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和则得利(1/2)
卖给泗上那边,距离远了,而且一般用人的地方都是人口密集区,逃亡什么的也难。
加上毕竟不是泗上这边抓的人,也没有那么大的恨意。
又说人人平等,并没有奴隶的身份,但就是不给钱、不发地、不发农具,逼着他们成为“圈地之下的失地农民”一样的身份:毛都没有,不干活就得饿死,但有个自由平等的身份,也就是农家所谓的虚伪的平等。
总归这边还是有希望的,干几年活就可以有合法的身份,享受国民的待遇和义务以及权利。甚至可能会分配土地,这个视情况而定。
从某个角度上说,这些人的生活水平比起以前是有所提高的,并没有多少反抗的。
因为在青壮期一直在从事劳作,等到他们契约期满有服役义务的时候,也基本不可能去服役,义师的主力还是自耕农和逃亡到这里的封地农民或者是欠债农夫。
临武君倒也不是没想过墨家强大的宣传和组织能力,每多卖一个人自己将来救越危险。
但再一想,长远看谁都得死,他不卖别人也要卖,临武不卖墨家可以去九疑去买,到时候别人强了自己弱了,那也没什么用。
用来换枪的这三千多人是他不久之前才在西边山区抓的,其中还有半数的利润需要给西边的泉陵君。
泉陵就在临武以西,又名九嶷山,那里传说中是舜帝南巡去世的地方,葬于九嶷,故以陵为名,又因为那里算是湘水之源,故称泉陵。
楚国在南方的另一个重要边塞九嶷就在泉陵,那里也和南海地区有着密切的贸易往来。
后世始皇帝开挖灵渠,就是稍微往西南一些。
长江水系和珠江水系被南岭所隔,临武沟通的是珠江上游的北江和湘水的支流;泉陵是沟通湘江和漓江的上游。
此时漓江又称丽水,因为附近河道多有黄金,故而也有不少聚落在那里采金,泉陵君也有一部分收入。
韩非子曾用丽水淘金的事讲过一个寓言,说是荆南之地,丽水之中生金,人多窃采金。采金之禁:得而辄辜磔于市。甚众,壅离其水也,而人窃金不止。大罪莫重辜于市,犹不止者,不必得也。故今有于此曰:“予汝天下而杀汝身”。庸人不为也。夫有天下,大利也,犹不为者,知必死。故不必得也,则虽辜磔,窃金不止;知必死,则天下不为也。
墨家在南海的拓展,都是沿着河道进行的,主要也采用那种单独的城邑控制一片范围的殖民发展方式,因为城市人口比较容易管辖,也容易动员,而且广袤的边野地关下起来既困难也没什么收益。
正因种种原因,整个楚国边境地区最为有钱的两个封君也就是临武君和泉陵君,和南海商会的关系也最为密切,因为涉及到切身利益。
人口、黄金,作为主要的支付手段,换回了兵器、火药,也使得这两个封君在楚国内部的发言权与日俱增。
对于泉陵君和临武君而言,更多的火枪武装更多的军队,更多的军队抓捕更多的人口,更多的人口换来更多的火枪,顺带还能作为奴隶在一些河道内淘金,这种畸形的发展模式带来的一种扩张的繁荣,也注定楚国暂时没有能力把这么边远的地区作为本土直辖管理。
这种发展模式也注定了和南海这边的联系密切,不再是一个个单独的封邑,而是因为贸易连成了一个统一的市场,如果乐昌峡和灵渠能够提前出线的话更是如此。
因而临武君不会去考虑卖人口给南海对自己将来有什么影响,也不会考虑出国干涉宋国的胜负。宋国距离这里太远,就算楚国输了,他该是封君还是封君,该做贸易还是做贸易,只要确保墨家没有在南海北上的心思就好。
至于将来,他考虑了也没有用,如今的大敌不是咄咄逼人的泗上,而是悬在他们这些封君头顶的变法利剑。
这三千支火枪,除了给泉陵君五百,自己留下七百,剩余的都会沿着湘水转运到湘水下游,那里的封君也需要武器。
因为楚王授予墨家的免税金节中不准贩卖武器,所以这其中的很大部分利润被临武君之类的边疆封君所得。
商队负责谈判的人在来之前就已经接到命令,允许和封君达成诸多包括武器在内的交易,听闻临武君说他负责运送,又是用南海急需的人口来支付,这正合其意。
临武君见对方同意,便又问道:“不知道这批火枪什么时候可以交易?我在这边,也好有所准备。”
他还是想要试探一下墨家的意思,看看墨家在南海方向是否有准备动武的想法。
商队的人爽快地说道:“三千支火枪,数量倒是不多。不过您也知道,沿着长江有诸多的关口,那里是不能够运送火枪的。南海的话,我估计仓库中可以先支付一千五百支,剩下的需要从邗沟转运到越地,再沿海送来。最迟也就到明年。”
“那一千五百支,倒是可以在秋天之前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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