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若水的回忆(1/2)
皇爵是个很精明的人,他既然查出了我的身份。
我也知道了,他就是那个他。
我对他的种种误会也解除了。
只是,现在的我不再是从前的我,他爱的是我姐,也就是我的原主,而现在,这具身体里的灵魂的我。一个有着独立思想的女人。
我为姐姐高兴,因为‘姐夫’对她是真心的,对她很好很好。
难过的是,现在这具身体是我的,而我无法忍受我的男人爱着另一个女人,哪怕那人是我的姐姐。
我觉得,既然他已经认出了我的身份,那我也就没有必要再与他过下去了。皇家的亿万家财看着是惹眼,而我家也不差。爸妈开了一家服装公司,而姐姐也是学服装设计的,我这些年,走南闯北,见识了各种不同的风俗风情,对服装其实也挺在线的,自认也有一定的天份与眼光。我穿的衣服都是买的一些便宜的衣服,然后自己再稍加修改装饰,穿出来之后,件件都吸引路人的眼球。
火狐也觉得我的衣服改得好,经常央着我帮她改,我帮她改过一次两次,穿出的效果都相当好,最主要还是很省钱,只是后来她再求我,我也不肯了,没得那个时间。
我觉得,我对服装也是有天份的,家里人都是学服装设计的,所以,我也有服装方面的天份。
我相信,在我的帮助下,我们一家人的努力下,我家的服装公司一定能做起来,做成世界五百强的企业,那样,我也能很有钱了,来路干净的钱,可以在明面上表现的钱。所以,对于皇家,对于皇爵,那便算了吧。
只是皇爵不同意,因为我占了他老婆的身体,还威胁我,要我从他老婆的身体里出来。
笑话,他老婆都死了,我退出来那他老婆便不是死了。就算他想,我也不愿。
我知道他是舍不得我走。
其实我也舍不得他。
无疑,他是世上难得的好丈夫人选。
然后,他从军了,他为什么要从军呢?我想不通,他可能是不想与他的兄长争抢吧。这让我很恼火,他兄弟皇弘,在我的眼里,便是一个神经有病的人而且品行不端的人。他对我的敌意,对妈也有敌意,对皇爵也有敌意。想想也是,他的妈,便是被皇爵的妈赶走的,能对她没有敌意吗?他放弃住在京城而回到江城来,一是为了皇家的财产,二就是来给周淑娴添堵的。事实也是如此,只要爸不在,他就会经常拿话来刺妈,只是很可惜,每次都被妈轻描淡写的过去了。
妈是个很聪明的人,也很有能力,只是她性子淡泊,不爱与人争抢。
两人经常拿话刺我姐,欺负我姐,并且以欺负我姐为乐。我姐向来软弱,自然只能听之任之,随他们欺负。
他们两个欺负了后,又来示好,通常便是,打一棒然后送一颗糖,我那个老实巴交的姐,既然还想与他们处好关系,接受他们的好意。
但是我姐也不是个傻子,也许她只是在对待皇爵的问题上不是傻子。就如她为了得到皇爵,不惜冒着被拒的风险要求他娶她。比方为了保护自己还有皇爵的名声,硬要开车走,然后开到了河里。就说明,她是一个极聪慧,而且,人极为坚韧的一个人。
刚穿来时,我也想弄清楚,我姐是如何会将车开到河里的,只是头脑中没有那些记忆,自己一无所知,然后刚穿过来,对所有的事情都不了解,一时无从查起。后来便是一系列的事情,我这人的性子是吃不得亏的,所以,在不吃亏与查清姐死亡原因上,我选择不吃亏,然后再查。所以,这事也只能先放一放。没想到,等我回国的时候,皇爵已经将这件事情调查清楚了,然后带着我去处理。结果我不是很满意,但是我也没有怪他,我要理解他的苦衷,反正,我不会便宜了皇弘,反正最后,我会有我自己的解决方式。
我一向认为,杀人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对于皇弘这种人,就是让他看着自己最珍视的东西慢慢的失去。我会让皇弘最重视的东西一样样的失去的。看着他痛苦,癫狂。
皇爵很好,真的很好,看得出,他对我姐真的是很用心。
他的想法几乎与我不谋而合,他没有私下里教训他,而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教训他,当着公司高层管理,低层管理,狠狠的将他的脸面踩在脚下,这我很喜欢,因为我也想这样做。
也许,他也是想夺去皇弘他再乎的一切,让他痛苦的活着。
与我的相法不谋而合。
这么好的男人,我真心舍不得让给别人。
我心里慢慢的有了他,慢慢的爱上了他,只是还在纠结,他到底爱的是哪一个,是我姐还是我?
其实我纠结什么呢,我们是同一个人啊!
只是我们两个还不是真正的夫妻,一直不是,就算躺在一张床上,我们两个也是规规矩矩的,不越雷池一步,顶多是亲吻,只是亲吻不算是做了夫妻。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为什么后来他不肯碰我了。
我也不问,我更不会去勾引他,虽然对我来说,勾引一个男人很容易很简单。
但是,我向来在感情上,是处在被动的地步。
如果他不爱我了,不想与我生活在一起,我会尊重他的意见。
我这人向来拿得起,放得下。
爸爸的工厂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危机中,好在我的股市赚了不少钱,我将它们取出来,将所有的钱投入进去,公司与工厂立刻投入正常的动行。
吴敏与皇弘既然利用我家经济危机的时候,想收购我家,好在,我也不是吃素的。最终,他们的阴谋落空了。
我得保住爸爸妈妈的心血。我得实现姐姐的梦想。所以,我必须得从事服装行业。
好在,我继承了姐姐的身体的同时,也继承了姐姐的技能,她学的东西全交给了我。
皇爵对姐姐的事很用心,为了公司更大的发展,在京城买了一个高档的写字楼,这样,我就得去京城工作了。
其实他更多是为了自己,因为他工作的地方便在京城。
去京城工作很好。
我喜欢大城市,京城比起江城来好了许多,发展机会好了许多。
来到京城,我没想过要去皇家,说实在话,皇家在哪我都不知道,我如何去见爷爷与皇家的族人,这样的事情既然还能被吴敏拿来说话。
说我不孝顺,到京城来不先去看爷爷以及皇家人,笑话,他们不认同我还要我孝顺他们?
于是,我从爸那得来一亿,用来为皇家人准备礼物。哈哈,我才不会用完,最多用一千万就够了。皇家人是我什么人啊。
爸不愧是首富,出的就是大方。我跟吴敏说了,将她气得个要死。我就喜欢看她想气又装着不气的样子,活活憋死。
不过,看在爷爷为失孤联合会捐了那么多钱的面子上,我将他当家人,所以我得去看他,对于别人,还是算了,随便准备点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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