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这个掌柜怕是要弯(1/2)
彩云镇那时还不叫彩云镇,好像是叫“红枣镇”还是“枣子镇”来着,掌柜已经不记得了。那时,掌柜还只是一个**岁的幼童,整日里在镇子的大街上跑来跑去,跟着一群孩子打闹,十分热闹。每每回想起那段时光,掌柜都觉得十分快活。
掌柜的父亲是这个镇子上唯一一个中过进士的读书人,被官家封过一个小小的知县,还是在隔壁镇子的县上。由此,掌柜就越发觉得自己与旁人不同,渐渐的,那些一同玩耍的孩子们就不再能入掌柜的“法眼”,也渐渐疏离这些只会玩耍胡闹的孩子。
这话是掌柜母亲说的,她觉得自己夫君能中进士,那么孩儿也得向夫君那般,最不济也得中个进士。于是就日日向掌柜灌输自己要用功读书,不然就得去乡下种地的思想。还说镇子上只会疯跑打闹的孩子,以后只能做穷人。若是想要以后让他们给你点头哈腰,就得好好读书,远离他们。掌柜是个孝顺孩子,母亲说的话他句句都听。
接下来的事就不难想象,一个**岁的孩童,被母亲整日里拘在书房读书识字,面对着一个个迂腐刻板的教书先生,那种终日不得自由的感觉,比起当年孔其琛的“地狱高三”尤甚。这样,一个孩子被剥夺了玩耍的权利,苦不堪言,却又不敢四处找人诉说。
终有一日,掌柜在自家院子里发现了一只跛了脚的“将军挂印”。
说到“将军挂印”,其实那就是猫的一种。中梁人喜欢称猫为“狸奴”,而“将军挂印”是指一只白色狸奴背后有黑色斑点,中梁人为了便于区分,便给不同斑点或是颜色的狸奴都取了名字,此乃旁话,且按住不提。
掌柜难得有了一个可以陪伴的伙伴,十分开心,就偷偷将狸奴藏在东跨院儿的一处草垛下,还给狸奴取了一个十分“文艺”的名字,叫“白露”。可是掌柜不知道狸奴是公狸奴,愣是给人家取了一个十分女气的名字,若是狸奴有一日开了灵智,怕是要气死过去。
掌柜就这样每日与白露一同玩耍,将将半年后,有一日掌柜突然寻不到白露了。
养狸奴这事儿,毕竟是掌柜瞒着母亲偷偷饲养的,掌柜不敢大张旗鼓去寻,只得到了晚上,偷偷溜出家门去,在街上唤两声。快天明的时候,再偷偷回家去。这样一来二去,遍寻不着,掌柜就渐渐歇了寻找的心思,又整日闷闷不乐了。
掌柜十岁之时,晚上正在油灯下用功读书。突然听到院子里有响动。掌柜心觉好奇,便走出房去看,只见一位一身白衣的年轻公子倒在地上,口中呻|吟不止。“小公子,快救救我。”那白衣公子面上带汗,十分痛苦的样子,掌柜四处一瞧,原来是白衣公子的腿受了伤,还在汩汩流血。
“你还好吗?”掌柜轻声问道。掌柜母亲住在西跨院儿里,距掌柜的院子很近,稍微大声点儿说话,都能听的一清二楚。白衣公子招招手,“小公子,有人追我。你将我扶到屋里去,若是有人询问,你就说没见过便是。还请小公子行行好。”
孩子终究是善良的,二话不说便将白衣公子扶进了内室,还为他治伤,供他饭食。此时,掌柜才仔细端详了一番白衣公子的容貌,有一张圆圆脸,眼睛大大的,就是眼珠有些奇特。嘴唇的形状很好看,看起来好像很软的样子。掌柜这么一瞧,近乎痴了,白衣轻笑,“小公子,回神。”
掌柜低下头去,面上有些发烧,心中暗暗有些异样,却是不知何种感觉,没一会儿便抛在脑后。掌柜想睡觉,白衣却霸占了他的榻,于是尚在那里犹豫不决之时,白衣拍了拍身边的空位,“夜深了,小公子不如与我一同休息可好?”
熄了灯,二人并排躺在一处。掌柜还是第一次与人躺在一张榻上,心如擂鼓。白衣翻了个身,“小公子是第一次鱼人同睡?”掌柜轻轻点头,也不知白衣看见没有。今晚没有月光,往常月光会顺着窗棂照进来,正好照在榻上,柔柔和和的,很是醉人。不知今日为何,夜里黑得很,连一丝光都没有。掌柜转头看去,却发现白衣的眼睛在黑暗中似能视物一般,有些发亮。
“你,叫什么?”掌柜睡不着,干脆与白衣闲聊起来。“我啊,我有很多名字,换一个主子就给我改一个名字,名字多了,都忘了自己叫什么了。”掌柜不做他想,“原来你是给人家里做工的?”白衣似是轻笑,“是啊,给人家里做长工,做的好了赏一顿饭吃,做的不好又打又骂的。”白衣的声音似是十分慵懒,听在掌柜心中,又是一阵难言的感觉。
“所以,你的伤,是你的主子打的?”白衣顿了顿,像是在回忆什么。“算是主子打的,不过,那是很久远的主子了,这伤也是旧伤,本来好了,我今日逃离新主子家,又被新主子勾起旧伤来了。”掌柜有些心疼,虽然黑暗中看不见,可掌柜就是觉得,他的侧脸看起来十分悲伤。
掌柜想要了解他多一些,“那你,为什么一次次从主家逃走呢?”白衣转向掌柜这边,笑道,“因为我的主家都拿我不当人看,我气不过就跑了呀!”掌柜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答案,有些微怔。白衣轻笑,“你还是个小孩子,你懂什么。快睡,明日你还得晨起读书呢!”
“哦。”掌柜没注意到为什么白衣公子知道他要晨起读书,只是乖乖的闭上了眼睛,一觉到天明。
第二日一早,掌柜起身之时没有发现白衣的身影。掌柜正要四处去寻,就见枕边放着一封书笺。“晚上回来,莫寻。”掌柜松了口气,心中的不安与焦急才算是落了地去。但转念一想,他腿上有伤,一个人又能去哪里呢?别叫他的主家又把他捉了回去。
这样想着,一整日下来,掌柜都是心不在焉的。
天刚一擦黑,掌柜家摆了晚饭要吃,掌柜刚在房里坐下,洗手用饭,就见白衣推门进来,“好香的饭食,小公子能否也给我一点儿?”掌柜一喜,“你,你回来了!”白衣掀衣而坐,“不是给你留了书笺,我晚上就会回来吗?难道你没有看见?”
掌柜忙摆手,“不,我看见了。你,字很好看。”书笺被掌柜细心收藏在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内,上面的字像是行书,又像是楷书。总之不是寻常见过的字体,定也是名家教导出来的。白衣粲然一笑,嘴角露出一对儿浅浅的梨涡,“谢谢,你的字也不差。”
掌柜红着脸入座,“你今日为什么出去了?腿伤还没好,乱跑会加重伤情的。”白衣自取了一副碗筷,“主家正在街上四处寻我,我得去找一找新的主家,这样也好有个避身之所。”掌柜一听白衣要离开,顿时心有不舍,“你难道不能为我家做工?我可以做你的主家啊!”
白衣哂笑,“小公子,你还是个孩子呢。”掌柜脸微红,“我,我知道,你长的这样好看,是,是小倌馆里的小倌罢?”白衣面色如常,“是,那又如何?”白衣原本夹菜的筷子放下,“怎么,觉得我的身份配不上小公子读书人的身份?或是,小公子面上看着正经,心里却起了歪心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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