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节 走了阿本,来了柳薪(1/2)
你是七月的格桑花,白色的寂寞,笼罩了田埂。你是五月的山丹丹,红色的失意,开遍了田野。我想,九月的梅,寒冷的冰霜,你是。似风般轻软的,水的绵,你是。你,是一道虹,搁浅了,岁月疲乏的灰。你是天,是地,是一切。我想,有你,下一个雨天,再莫有萧索的黑!
——摘自苗俊的心情随笔《写给回忆》第二天,他走了,却并没有告诉我他去了哪儿,我就像做了一场梦,一个男人与男人间的暧昧的梦。我失去了他的消息,糟糕的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联系他,而更为糟糕的是,李大娘在马厩里找到了熟睡的我,我顺利成章地成为他落跑后遗弃的那只替罪的羔羊。
“好小子,可算找到你了,”她四下张望:“同伙儿呢。”
我摇摇头,告诉她我没有同伙。
“狗蛋儿是我咬死的,”我说:“你尽管拿我撒气儿吧。”
气急败坏的李大娘拿起马厩里的鞭子不由分说地抽我,我做好了死的准备,但她却并没有如我所愿地抽死我,就在我皮开肉绽地时候,她把鞭子往地上狠狠一摔,命令我:“给我家狗蛋儿守灵去。”
在她的逼迫下,我给她家的狗守了七天的灵,好在到了第七天的时候,这件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
“你走吧。”她说:“东四街往后容不下你。”
我就这么身无分文地离开了东四街,去到了报国路,报国路的东北角有个废墟,以前是垃圾房,后来搬迁了,这地方也就这么荒废了,也没来得及拆迁,出了东四街之后,我就在这儿落了脚。我一个人漂泊,风餐露宿便成了常有的事儿,很多时候,我一天只吃一顿,打十几份儿工,剩下的钱都被我藏在了墙壁的砖块儿里,这儿简陋的旮旯,就成了我的小金库。长此已久,我也有了点儿积蓄,07年的时候,我复了学,就在报国路的越秀中学念高三。值得庆幸的是,我那年高考发挥的不错,考了603分,可以去北京上一本,但,我却选择了留在云南,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可以公费。也就是在云大读大一的那一年,我认识了柳薪。她是念财经的,据说是系里的系花儿,军训完的那一天晌午,她在我去打饭的路上拦下了我。“你觉得我漂亮吗?”她抬着一双杏眼,妩媚地问我。
火辣,直率,这是她映入我脑海中的第一映像,就在我愣神儿的时候,她踮起脚尖,在我的面颊上轻轻一吻:“苗俊,我叫柳薪,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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