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兰轩小馆(1/2)
“思语,把这个糖醋里脊端给五号桌的客人。”
“是”
“思语,把这个荷叶莲藕鸡端到二楼雅间。”
“是,马上来”
艾思语一刻不停的忙碌着,脸上始终挂着明媚的笑容,像一缕温暖的阳光,洋洋洒洒地映入人的心房。
来到这里,她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要坚强,要试着发自内心的微笑。
微笑着,就可以渐渐忘却烦恼,忘却心灵的煎熬,可以让她有坦然面对人生失意与彷徨的勇气,让暖暖的微风抚平自己那颗满是褶皱的心。
“老板娘,你的这个小帮手看起来很能干哦!”一位中年华侨熟客笑着夸奖道。
“是呀,这孩子很勤快,特别讨人喜欢。”老板娘赞赏的点点头。
“笑起来也很漂亮,呵呵……”隔壁桌的一位年轻的留学生补充道。
“呵呵……对呀,思语来了之后,兰轩小馆的生意也越来越好呢!”老板娘看着艾思语忙碌着的瘦小身影,会心地微笑着。
这孩子有着一张清秀的瓜子脸,柔和的柳叶眉,小巧的嘴,细腻白希的皮肤,明明是素面朝天,却胜过一切精致的妆容。
总是明媚的笑着,可眼底却透着一股淡淡的愁绪,似乎极力掩藏着什么。
刚来的时候,几次看见她呆呆地对着天空叹着气,夜晚也常常听到她的断断续续的饮泪低泣,这样一个纯净乖巧的孩子,到底发生了什么,又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心酸过往呢?
老板娘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晚上十点,兰轩小馆打烊,艾思语终于结束了一整天忙碌的工作。
拖着酸痛的身体,一头栽进在自己的小床上,闭上了疲惫不堪的眼睛。
“汪汪”
老板娘养的那只杏黄色的八哥犬,朝着艾思语叫了两声,胖乎乎的身子一跃,上了她的床,在她的身上来回蹭着。
这是一种性情稳定的狗,对人温和、友善,特别可爱,十分讨人喜欢。看到它总能让艾思语想起自己那只已经死去了的墨墨。
“eric,不可以调皮哦,我现在要睡觉。”艾思语依然闭着眼睛,懒洋洋的说道。
“汪汪”eric又叫了两声,伸出红红的舌艾思语光滑的脸颊。
“eric,再这样我就生气咯。”艾思语用手抹了抹被eric舔得湿湿的脸,睁开了眼睛。“真是个不听话的小家伙。”轻轻点了点eric的小鼻子,伸手抱起了它。
“汪汪”
eric好像特别喜欢艾思语,总是粘着她,老板娘还打趣地说它就像是她的孩子。
抱着胖乎乎的eric,摸着它可爱的小脑袋,让她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墨墨,那条无辜惨死的雪白小狗。
墨墨,她和季羽墨的墨墨!
来到美国,尽管近在咫尺,艾思语始终也没有勇气去找季羽墨。
现在的她,早已是千疮百孔,她觉得自己很肮脏,就像一张雪白的宣纸染了墨,无论怎么擦也擦不掉那深深烙下的印记。
每当想起那个温文尔雅的他,她就觉得自己再也没有资格拥有他了!
午夜沉沦,夜不能寐。
夜半思念的颜色,染遍了无垠的天空。
苍穹里,灰色的寂寥,贫血乏力的期盼,一对虚影的触及,几句馨香的梦呓,搅碎了缠绵,撕裂了胸膛,心间涌动着阵痛。
不知道在多少个静默无声的夜里,她呆呆地坐在床上流着泪。爱,却不能触摸,只能藉着强烈的思念,体味他的温情与浪漫。
脑袋里的一幕幕闪过她与季羽墨曾经拥有的种种甜蜜,想要割舍,却怎么也舍不下。
那曾经停留心头的悸动,瞬间化做飞舞的彩蝶,起舞思绪的枝头,而蝶影又仿佛化做潺潺流水,心田流过,滋润那早已干枯的灵魂。
抬起头,已是满脸泪痕,脸上淌的是泪,心里流淌的却是血。
她舍不得季羽墨,舍不得这个让自己整整爱了两年的男人。与他走过生命的四季,在温情的日子里涅?成诗。
一天一点、一天一滴地深深地刻入骨髓,即使不能紧紧相依,哪怕只能以凄楚的美丽,默默遥望,也渴望着他的身影。
这里,离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很近,他一切都好吗?现在又在做着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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