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13)(1/2)
崇岭市在全国以酒吧文化著称,很多大红大紫的歌星发迹前,都曾在崇岭市的酒吧做过驻唱歌手,音乐公司的经纪人也颇爱在此停留。
对怀揣音乐梦想的人来说,这座城市就像个大熔炉,待糟粕被洗练殆尽,能剩下的,自然就是金子。
燃情岁月。
虽有个让人想入非非的名字,可若只看酒吧的门脸装潢,你并不会特别有想要进去的欲望——它看起来太普通了,而且小,不仅没有劲歌热舞的噱头,就连个抱着吉他的驻唱歌手都没有。
酒吧里灯光昏暗,使它看起来像个垂暮之人。
进门,吴端发现,这酒吧虽然陈旧,里面却并没有长年累月积攒下的酒精味,也没有想象中酒鬼们呕吐物留下的难闻气味,反倒有一股淡淡的香烛味。
吴端很快注意到,屋子东边的墙角上有个扇形托架,托架上供着一尊关公像,关二爷身前的香炉里,三根线香悠悠燃着。
他和闫思弦在吧台旁的高脚凳落座,酒保走到两人跟前,指指自己手中的酒瓶。
“只剩龙舌兰了。”酒保的声音里听不出情绪,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
这说明,他的确跟别家总是在脸上挂出廉价微笑的酒保有些不同。
“两杯,”闫思弦道:“一杯兑1/4柠檬汁。”
他转向吴端,似乎在征求吴端的意见。
吴端对洋酒并不太懂行,胡乱道了一声“我要纯的”。
他心里却在想:看来小闫同志酒量真的一般。
酒杯摆在两人面前,闫思弦抬手看了看表,吴端问道:“你说的人真会来?”
“会。”
“你就这么有把握?”
“当然,因为……她的确很难拒绝我的请求,她很清楚,让我欠她一个人情,是相当划算的买卖。”
吴端有些按耐不住,毕竟,他已在酒店等待了一天。
沉默片刻,吴端又开口了,他问道:“你说我认识那个人?”
“是。”
“就不能直接告诉我吗?她是谁?”
闫思弦叹了口气,看吴端几乎就要抓耳挠腮,有些不忍,“好吧,告诉你也没什么,只不过……”
挂在门上的铜铃响起,一个女人进门。
室外有30度,可那她裹着一条头巾,将自己的脸遮挡得严严实实,像个阿拉伯国家的女人。
然而通过女人仅露出的一双眼睛,吴端看出,女人满眼写着“热死老娘了,空调呢?冰啤酒呢?老娘就要狗带了!!!”
吴端有点想笑。
除了头巾,吴端还注意到了她的手,那是一双纤长的手,手上的美甲十分精致。
随着这双手三下五除二扯下头巾,吴端的眼睛直了。
“叶浅语?!……啊啊啊啊!叶浅语!”吴端捂住了自己的嘴,才没大声叫出来。
闫思弦勾勾嘴角,说出了刚才没说完的话,“……只不过,就没有这种戏剧效果了。”
叶浅语,当红女摇滚歌手,独立音乐人,唱作一体,才华横溢。
吴端其实并不追星,但因为叶浅语实在太有名,突然看到活着的名人,吴端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激动了一把。
对吴端这种因为见到她本尊而情难自已的人,叶浅语已经见怪不怪,正准备挂出应付歌迷的专用表情,见闫思弦笑眯眯地拽了吴端一把,提醒他别太失态,便知道这位不是普通歌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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