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兰亭诗会(1/2)
雨水浸透了视线有些迷蒙,秀秀抬头望了望天空,不知何时头顶多了一把伞。
精致的翠绿骨架,同色的精巧伞面。雨珠在伞面轻快回旋,又四溅开来,韵开一片迷蒙的晕圈。
在秀秀的印象里,这种颜色一直是胡律的最爱。
胡律偏爱绿色,就像她偏爱红色一样,近乎偏执。但是他钟爱的这种颜色,他从来不穿在身上,即便是袖口或滚边绣了绿色,他都特别不习惯。
秀秀发现自己从未像今天这样了解他。
不知从何时开始,胡律的身影就时不时出现在她的意识里,左右着她的情绪。
情绪依着旧事,许多事情,到现在想起来,依旧那么清晰。
秀秀想起与胡律的第一次相见,是在那一年的兰亭诗会。
每到一年三月,春光正好,桃花开遍,便有全国各地有名望的夫子,带着自己的得意门生前去参加集会。
集会的日子虽不是特定,却也是约定俗成;虽然有些不那么正式,但因限于十二到十六周岁的少年才俊能参加,又稍微显得有些档次。
那一年,秀秀刚满十二岁,金钗之年,活泼可爱。
那一年,在秀秀的记忆里有些特别,兰亭的十里锦绣似乎特别妖娆。
秀秀也很想参加一次那样的集会,可是爷爷瞟她一眼,很委婉地拒绝:“你是少年才俊么?”
那句话简直就和“你是女人么,你长得漂亮么?”这句话一样,说出来同样伤人自尊。
玉姑曾私下里安慰她说:“秀秀,这是男人们的集会,我们做女人的不好插手。”说到最后,还是劝她习舞,说这才是正经。
玉姑如果能够这么好心地安慰她一次,说明她不安好心。其实还不等她开口,秀秀就懂得她的意图了,她是来给自己找继承人的。
玉姑年轻时是个才女,也是个美女。爷爷还在帝都做官那会儿,她就在宫中任了个女官,专教宫人跳舞。
兴许是当年跳舞时扭了脖子闪了腰,现在不能跳了,就想着让秀秀来继承她的衣钵。
秀秀当时一点不领情,甚至毫不留情地拒绝说:“谁让你生的是儿子,不是女儿啊!”
不是秀秀不愿意,只是让她跳舞,就像让胡律唱曲儿一样,不是难,而是难上加难!
秀秀是个奇葩,她天生就四肢不协调,五音不健全,所以九岁那年玉姑说要帮她活动筋骨的时候,就已经拒绝过一次。再后来,玉姑又教了她女人有女人的姿态,索性就奔着那个姿态去了。
秀秀想,如果玉姑当初不是做女官,而是在街头随便开个舞蹈培训班,收入一定不菲,而且早就找到了继承人。
那件事之后,玉姑许久都没理她,直到她儿子带着她儿媳妇回家,她才终于又变得和善了。秀秀有些悲愤地想:到底还是儿媳妇亲一些。
与玉姑不欢而散之后,秀秀就去厨房熬汤,她就是在熬汤的那个傍晚,遇见胡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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