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遇见是缘分(2)(1/1)
然而友谊才刚开始我就被公司外派到了另一个城市就职,过了三个月他也离开了家乡那座城市,跟我一样成为了漂泊的孩子。他去了我最想去的城市,成都。我是个爱吃辣的孩子,无辣不欢的那种。而我被派到的却是一个饮食清淡的城市。当然我也要感谢这座城市,他把我的青春痘治好了。
被外派以后,反而我们两个人的联系越来越频繁,大多数是我烦他,经常发一些从微博上看到的段子给他,从他冷冷的不回复,到偶尔回复个呵呵,我竟然觉得会很高兴。觉得他终于开窍了。
在我来到这个城市的半年后,我同时喜欢上了两个男生,是喜欢,不是爱。我认为如果要算到爱这个字的话,需要很多年去慢慢体会,而不是一时冲动或一眼心动。
每天上班都要走过一间花店,花店的老板是一个慈祥的并且超有品味的阿姨,一说起漂亮的阿姨,总会想到风韵犹存这个词,可老板娘不是,她像是一朵百合花,素净清香。她从第一次见到我就对我微笑,亲切的一点不尴尬。我偶尔也会去买几支百合,放到家里,赶走我的孤独。
跟老板娘熟了之后,我更是喜欢她,她不像同龄的女人八卦,唠叨,跳广场舞。会自己煮咖啡与我分享生活感悟,她毫不遮掩对我的喜爱。我问起她为什么喜欢我,她说,她想要一个像我这样的女孩,她对我笑,也是因为我的笑容毫不吝啬,我先对她笑了。我突然想起来,我当时第一次看到她,我被她的优雅所迷倒,心想,自己可要做一个那样的女子,想着就笑了。正好对上了老板娘的眼睛,所以她也对我笑了。
第一次见到老板娘的儿子,杨树欧巴,是在一个阳光的午后,我穿着新买的工作装,踩着七公分的高跟鞋,拿着早晨被遗落在家里的文件,急忙往与客户约定的地方赶,却正好看见老板娘门前放的玫瑰花被人蹭掉了好多。旁边停放着一辆超级拉风的摩托车。我心想是哪个坏小子干的,我非要用眼神吓死他不可。
刚一进店,正好看到了一个男人的背影,如同外面的拉风的摩托车一样引人注目,我环顾了一周,没有看见老板娘的身影,便问道,你是哪位,翠芬阿姨不在吗?说完,那个男人转过头看向我,妈呀,当是我以为是漫画里面的人物出来了,呆呆的看着面前这个男人,默默流口水.
他露出白白的牙齿对我一笑,说翠芬女士接着就到了,你有事吗?我支支吾吾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可是明明我又很急,应该马上走,可是但又舍不得走,因为太帅,对,就是太帅。这个理由,足以让我走不动。他见我有话说不出又有一丝惊恐的样子,还以为我误会他是坏人。拿着杯水喝了口,接着挑眉示意了一下我,我摇了摇头,表示不渴。他无害的对我说,我是翠芬女士的儿子,杨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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