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神经病杀人也得偿命(1/2)
更新时间:2013-04-20
像今天这样的凶杀案件,一般都会选择交给警察去破案抓住凶手,然而却不是所有人都会这么选择,像那些有黑色背景的人就不会选择报警,尤其被害人还是自己人的时候,就更不会交给警察,交给他们去解决,自然是省事,但能不能抓到凶手,什么时候抓到,就没了期限。正所谓求人不如求己,而且还是有能力迅速抓到凶手的时候,当然还是自己解决更方便。其他人怎么解决,冯远征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只知道,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烟雨楼内的员工,被杀害了,这件事必须要由他亲自解决,抓到凶手,以命偿命。
杀人犯法?都这么说,但是该杀人时还是杀了,而杀完人,逍遥法外的不在少数。冯远征手里虽然没多少人命,但比起普通人,也算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更不要说他手底下那帮子亡命徒,哪个手里没个几十条人命?世界人口那么多,出生的永远比死亡多,尤其是泱泱天朝,更是如此,计划生育什么的,不过是给了贪官们一个光明正大拿钱的借口罢了。华夏从不缺巨商隐富之流,哪个家里没有几个孩子?罚款?人家不在乎,更何况人家有关系有门路,这罚款交不交,其他人谁知道?所谓法律,不过是给老百姓准备的,而那些有权有势有钱的,只要没作到头,法律对他们来说,根本毫无约束力,甚至不少人还指着法律政策漏洞,大发横财。
红楼的办事效率一直非常快,事无巨细的陈列着杀人凶手的资料在两个小时后就送到了冯远征手中,一片一片翻看完,冯远征都有些同情这个叫做高有强的男人,75年出生在云南一个贫困县的贫困家庭中,上高二那年,父母相继撒手人寰,家中哥哥姐姐霸占了家产,将他赶了出去,好在他学习成绩一直都是年级第一,拿着奖学金,再加上打工赚到的钱,活着是没什么问题。高中毕业,以全省理科状元,进入了清华,这一去,就成了将他命运导向深渊的开始。
大二那年,终于追到了暗恋一年多的女孩,过了没多久,他就被京城某官二代带人找上门,将他们堵在学校里,他这才知道,那女孩被某官二代包养,亏得这位高同学也是个老实人,连手都没牵过,更别说其他事情了,知道了女孩的情况后,高有强被那官二代带来的人打了一顿,然后没多久,他就被学校退学了,在权势面前,学习成绩再好,也白搭。不知是因为女朋友其实是个高级妓女而他还整天当成个宝贝,捧在手心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还是因为被退学而受到了刺激,患上了严重的人格分裂症。
之后没多久,那女孩就惨死在宿舍里,当时死亡的还有她的另一名室友,死亡时的情况和可儿如出一辙,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这位高同学的另一个人格做的,一般来说,老实人一旦得了人格分裂症,基本都是另一个人格会变成喜怒无常凶神恶煞的屠夫,也就是所谓的负面情绪结合体,这样的人,比起杀人不眨眼的凶暴之徒,更加可怕,因为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犯病,从老实本分的外表忽然切换到暴徒模式,让人防不胜防。
冯远征放下那份资料,带着十几个碎星成员,开车来到市北的一处普通住宅区,车停在高有强住所楼下,十几个碎星成员陆续进入楼内,冯远征倚着车身,点燃根烟,看着五楼那亮着微弱灯光的窗户,嘴角泛着阴冷的笑意,法律上神经病杀人不违法,不用抵命,那是法律,而不是他们的法,在冯远征看来,无论是谁,杀了人,都得偿命,他自己也是,自从杀了第一个开始,他就想着,如果有天真遭了报应,得偿命的时候,就直接自杀,他不想被其他人杀死,也不想死的太惨,自己动手,自己选择死亡方式,才是最好的。当然,能不死,谁也不想死。
约莫过了二十分钟左右,楼内再次响起脚步声,然后碎星成员走了出来,最后面两个碎星成员架着脑袋上被套了黑布袋的高有强,塞进汽车后备箱里,一行人离开了驾车离开了小区,来到郊外,找了个比较偏僻,杂草横生的地方,停下车,将高有强从车里弄出来,丢在地上,冯远征蹲在他身边,伸手摘掉他脑袋上的黑布袋,露出一张满是血污,泛着惨白色的脸,拿着照片,借着车灯,对比了一下,确认无误后,扭头看向碎星成员,说道“别愣着了,赶紧挖坑。”
五个碎星成员应了一声,从后备箱里拿出铁锹等工具,开始挖坑。
冯远征从怀里掏出一把黑色手枪,又拿从上衣口袋里将消音器取出来,装上后,对着昏迷不醒的高有强脑袋连开了三枪,鲜血脑浆迸溅,高有强已经死的不能再死。冯远征站起身,脱掉身上溅了血和脑浆的外套,团成一团,丢在地上。一名碎星成员拿着两瓶矿泉水走过来帮着冯远征洗手洗脸。都洗干净后,坑也挖的差不多了,两名碎星成员将高有强的尸体和冯远征的那件外套一起丢进坑里,冯远征从汽车后备箱里提了两小桶汽油,走到坑边,打开盖子,浇在高有强的尸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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