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审王允(1/2)
时至隅中,延尉寺堂上明镜高悬。第二次居于堂上,曹操若有所思。上次居于此,还是灵帝在朝。曹孟德跪审灵帝,一时间成为一段佳话。也令他曹孟德一雪宦官养孙之齿,真正成为一名名士。酸枣会盟,他曹孟德能为酸枣诸侯联军的领袖,也与此有关。
然并卵,酸枣兖州诸侯,除了对他恭敬有加之外,便是将他曹孟德推出来当枪使,个个都要静观其变,坐收渔利。须知天下大变,朝廷势微,哪那么多渔利可言?
献帝、吕布、皇甫嵩列席听审,曹操提审王允、士孙瑞、士孙萌、三人。三人皆在朝为官,尚未定罪之前,入堂不跪。
“王允,你指使士孙瑞,命晋阳北军将并州陷阵营视为乱军,你可知罪?”说话间,曹操丝毫不顾及司徒王允乃文官之首,话语间直呼其名。
王允昨日宴曹操,二人之间春秋笔法,微言大义。曹操言语中已有暗中相帮之意。既是暗中相帮,曹操当堂喝之,王允自厉声答道:“匡汉室、除奸佞何罪之有?”二人唱个双簧,以防献帝对此有微词。
“你只需说,是否有令洛阳北军,诛并州陷阵营便可!”说着,曹操正襟危坐,一脸的官威。
士孙瑞见状,知曹操这暗中相帮,尺度比不会很大了,立即拉了一下王允,上前说道:“秉曹大人,是我下令小儿,让他将并州陷阵营等同叛军对待,与王大人无关。”
士孙瑞说完,见王允欲上前陈词,抢白道:“吕奉先在京跋扈,屡犯大不敬之罪。然,我并未查明,并州陷阵营亦有大不敬之罪,本官愿领这渎职之罪。”
依《汉律》,渎职之罪: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处死。士孙瑞为执金吾,乃是中两千石官员,此罪虽重,但不至死。曹操只需判个充军发配,也落不得他人口舌。
献帝方才继位,董卓之乱以除,年内便有可能大赦天下,届时返回京师,官复原职亦不是难事。
曹操闻言心道:好一个牙尖嘴利的士孙瑞。要知道他这罪行,完全可以以内乱之最论处,届时枭首都是好的,夷三族也不是未有可能。
士孙瑞这一主动领渎职,非但罪行减轻,而且还给吕布扣了一个大不敬的帽子。曹操有心相助,却心里为难。你说你自己的事,非得扯上吕布干嘛?
当然,曹操为难只是一瞬,随即呵斥士孙瑞道:“本官并未问你,王允上前答话。”
士孙瑞这领渎职罪一举,并未与王允商谈。王允见士孙瑞领下这渎职之罪,倒也伤不到根本,于是答道:“此事本官确实不知!”
无耻!这是曹操、吕布、皇甫嵩乃至年少的献帝共同的心声。好一个刚正不阿的王司徒啊,竟然任由士孙瑞为其顶罪。
王允推脱其责,此案便是对曹操极大的考验。如今洛阳城中,吕布虽仅为一中郎将,却是当朝第一权臣,献帝对其倚重尤甚灵帝之时。只要他想,便是如王莽般,得一护国公,假节、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剑履上殿,甚至加九锡都是一句话的事。
汉代臣子入朝必须趋步以示恭敬,入朝不趋,谓入朝不急步而行。臣子朝拜帝王时,赞礼的人不直呼其姓名,只称官职。谓之赞拜不名。大汉早朝,没有凳子。大臣席地而坐,入室须脱鞋,贵族、大臣佩剑,秦始上殿不得佩剑。穿鞋佩剑直入殿堂,谓之剑履上殿。有此三项殊荣,大汉四百年也无几人。
加九锡就更厉害了,那是王莽所创,乃是篡位之前所行之事。
曹操明白,吕布在大汉的地位,远超窦武、霍光之流。简单的充军发配士孙瑞父子,王允安然无恙,吕布岂能善罢甘休。若判士孙瑞死罪,吕布倒是也说不出什么来。当朝执金吾父子,以命抵他那八十九士卒,也算以公论处。
毕竟此令皆是二人口口相传,也没有其他佐证,可以告倒王允。但这士孙瑞乃是为王允顶罪,司徒王允又是百官之首,若判士孙瑞死罪,曹操难免被这士人集团盯上,届时便是终日上书弹劾,也够你喝一壶的。
吕布、献帝,不通《汉律》,皇甫嵩却是知《汉律》之人,他深知根据《汉律》渎职、内乱皆可行于此案。想到曹孟德曾跪审灵帝,心里有些期待他曹孟德到底如何为这两难判决。尤其是在昨夜刚与王允共宴的情况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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