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7章 ,(我就喜欢寡妇!真的,最大爱好~~)(1/2)
ps:新书大纲完了,首稿也写完了,今天给大家小爆发下。
霍克斯上战场上的老战士,无论死亡还是残疾,对她而言都是很正常的事儿。
她见过战友给自己挡刀子,也帮战友挡过,但是,她知道初生演替的这种行为和过往的那些不一样。
前者是义务,而后者则完全出于初生演替本人的自愿,因为那是不合理的付出。
看着初生演替的样子,她觉得自己很难过,似乎连呼吸都有些堵塞。又有些开心,让她心跳加速。
恍惚中,她还记得初生演替将自己抱在怀里,右手撑着一张黑光做的大盾。
没多久,黑光大盾就破了,接着,他用自己的身体替自己挡下爆炸的冲击。
眼前的这个男人是自己丈夫的克隆体,但是却和坎帕斯并不相似。
他们有一样的外表,一样的性格,但是却有完全不同的人格。
他不像坎帕斯那么高大,那么理性,那么光芒万丈,但是却更加真实。
她还记得初生演替对自己说过的话,他说:
“因为我不要你成为为了理想出卖自己的女表子。”
“如果,霍克斯有一天要与人做这种事儿,我希望那时因为爱情,而不是其他的理由。那个人是坎帕斯也好,其他我不认识的人也好。当然,如果可以,我希望那个人是我自己。”
……………………
“我叫初生演替,我会守护着你,直到你与坎帕斯重逢,又或者直到你爱上其他人!”
……………………
“我爱你,有胜于我的一切。”
异样陌生的感情在她的胸口蔓延,就像被深埋在地下的石油,忽然遇上了燃烧的烈火。
她不断告诉自己要冷静,但是那汹涌的情感,从来未曾感受过的喜悦却像是挡不住的洪流,在她心头回荡。
她看着他,又看见站在高山上的坎帕斯。最后,她终于明白的梅林的话:“那不是爱,那是崇拜。”
原来这才是所谓的爱情,不如理想那般光芒万丈,但是却不刺眼,暖和得像是午后的杨广,让人忍不住永远沉醉其中。
直到这时候,她才发现,原来自己还是个女人。
霍克斯已经习惯了去模仿男人的举动,她大大咧咧,她满口粗话,但是那也终究是她的壳。
有了这层壳,她才能在西格玛的军营里和战士们称兄道弟。
有了这层壳,人们才会认可她是真正的战士。
有了这层壳,她才能够度过漫漫长夜,来到今天。
希瑟尔的事情发生之后,霍克斯开始极力地将自己变成一个粗野的女人。
上苍赐予自己的是一份不幸的魅力,它引发了坎帕斯和希瑟尔持续了无数岁月的战争,毁了自己的家园,并且还要祸及当世。
有时候,她也会做梦。
她梦见自己只是那么一个平凡的女人,相貌普通,有一个靠谱而且老实的丈夫,有几个孩子。
丈夫是一个山野间的猎人,又或者是一位渔夫。
早出晚归,不说浪漫的话,但是却能给自己带来安宁的生活。
当人,现实就是现实,不可改变。
于是,霍克斯撕下自己的衣衫,去给初生演替包扎伤口。过了好久,她才问道:“你喜欢我?”
“是的!我以我的性~功能保证!”
霍克斯笑起来,她知道,自己也时常这样,出口就是荤段子和让人喷饭的话。
她道:“可是你的手没了。”
初生演替道:“不妨事儿,下次看到陈风他一定有亲切感。”
霍克斯道:“你在发烧!”
初生演替道:“伤口创面有点大,还好,我是进化者。最多两三天,只要止血就能恢复战斗力。”
其实,初生演替真的没有在逞强。
一条静鹰司的血液能够让人返老还童,断肢再生。凭借他和一条静鹰司的关系,要搞到一些血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不过,他不准备修复这条断肢。
因为他想起了一个典型案例————陈风。
说起来,成为一个残疾人对谁都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儿,但是陈风却因此因祸得福。
前些年,陈风是右手剑,等到陈风被杨烈砍了右手,又成了左手剑。
正因为此,获得了新身体之后的陈风,才能够左右手使两招完全不同的剑术。
既然自己碰巧被砍掉了右手,何不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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