每施一次,就会有一定的损伤。他的血液之所以可以救人,是因为吃了太多的药,被身体吸收、化解,再重组,循环往复。
事实上他是把自己,当作熔炉,误打误撞的,将血液炼出了一种惊人的药效。
但是,人体的承受必竟有极限,他这么做
其实,很危险。
“我现在很好,真的很好。”年轻男子扬唇笑了。
“我不再怪你当年的离开,也不再恨父亲为了爱情,自私的抛下我跟妹妹……”
因为岁月里,他终于知道,叶家人的爱情。
就是那样,身不由已。
叶翩鸿笑了
这一次,他的笑容,却变得极为清澈,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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