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前世今生(1/2)
欧阳府的一处偏厅当中,那位十九王子已经换上了欧阳府下人的衣服,有些傻傻的坐在那里,冲着雷翔几人傻笑。
看着他傻笑的模样,雷翔和鄂子文对视摇头,都觉得欧阳卉是杞人忧天了。.
像这样一个傻愣愣的家伙,秦赢和司徒固强会拿他当回事儿?!
难怪他有惊无险的活到十六岁,不过这样一个看起来智商的确不怎么高的家伙,在尔虞我诈的宫廷之中,却是最容易活下去的。
这个十九王子名叫秦晟,听起来倒像是“情圣”,只不过这样只会傻笑的情圣,怕是没有女人愿意跟他。
这时,门外传来脚步声,欧阳卉推门而入,笑道:“小妹多谢两位大恩了。弟,还不多谢谢几位?”
秦晟似乎很听他这个美丽姐姐的话,连忙站起来,对着雷翔两人“噗通”一声跪了下来,磕了个头,瓮声瓮气的道:“秦晟多谢两位大哥!”,然后又对着阿青磕了个头:“谢谢姐姐!”
阿青“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雷翔和鄂子文连忙上前把这个憨小子扶了起来,都是苦笑不已,道:“十九王子,不要这么客气。”
欧阳卉似乎也有些头疼的样子,道:“这里已经没什么十九王子了,两位直接称呼他的名字即可。哎,我这弟弟从小就受苦,他小时候其实挺聪明,但是自从小姨去世以后,就变成这个样子。不过也好,幸亏他这副样子,秦赢才迟迟没有对付他。否则他若是跟小时一样聪明的话,怕是就算有我护着他,秦赢也迟早会对他下手。”
雷翔笑笑:“秦晟小弟这副脾气,颇为好相处,也颇为容易满足。他这性子其实也是一种幸福。唔。小姐,欧阳老爷怎么说?”
欧阳卉定计“劫持”十九王子,藏在家中,这样的大事自然是要跟当今的欧阳家主通个气的。只是欧阳卉知道自己这父亲胆小怕事,所以干脆先斩后奏,刚才她就是去找欧阳老爷说这个事了。
听雷翔询问,欧阳卉笑道:“父亲虽然震怒。但木已成舟,他也没有办法。只是要我们注意一些。毕竟明天便是小妹生日,届时有不少人前来祝贺,到时候就让小弟躲在密室当中,不要被人发现便是了。”
雷翔这才想起,明天就是这位小姐的芳辰了,自己原本就是来找人家帮忙的,于情于理。总是要奉上礼物的。可是这两天接连有事,竟然把礼物的事情给忘的干干净净。
可这时候鄂子文却是一个箭步迈了上来,也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个盒子,笑着递上来:“对了,明天便是小姐的芳诞了,子文特意准备了薄礼,请小姐笑纳!”,说着便打开了盒子,却是一块翠绿的碧玉,雕成了心形。在昏暗的屋子当中,散发出淡淡的青光。
雷翔大惊,这块玉价值不菲,鄂子文这小子是从哪里弄到的?
鄂子文笑道:“这‘守护之心’乃是敝国王室祖传的一样宝物,戴在身上可以祛除邪气,而且还能防身,小姐不通武艺,有这样一样东西在身上。总是有备无患。”
欧阳卉小嘴微微张开,显然被这块晶莹剔透的碧玉给震撼了,但是她也是出生大家。而且四周讨好她的男性着实太多,奇珍异宝更是见过无数。很快就反应过来,连连摇头道:“此物如此贵重,小妹可不能收。更何况子文兄与雷少侠帮了小妹大忙,小妹又如何能要你们的礼物?”
鄂子文见她推辞,自是不允,说既然已经是送出来的东西,哪里有要回去的道理,坚持了多次,欧阳卉终于是无奈收下。
雷翔看的是目瞪口呆,这时脑中想起姬老的嘲笑声:“鄂子文这小子,见到美女什么都顾不得了。这守护之心竟然都送了出来,难道他就不怕回去以后被他老子狠揍一顿?”
“怎么?这块玉很珍贵?”
“何止珍贵?”姬老嗤笑道:“这块玉乃是神品的碧玉级佩饰,乃是苍梧国的传世之宝。别小看这么一小块碧玉,此物戴在身上以后,可以诸邪不侵,而且能够免疫一定程度的属性伤害。不信你用白银级的战技轰他一拳试试,这块东西立刻就会形成一个防护罩,当你这一拳挡下!”
“这么厉害?!”
姬老哼了一声:“碧玉级神品,岂是说着玩的?你看你现在的实力,能够打造白银级装备,所以对于这首饰、戒指一类的小型饰物不屑一顾。那是因为星银矿的数量多,你不稀罕罢了。到了碧玉级,你想找到一丁点儿碧玉矿都是艰难,想弄到一整套碧玉级套装,简直就是痴心妄想!运气好的,能弄到点碧玉矿打造点首饰就不错了。”
雷翔忍不住乍舌,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既然碧玉矿都那么难搞,那么传说当中的水晶星矿呢?
姬老哼了一声,都不屑回答他这个问题。
雷翔也觉得自己这个问题问的着实有些白痴了,要知道黄金还可以以克为单位来计算,可是钻石呢?都是以克拉为单位!
但是不对啊,姬老自己说的,他有一整套水晶级神品的紫微帝皇套装啊!
要是水晶星矿当真如此稀少,那一整套水晶级的紫微帝皇套装的材料——这老头哪弄的?
姬老笑道:“水晶级星矿,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不过都在地下,越是靠近地心,水晶矿石就越多。如果你的实力能够耐得住水晶级的火焰,那么水晶星矿对你而言,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难事。”
雷翔顿时就无语了,水晶级的火焰?哪怕他是大地母星的主星,对于五行属性有着异乎常人的亲和力,也禁不住这个级别的火焰灼烧。
不过的确如姬老所说,鄂子文这个家伙实在是太败家了!
水晶级的神品宝物啊,可以将低等级攻击完全免疫的防御型好东西,竟然就这么送人了,而且还是送给一个刚刚见面认识不足三天的女子!
雷翔觉得自己要是鄂子文他爹,腿都能给他敲断。
不过转念想想。之前那位冥王星神千里迢迢去寻找木星主星,似乎就是为了给这位欧阳小姐作为生日礼物,那一颗木星主星的价值,可远比一块碧玉级神品的装备要高多了。
所以可见,论起败家,也是一山更比一山高。
不过就连鄂子文都送了礼物,自己若是什么东西都不送。那未免也说不过去。可问题是,鄂子文送的东西实在是太珍贵了。自己拿不出这样级别的好东西——而且就算他有,也绝对不会送出来的——太败家了!
雷翔心中咒骂鄂子文这个混蛋,重色轻友,见色忘义。
欧阳卉何等聪明的人,见雷翔面色变幻,必定是在思索有关礼物之事。她微微一笑,道:“说起来。那篇《水调歌头》的此曲,都是雷少侠编的?小妹能够聆听仙音,当真是受益匪浅,少侠等于是帮小妹打开了音律之中一扇全新的大门,不知少侠可有新词新曲。恰好小妹明日生辰时,按照惯例总要与城楼上献上一曲,少侠的《水调歌头》虽然传世,但似乎有些不太符合气氛,不知少侠可有新曲教于小妹?”
雷翔心头一震,对啊。自己还有这般法宝呢!抄首歌而已,当真是又经济又实惠。
不过,抄哪首歌呢?
《水调歌头》的意境,的确不太适合人家女孩子过生日,但总不能抄《猪,你生日快乐》?
一想到人家天下第一琴一边弹奏一边唱:“猪,你生日快乐。”——这实在太没品了!
对了,有一首歌很是合适!
欧阳卉见雷翔脸上先是露出思索的样子。继而又变成哭笑不得,然后又露出惊喜的模样,虽然不知道他心中所想。但是也知道,雷翔得到答案了。于是笑道:“小妹聆听雷少侠仙曲。”
雷翔心中一阵感叹,他来到这个世界十七年,也许久没有听过这首歌了,如今教会欧阳卉,由她这天下第一琴边弹边唱出来,也算是满足了自己的一个心愿。
虽然前世雷翔喜欢听的歌不少,但是如今时隔十七年,能完全记住的已然不多。而且前世的流行音乐,许多词曲浮躁,所谓靡靡之音,自然不适合弹奏出来。
不过他选的这首,却是极好的。
雷翔清了清嗓子,唱道:“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
初期几句,雷翔许久未唱,还有些走音甚至是忘词,但是随着歌声响起,渐渐的,那种熟悉的感觉就弥漫在心间,雷翔唱的也更是熟了。
“醒时对人笑,梦中全忘了,叹天黑的太早。来生难料,爱恨一笔勾销,对酒当歌我只愿开心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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