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因为喜欢(1/2)
紫华盖上,新入派的门人已经开始正规的学习修炼了。
林小雨收拾着自己的衣服,也就是两件青衫,青衫上带着松华盖后山常年的松香。这还是卓红亲手做给自己的,自己喜欢青色,和松华盖后山一样的颜色。
林小雨之所以不住在前堂的原因,一是为了看马,二是不愿整天在前殿无所事事的乱晃悠,自己又不会什么仙法,而且也不是修仙之人。于是就借着养马的名义住在后山,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反正松华盖上安全的很。
但从现在起,林小雨不得不踏上修炼的道路了。
“你要去哪儿啊?”
林小雨被吓了一跳,转身一看,原来是迷花。
迷花变成剑后,被林小雨藏在山石下。林小雨赶完马后把她带回了小木屋。
“你怎么又变回来了!”
“我怎么就不能变回来了,你居然不时时把人家那在手里,是嫌我不好看么?”
原来,迷花一直缠着林小雨是因为要把自己的命脉附在林小雨身上,说白了,就是把自己的‘使用权’交给林小雨。
而迷花不仅好看,而且还非常漂亮。不仅漂亮,而且中看又中用。
林小雨四下望了一下发现没人,就继续说道:“我现在要离开这里,你要去哪?”
“为什么要离开,这小木屋住的很舒服,床上也软软的……”
迷花脸一红不说了,变成了一把修长的玉剑,剑鞘上装饰着华丽的花纹,就像迷花穿的裙衫一样,剑鞘整体白润,宛如迷花的肌肤一般。
迷花剑悬在半空,等待着林小雨接手。
林小雨从未想过自己也会有一把属于自己的剑,以前听师兄们说起,也只是个笑话。而今,一把好端端的剑就摆在自己眼前。但林小雨犹犹豫豫不敢接手。
林小雨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问道:“对了,你为什么要把我当主人呢?”
迷花剑一直围绕着林小雨,好像是要让林小雨接住。林小雨摊开手掌,迷花剑轻轻的落在上面。
非常轻盈,像落在掌心的蝴蝶一样。
这把剑太漂亮了!漂亮的让林小雨不敢喘气,屏息凝神的看着迷花剑,忽然,迷花的声音传入了林小雨耳朵里:“你在后山陪了我这么长时间,又喂我水喝,你自然是我主人了。”
“如果我拿着你让师兄们看见的话,那他们肯定会感到惊异,怎么办?”
“这有什么?”
“而且我也不会用剑。”
“你以后会用的,我会陪你练剑的。”
“可我要怎么把你带下山呢?”
“那个,你可以抱着我,也可以搂着我,我答应过你任你处置的……”
林小雨汗颜,问道:“迷花,你既然是灵剑,肯定也会自己飞吧?难道就没有什么厉害的法术?”
迷花嗔道:“喂,我既然是灵剑,自然是要靠主人才能发挥威力的。”
林小雨叹息一声,嘿嘿笑道:“看来,除了让你做些过分的事情,你就没有别的用处了,看来,也只能让你做些过分的事情了……”
“啊……那个,你想让我做什么呢?”
随着迷花娇滴滴的声音,迷花剑微微泛起了粉红色,并且散发出奇异的芳香。
“哈哈,骗你的,你说,本来不开花的松华盖为什么开花了呢?为什么好端端的一朵花儿又会变成一把玉剑呢?为什么你偏偏要认定我当主人呢?”
“因为我喜欢你,所以就有了仙缘。”
“啊?!”
“就是这样嘛!就是这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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