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心口朱砂(2/2)
元澈立即心疼地上前,脚步将剑踢到了一旁。
佩刀侍女的眼神,从有些得意,转变成悔痛,似乎事情,已超出了她所预料的程度。
“若你再不走,我便再划一刀。”
纯儿后退了一两步,用刀尖对着他,可手腕间的朱砂隐隐颤抖,我从未想过以死相逼,还有这般用法。
他眼神里浓烈的心疼和不舍,只要不是瞎子,都能感受得到,可是纯儿遇此巨变,仇恨和冲动蒙昧了她的眼,她的心,眼睁睁地看着他落魄地拾剑离去,消失在苍茫无际的黑夜中。
漠北商王死了,纯儿无心操持家业,散尽万贯身家,只留其中几分,带着自己的侍女云游西域,这一游就是三年。
元澈在沙漠中独行三日,在将要被烈日晒死之时,漠北的心腹方才寻到了他,那心腹正是他身边侍候的太监,自四岁离宫,他就一直跟着他了,称得上忠仆二字。
晋朝的朝堂,局势动荡不安,皇帝垂垂老矣,西北处有戎狄外族之乱,内有夺嫡之争,元澈就算想偷安一隅,恐怕其他的皇子也不会放过他这个日益崛起的漠北王。
他仅用了两年的时间,就将这江山易主,坐上了旁人梦寐以求的龙位,那个引起莫大误会的剑,终于可以束之高阁了。
只是当他周旋在朝堂的权谋心术,不得不扛起一个帝王该有的重任时,会不自觉地用御笔勾画一个女子的轮廓,精致完美的轮廓,最后用朱砂轻点在她的腕间。
晋朝有了新皇这事,传到西域并不需要很长时间,纯儿在西域走马观花的两年,并未真正将心放下,总会有心或无意地打听晋朝的局势,虽然未提及他的名字,但闲暇寂寞时分,总会落笔成阿澈二字。
那佩刀侍女终于忍不住了,看着她日夜神伤,为情憔悴,说出了两年前她父亲之死的真相,她所爱的纯儿,不能围囿于此。
是她趁着元澈出去寻纯儿时,偷了他的剑,并在帐篷边下挖了地洞,用他的剑将她的父亲刺死,而满眼只有惨状的纯儿,没注意到被血掩盖的地洞痕迹。
纯儿虽然震惊,却依旧理智,问她为何要杀了她的父亲。
她说,一个商人有富可敌国的家业,手上必然沾着洗不掉的鲜血,她的父亲仇家遍地,不然商队的镖局为何是一层层地围着他。
纯儿追问,她在她身边呆了四年,有许多机会可以出手,为何恰巧是在那时。
侍女眼神飘忽,此时沉默了,因为世人所不容的感情,一时嫉妒心切,离间二人,她总不能说,她是因为嫉妒元澈,才选择杀了她的父亲,构陷于他吧。
但她还是给了一个合理的答案,那时可以全身而退。
“但是,他说过,剑不离身,怎可能让你轻易偷走?”
“他是为了寻你,怕你一人在荒漠出了意外,失措地连鞋都都没穿就出去了,哪顾得上剑。”
纯儿无力地软下身子,伏在地上,捂着脸上的疤痕,泪珠顺着指间,淌过腕间的朱砂,将毛毯都打湿了,痛语了一夜心疼和悔恨。
“原来你比我还疼……”
这荒唐的误会,在她的脸上落了疤,在他的心口,印了一枚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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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近写文有些懒怠了,希望小宝贝们鼓励一下收藏和评论,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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