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洛堇修的生日舞会(1/2)
( ) 刘文君喜欢秦简这件事,我隐约察觉到了,虽然她从来没有承认过。
一切都太过相似了,她看秦简的眼神,怯懦却炙热,即使刘文君的伪装比安雅自然,也远比安雅深沉难懂,但是我确信,我从她的眼睛里读懂了安雅。
那一年暑假,安雅穿着跟我一样风格的简单衬衫和短裤,到秦简面前晃悠,突然没头没脑的看着秦简问,“你看,我这身装扮漂不漂亮?”
他们对视,秦简说,“挺好的。”
安雅当晚就表白,残忍地通过我跟秦简表白。那个时候,我跟洛晨已经是男女朋友,刚巧我又因为秦简没有出现在医院的事情对他心存芥蒂。那是我和秦简关系最疏离的日子。
安雅说,“秦简是喜欢我的,我今天在他眼睛里看到了一切。”
我僵硬的开玩笑说,“你看到了什么?”
安雅没有纠缠,轻蔑地一笑说,“好,我自己去说。”
安雅喜欢秦简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但是除了第一次在咖啡馆的表白,安雅并没有正儿八经的询问过秦简的答案。
爱一个人的时候,任何一个细小的眼神或是举动,都轻易让人浮想联翩。秦简一次不经意的夸奖,安雅就认定他喜欢她,但至始至终没有能说出任何一条证据,证明那莫名其妙的爱。
刘文君此刻也是这种状态,我知道,秦简的笑容总是意味深长,现在的他会用圆滑的语言给女孩子留面子,并巧妙地把无聊的话题引入佳境让大家能继续下去。他会在刘文君睡着的时候随手给她披上一件外套,虽然那只是出于好意。
如果她早有结论,那么所有的举动都可以被理解为别有用心。我不想猜测到底是秦简乱放电还是刘文君自恋。
优秀的男人总是免不了被人觊觎。尤其是秦简这种万中挑一的好男人。
秦简在感情这方面是迟钝的,对于被女生喜欢,他已经有很多的经验。
甚至有时相熟的老师也会拿这个调侃。
但看似沉稳笃定的他,对这方面其实非常晚熟。
有时候看到那些情书里火热的字句,各种遥远得不真实的天荒地老,他会觉得迷茫。
进大学后,他已经非常地,忙各种功课,忙学校的事物,还要挤出时间到话剧社陪我。
他不知道那些女生为什么会有那些时间去做梦。他更加不知道刘文君对他的心思,事实上,没有人知道,除了我和流光。
我们两个心知肚明,心照不宣。
话剧社上次演出之后,秦简正式加入了话剧社,跟洛堇修一起成了我们话剧社的两张王牌,只要是他两主演的话剧,场场爆满。而流光和七春终究抵挡不住那些蜂拥而至的女生,话剧社顿时人满为患,我这个被人遗忘的女主角,到现在还没有机会跟秦简搭上任何一场戏。
我成了话剧社的跑腿,秦简在台上表演的时候,我就百无聊赖的在台下瞎转悠,洛堇修总能在这时候找到我,排解我郁闷的情绪,当然还有七春在。
七春是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和洛堇修相处的机会的。
至于刘文君,在上次升旗仪式后,没有任何人敢惹她了。
被她打耳光的那个男生叫张永乐,跟秦简同班,人挺好的,就是嘴巴大了点,在被刘文君呼了那么一巴掌之后,他彻底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宿舍楼下拦住刘文君,跟她道歉,刘文君理都没理他,留给他一个无比决绝的背影。但他并没有放弃,毅然决然地加入了话剧社,张永乐也算是学校里的红人,成绩好,人缘好,长得虽算不上多么英俊,也被礼貌地称作小帅哥。好歹也端正大气,但刘文君就是看他不上,这多少让他有了那么点挫败感。
话剧社永远都有这么一幕,张永乐追在刘文君后面,七春追在洛堇修后面,这两对,我们话剧社都已经默认为情侣了,这让刘文君气恼不已。
一次,她将张永乐约到学校咖啡厅里,气急败坏地要他别再打扰自己的生活,还华丽丽地在张永乐笑嘻嘻牵她手的时候,泼了他一脸咖啡。
这画面,被目击者称为,霹雳娇娃火拼柔弱小生。
张永乐说,“刘文君,我喜欢你,虽然你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聪慧的,但在我心里,你是最特别的。”
这是刘文君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表白,开心吗?当然,但仅仅止于她那么一丁点的虚荣心,更多的是恼怒。
所以在他肆无忌惮碰她的手的时候,她才会如此抗拒。
张永乐并没有被刘文君的咖啡泼走,反倒越追越起劲,秦简有时候还会刻意给他们两个制造机会,这让刘文君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晚上,是洛堇修的生日,他邀请我们所有人去参加他的生日party,在杭州繁华区的一栋别墅内,欧式的建筑,巨大的吊灯,辉煌得如同童话里的城堡,宋七春咽了咽口水说,要是洛堇修娶了我,那我就是名副其实的阔太太了啊。
我和流光不约而同地敲她的头,白她一眼,“做白日梦呢!”
刘文君穿着一条抹胸的雪纺裙,腰的地方别着长长的蝴蝶带,垂着大波浪的发,看背影显得美丽又高贵,正面虽然化了浓妆,却依旧不是一眼就令人倾心的女子。她端着酒杯走过来,说,“看到这样的房子,哪个女人不动心,你说是吧?应晴。”
我一愣,不明白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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