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军制改革·忠与权(1/2)
议题二:成立军事参谋司,制定《侍卫六军军部条例》明晰各部门,各人职权范围。
沐慈道:“我虽为大都督,但我身体不好,没精力去西山大营管具体军务。”沐慈看一眼沐若松,“之前都由监军帮我行驶职权,但非长久之法,且一人计短,百人计长,所以我欲成立一个新部门,名为军事参谋司,协助我做军事训练、日常管理,甚至作战指挥。”
几位大将军都清楚楚王身体差,很是体谅,建成军事参谋司也是应有之义。
“大都督府成立总参谋司,”沐慈以此为例,对所有人解释了一下。
人员:从各番号吸纳有才能,知兵事的指挥使以上将官,成立总参谋司,直接对大都督负责。下设总参谋长,左右总参谋长,其余称总参谋。每个人选都由推举产生。超半数总参弹劾总参谋长,则即时卸任,由左右总参代理。
部门:分设作战科、训练科、军器科,后勤科,机要科(情报)。各科主管称科长。
职责:协助大都督进行日常管理、训练,以及战时指挥。大都督负责制定战略,总参谋司完善具体战术,所有参谋参与讨论,举手表决,少数服从多数。
监督权:参谋司详细记录每日训练、管理情况,战时做好战斗记录,三人以上具名,总参谋长用印封存,以备查询。
封驳权:若大都督有不合适的命令,总参谋司可联合封驳,类似朝廷的红门省封驳诏书,反驳人数超过五成,决议暂缓,再行商议;封驳超过七成,即时作废。
各番号成立军部参谋司,协助大将军的工作,职权于此类似。由军中推举会练兵,知兵事的优秀人才成为参谋。人数比例三千选一,参谋只论能力,不问出身,无能者淘汰,优秀者增补。
……
几位大将军都十分吃惊,并非因自己被分权,被监督,将军们都习惯了上位者的各种遏制手段。
他们震惊于——封驳权!
总参谋司有如此巨大的权力,超过七成可以封驳、作废大都督命令,实在是匪夷所思。
这意味着楚王自动限制自己的权力。
这世上,极少有上位者能主动约束自己的权力的,都恨不能把天下大权握于一手,尤其是皇帝。若问皇帝最厌恶的存在,非御史所在的红门省不可,因红门省有封驳诏书的权力,可以遏制皇权。
在兵事上,皇帝更是要握权。天下兵马大元帅这个最高军事统帅永远是皇帝自己。若有大战,就算皇帝不亲征,端坐皇城,两眼一抹黑,还喜欢在千里之外遥控战争。
这才有著名的“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说这句话的大将胜了,便是功高震主,目无君上;输了更是不听谕令,要秋后算账。
因而有能力的大将军,极少能得善终。
可明知误事,谁又能舍弃权力的甜美?
天授帝爱御驾亲征,说到底,就是要把兵权控制在手罢了。只因天授帝有军事才能,赢多输少,便没人反感。若换了个无能皇帝试试,就大糟其糕,害人害己又害国。
楚王沐慈,是当之无愧的无冕皇帝。却在无人提出的情况下,主动限制自己的权力!
历史上能做到这一点的,无一不是雄才大略,成就非凡的英主。
牟渔、白霖等几位大将军都是暗自敬服,更多窃喜,他们知道一个能得忍住,不对战局指手画脚,控制自己权力欲的上位者,是多么难得。
……
“关于成立参谋司,大家有没有意见?”沐慈道,“同意便举手表决。”
自然没人反对,但大家还是有些不敢出头,牟渔只好带头,石秩随后,白霖也举手,几位大将军无一遗漏,便都举起了手。
虽在限制大都督沐慈权力的同时,各番号成立军部参谋司会限制他自己,却也是有益无害的举动——他们根本没有反叛的想法,害处是一丝没有的。
“行,我的第一任总参谋长在你们中间选出一个,然后尽快推举表决产生总参谋人员。你们军部参谋司也尽快组建,务必公平公正。办好列个条陈给我过目。”
“是!”众人应声。
白霖用拇指食指摩挲着下巴,看着牟渔,略挑了挑眉……牟渔立即摇头,表示不和你争——他得守着沐慈,也不会经常去西山大营啊。
其实叫大家选举总参谋长,白霖也是最有力的人选。
但其他几位大将军,论资历、能力不如白霖,却也并不气馁,暗暗决心要好好表现——在这样的大都督手下,不愁没建功立业的机会。
……
有竞争是好事。沐慈默许了下属的暗流涌动,并不干涉。
沐慈深知,作为一个领袖,不用事必躬亲,一个人精力总是有限的,专业的事应该交给专业人士去做。
古代的名将很多,沐慈从不小看古人智慧,他自己无需成为一代名将,只需要提供一个更大,更自由,更安全的舞台,赋予信任,完善制度,便能产生无数名将,光耀华夏。
沐慈继续布置工作任务:“总参谋司成立后,需要完成的第一项工作是制定《侍卫六军军部条例》,对各番号,各级别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执行各种任务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作出明确规定。包括我这个大都督的职权义务,不允越级越权,不允滥用谋私。”
众人惊诧,卫终以主子利益为要已经是本能,立即开口:“殿下大可不必如此!”
若是明文规定,可比嘴上说一说,发发誓的效力更大,因大幸是个极其重视信誉的朝代,楚王若犯,对他声誉打击巨大。
沐慈对他抬手压一压,表示无碍,道:“明确侍卫六军大都督职权义务,有如下几条,记下!”沐慈示意乐恕记录。
其他人下意识挺直脊背。
“其一:大都督的神圣职责是保卫大幸国土,保卫人民,保卫皇帝,绝不允许因个人原因调动一兵一卒,谋取私利。”
“其二:大都督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军队管理、制定训练、作战方略,但任何命令必须合理恰当,绝不允许好大喜功,胡乱指挥,或掺杂个人因素形成决议。”
“其三:大都督任何命令、决议,必须经参谋司论证推理,才能形成军令。军令如山,所有人包括大都督,都必须不打折扣执行。若认为大都督命令不合理,参谋司有权提出异议,行驶封驳权。”
“其四:若局势危机,战况紧急,大都督可每年行使三次‘从权’,越过参谋司直接下令,但必须亲自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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