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夜临的过往(1/2)
现在事情已经变得相当的清楚了,这个冷宫,就是当初先王后最后驻留的地方,也是断送她数十载生命的地方。按照之前在民间打探到消息,将先王后入宫大婚时的年龄,再加上她在宫中的生涯的年岁——八年,及至她最后逝去的时限,就得出了先王后当时的芳龄…流年醉在心里暗自计算着,可是当她估算出先王后遇难时的年龄时,脸色不禁变得十分的苍白,难看。可怜红颜总薄命,最是无情帝王家。
红颜未老恩先逝,最是无情帝王家。可怜先王后仙逝时,才不过三十岁,而且,这还是算的虚岁…再按着但凡是见过先王后的百姓,在心里大致勾勒出她的芳容,流年醉便不由得心里更加凄然,一张明丽端方而又带着几分英气的面孔在她的脑海中浮现出来,虽然并非倾国倾城,可是却也不愧为是一位不可多得的美人,怎么也算得上是上上之姿。如此佳人,竟然落得如此下场…先是想方设法毁了人家的容貌,然后再以莫须有的罪名,逼迫人家自尽。
好在当初大婚的时候,按照祖制,是必须得昭告天下的,不然…恐怕还不知那皇甫青岚还会对这个可怜的女人做出什么更卑劣的事情来。想想就让人唏嘘不已,听那些老百姓说,当初东越战事尘埃落地之后,帝后大婚之时,东越国内举国一片欢腾,那时的东越正是百废待兴,东越的臣民莫不欢欣鼓舞…而那时的先王后,想必正是她一生中最美丽,最荣耀,最光华灿烂之时。
哼!这个可恶的皇甫青岚,就像吃水果一样,将味道最鲜美的那一部分吃完之后,其余部分就弃之不用了。现在东越的事情已经调查得差不多了,就只等着夜临从巴蜀回来了…还有那个睿亲王,那可是一个令人不可小觑忽视的人物,还有,她无论如何得想想办法,一定要将那幅画像盗回来。
说到偷东西,夜临倒是一个不错的人选,前几天她去外面溜达的时候,向地鼠门的人打听过有关夜临的来处。夜临十几年前就开始在江湖上混了,他原本是一代神偷百手观音的关门弟子,可是他当时却是从师门里逃出来的。据说,当他快出师时,百手观音要他去皇宫之内,偷一样十分诡异而又神秘的东西。可是当流年醉弄懂那东西是什么的时候,竟是死活都不愿意去。
他不但是不愿意去,而且还觉得那东西实在是好生的恶心,尤其是对于他师傅竟然要他去偷得竟然是那么个恶心的东西时,他忽然觉得她实在是十分的变态,猥琐。因为那个东西…竟然是皇宫之内,辰华宫的太监总管李德玉的命根子。这话说回来,无论是宫里还是宫外,这世上的人,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儿,都知道太监是怎么回事。像李德玉这样的老太监,在宫里摸爬滚打了几十年,好不容易才爬上了大总管的位置,而且还颇得上官鸿飞的信任。
宫里的老太监们,但凡是有心的,都会在入宫前,将自己的宝贝命根子放到一个装有酒精的瓶子里,然后再珍而重之地藏在只有自己才找得到的地方。然后等到自己快死的时候,就叫人将那宝贝找出来,好跟自己埋在一起,这样的话,来世里才好做一个完整的男人。
而夜临则认为,本来一个好好的男人,因为生活所迫,逼不得已地入了宫,做了太监,弄得男不男,女不女,还时常被人欺辱耻笑,本身就已经很可怜的了。可是他师傅居然要他去偷人家的心肝宝贝,这不但是实在是匪夷所思,让人觉得极不正常不说,而且更让人觉得十分的恶心,而且更让他觉得,若是他真的那样做了,那才真的是人神共愤,天理不容。
可是他师傅却说,他若是敢违抗师命,就要把他逐出师门。所以他干脆还不等百手观音将话说出口,就在头天夜里,趁着她喝醉了,偷偷地溜之大吉。换句话说,他是宁愿自己先下手为强——判处出师门,也不愿意百手观音通报江湖——将他逐出师门。夜临这个名字,是他在逃出师门时,他给自己取的名字。
这样一来,即便是百手观音第二天就昭告天下,不认他这个弟子,那也不干他的事了。从此之后,这世上就再没那个所谓夜郎了,夜郎是他师傅给他取的名字。从此刻起,这世上就只有一个夜临,夜临,顾名思义,就是等待夜晚的来临。因为他是黑夜的幽灵,他每次下手的时候,只会挑选那些不法奸商,或者贪官污吏,又或者是欺善怕恶之徒的家里下手。而且每次下手,都是又狠又准,不但让他们感到心痛,而且还会让他们肉痛…这样,才会让那些能得到该有的警告和教训,不然,何以让他们感到心生恐惧,六神不安。
听说夜临下山之后,做的第一桩生意,就是当地的知府大人的外宅。据说,知府大人十分宠爱他的九姨太,他前面几个姨太太都是被他的正房夫人给逼得走的走,死的死。所以,为了金屋藏娇,他就在距离府衙不远的地方,用自己的私房给九姨太置了所宅子。虽然是选在市集上,可是却是选在一个较为僻静隐蔽的街面上,又另外买了些丫鬟家人伺候着,后来,更是将自己个儿的私房全都搬到了外宅里。最后万幸的是,夜临动手那天晚上,知府因为白天有事,所以当晚就留在了府衙里,侥幸逃过了一劫。
待到第二天,失窃的事情闹了开来,九姨太带着丫鬟赶到府衙大堂哭诉,他方才知道,自己昨晚躲过了一场皮肉之苦。他是知道哪些被盗的都是些什么人家,也知道哪些人都吃了些什么苦头。而自己如果不是因为临时有事耽误了去九姨太哪里,那么这次吃苦遭罪的可就是他了。还好,他躲过了,这次不过是丢了些钱财之物。虽然也好生心痛,可是总算是没有遭受皮肉之苦。想他堂堂一个知府大人,朝廷的五品大员,若是遭了那样的罪,或者变成了宫里的公公那样…那岂不是脸面尽失,那自己以后还怎么见人?而且,说不定还会因此被上司降罪,搞不好,官帽保不住不说,恐怕还会连性命也保不住。
所以,对于此次失窃,他也唯有打掉了牙合血吞。再说了,俗话说——千金散尽还复来!钱财没了,以后还可以再赚回来,保得性命才是最重要的。后来听说,那知府的正房夫人本来是一个官家小姐,她听说此事后,竟然哭闹着要和知府合离。她以为知府大人被盗之后,除了官饷之外,再无其他的家用了。而她又不愿意动用自己的陪嫁和体己,所以便整天吵着要回娘家去。那知府夫人本就生得其貌不扬,且又嫉妒心极强,所以一直都不得知府大人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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