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云烟往事(一)(1/2)
认识我和林宇浩的人都知道——我俩是青梅竹马;熟悉我和林宇浩的人都知道——我俩是“仇人”,是“冤家”。
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这句话用来形容我和林宇浩,那是再恰当不过。
从幼稚园第一次见面,他抢了老师分给我的苹果,我给他嫩豆腐似的脸上留下几串指甲印开始,我们之间就势同水火,一直硝烟不断战火连连。
好不容易幼稚园毕业进入小学,以为苦大仇深的日子结束了,没想到十几所小学可选读,我们却被父母送进了同一所小学,可悲的是竟然还在同一个班级前后相邻两桌。于是,我们不得不继续我们硝烟不断战火连连的日子,甚至变本加厉。
小学毕业进入初中,还在同一个班级。不过,幸运的是因为他个儿高大,被老师安排在了教室最后一排。而我,因为个儿矮小,被安排在了教室第一排。这直接减少了我们互相殴斗的机会,拳脚相对逐渐演变成了眼神撕杀,以往的“武战”也逐渐演变成了“冷战”。
那时的他对待任何人都温柔可亲——除了我,在任何人面前都举止儒雅——除了我。
初中毕业进入高中,兴许是老天故意折难我们,几十个班级我和他还是莫名其妙的被分在了同一个班。
高一的某天,我收到了一位男生的表白信。当我坐在教室里写回信时,林宇浩像幽灵一样从我肩膀旁边冒了出来。他抢走了我笔下的信签纸,并且读起了信纸上的内容。顾不得班里其他同学的起哄,我扑上去拼抢。可惜“小鬼见大佛”,我的个儿比林宇浩的个儿差一大截,几个回合下来我不但没抢回信,反而被林宇浩圈进怀里动弹不得。
看他当着很多同学的面张嘴朗读信上的内容,我又羞又怒,万般无奈手不能动的情况下我情急之中做了一件让林宇浩终生可以嘲笑我的事情:我狠恨咬上了他露在t恤衫外面的胳膊。那一口我咬得真狠,以至于林宇浩不得不到医院去做处理。从那以后林宇浩白嫩嫩的胳膊上被我留下了一圈粉红的牙印,而我也被他冠上了一个只有他才敢叫的绰号——小白(蜡笔小新里一条小狗的名字)。
后来,我曾恶狠狠地威吓他不准叫我小白,他却用他那潋滟的桃花眼斜睨着我,“不叫小白,那叫小黑?不觉得小白比小黑更好听么?小——白——”
曾经以为,我和林宇浩之间的关系,会永远停留在冤家似的同学关系上。
没想到,一个月朗星稀之夜,一切竟会朝着谁也没有料到的方向发展而去。
那时才进入高二不久。
那天晚上,夜凉如水,万阑人静,平时就不热闹的小城已步入梦境。
下了晚自习,像往常一样,与其他同学分开后,我独自穿过那条白天很热闹夜晚很寂静但却从未出现过任何事故的小巷。
这条小巷,每天都要经过。
所以,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这里,会遇见那个改变和我林宇浩关系的人;这里,会成为我和林宇浩关系改变的起点。
骚扰、反抗、救场。
像电视里俗气的言情偶像剧一样,幽暗的小巷,迷朦的路灯,醉酒的男人,被吓的女孩,英勇的少年,成就了我与林宇浩感情故事的开篇。
没有特意的装扮,没有刻意的粉饰,有的只是偶然与必然。
因为,到那一刻,我才发觉,我和林宇浩,放学回家的路线,竟然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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