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1/2)
这些勇于外出打工闯世界的中国人也完全可以称之为精英,他们文化不高、吃苦耐劳,走南闯北、人情练达,社会经验丰富,敢想敢干、擅于投机。
表叔先在英国扎下根,继而把生意扩散到整个欧洲,他衣锦还乡,往返于国内国外,却很少有事情来求秦中明。一穷二白的时候,他没有来钻营,倒是后来发了大财,突然有一天登门拜访。
秦中明有些意外,表叔却带了很多礼物。穷怕亲戚富怕贼,有钱的亲戚谁不喜欢。
吴雪珍眼睛放光,心里得意。他以前只是略略听秦中明谈起过这个表弟,因为很多年不来往,几乎没什么印象。
秦中明让表弟坐下,吴雪珍倒了茶。那个时候秦中明还没有位高权重,国内的人均收入不像后来两极分化严重。一个公务员仅凭工资在这些投机商面前,实在是少得可怜。
吴雪珍望着表弟,见他脖子上带着金项链,手上戴着劳力士的金表。并不咬文嚼字,却也谈吐不凡。心中暗自得意,“我们秦家风水就是好,不但丈夫在官场蒸蒸日上,弟弟开公司,买土地,就连这多年不来往的老家兄弟如今也是人模狗样,混的风生水起。”
表叔没有忘记当年秦家人对他的好,他对秦中明道,“中明大哥,我们家虽然穷,但我有志气,不想拖累别人。所以后来我去国外打工,靠自己的双手慢慢积累一点家业。我还记得小时候,你常常带我去村边下河游泳,钓龙虾、捉泥鳅,还有舅舅、舅妈也时常接济我们家。”
秦中明面带微笑,握着表弟的手。回想往事,他感慨万千。说实话,他从心里佩服、欣赏这个年轻人,不好逸恶劳、怨天尤人,不向生活低头,敢于扼住命运的喉咙。
秦中明依然记得他以全县最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大学,离开家的时候,全村人都来送行。这位表弟站在那里,脸上还抹着大鼻涕。他掏出自己的手绢递给他,“福顺,送给你做个纪念……”
往事悠悠,一晃多少年过去了。他与表弟虽然走的不是一条路,但大家都在努力,希望日子好一点,能够出人头地。
他秦中明是靠了发奋努力,金榜题名、鱼跃龙门,大学毕业考上公务员,在省城被一位大领导看重,当了他的秘书,从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经人介绍,娶了吴雪珍,成家立业。几年之后离开大领导,独自经营,开始步步高升,官运亨通。
前尘往事虽如梦如幻,官场沉浮却处处凶险。有时在鲜花掌声之后,他也不由得怀念起旧日里那简单的快乐,想起与自己玩耍的伙伴。
秦国的丞相李斯当年纵横天下,凭着一身本领、智计,帮助秦王嬴政扫灭六合,也是位高权重,本以为可以公侯万代,最后在政治斗争中却败于宦官赵高,诛灭九族。临死之前,李斯突然望向远方,对儿子说了这么一句话,“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这是一句流传了两千年的名言警句,让人振聋发聩,唏嘘蹉叹。既说明人在官场、身不由己的无奈,也潜藏着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悔恨。
李斯年少成名、怀有大材,游历天下、步步登攀,来到秦国成为客卿。秦王政十年由于韩人间谍郑国入秦,秦王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遂上《谏逐客书》阻止,被秦王所采纳,算是得遇明主,从此走向人生的巅峰。权利的欲望曾经激励了他,成就了他,也最终摧毁了他。他随波逐流,不得不参与一次又一次的政治权术、阴谋杀戮。他经历了权利的游戏,深通此道,却在始皇帝的儿子扶苏与胡亥之间,一失足成千古恨,最终搞得自己晚节不保,身败名裂。
无可奈何,只得劝慰自己愿赌服输。历史和后人给了李斯一个大大的惊叹号,感叹他当年不是离开故乡楚国上蔡去追逐自己的理想和抱负,那或许还可以跟自己的儿孙们一起牵着黄狗去东门捉野兔子,虽然这样的生活清苦、乏味,却可平淡终老,顺顺利利的走完残生。
人生的路有时真的无法回头,所以你要不顾一切,专心专意的一直走下去。你要跨过高山、渡过大江,你把自己完全舍出去,却又必须为自己的妻儿老小留一点退路,算是一些保全。
秦中明熟读历史,对这些历史人物和典故也很有感触。但身在官场,浸淫多年,脑子里根深蒂固的自然是官员的思维。自打你进入官员,你和另一些人日深月久、有意无意的成为一个集团,你们环环相扣,首尾相连、等级森严。牵一发而动全身,越到关键的时候,越不能心有旁骛,首鼠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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