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紫离(1/2)
雪化后,是春吗?不,还是雪。夏国的大祭司道。
姑苏的雪,还未落尽,我们便赶往长安。
至于原因,各怀鬼胎。
太皇太后的寿宴早已错过,哈哈,是被我在路上故意消磨掉的,想起去年那场突如其来的刺杀,就抖了抖身子,胆寒呀,所以最不着急回家的当然是我。
念奴呢,惦记着洛阳的樱花羊羹。据说,洛阳的第一批早樱是追着冬天的尾巴盛开的,取早樱和雪水做樱花羊羹,酸味会浓郁些,更符合念奴的口味。小白也嗷嗷兴奋,它一向当东海楼的金鱼居厢房是自个儿的窝,成功地诱惑着念奴缠住阿胜包了一年的金鱼居厢房。
司马迁一路上眉头蹙蹙,原本温润如玉的气质,添了几分忧郁,叫人生了拂拭的怜惜。嘿嘿,照本姑娘丰富的情史经验来看,他大概是相思成疾,归心似箭。
昨晚,我买了一碗豆腐花给他,顺便提点他几句追求卓文君的套路,正巧碰上他在烧一封竹简,幸好我眼尖,瞅到竹简的落款处画了一朵梨花。卓文君爱琴,长安城皆晓,但更爱梨花,却只是少数人知道。难道说,卓文君与司马迁互通情愫之事被司马相如发现了?或者,卓文君抛弃司马相如来投奔司马迁?想一想,三角恋还真是件令人头疼又兴奋的事。
卫青和于单没有同我们一起去长安。
据卫青的推测,平阳侯与刘珺做了一桩交易,推出叶雪樱作为赵王之死的凶手,而刘珺借甲子给平阳侯杀卫青。画船上的暗杀、落樱小筑的大婚、赵王之死,这一环扣一环的手法,如果是白羽门所为,那么平阳侯可能是白羽门的副门主。前提是,哥哥说给司马迁听的,他虽创立了白羽门,却很少插手门中事务,确有可信度。平阳侯杀卫青的动机,卫青沉默不语,他不愿拿与平阳公主有染的理由来搪塞我。
于单,倒是恨不得长一对翅膀飞到未央宫向刘彻借兵,攻打伊稚斜。可惜,他天生缺心眼,被念奴端来的下了蒙汗药的虾仁春卷骗了一次又一次。长安城,他一步也不能踏进去。
伊稚斜登上单于之位后,照匈奴的风俗,收了军臣单于一批年轻漂亮的阏氏,封丁四娘为大阏氏。为了探得于单的下落,他向大汉主动提出和亲,全面开放河西走廊供两国通商。和亲的一方,就是下落不明的于单。他这一招够绝,提前向大汉挑明,不得收留于单,否则干戈相见。
这个可恶的伊稚斜,居然向全天下昭告,匈奴族尊贵的紫姬大人,不仅是于单宁愿放弃族人的美人,还是襄王刘珺的堇王后。紫姬大人怀有朱雀命格的事迹更是被他宣传得神乎其神。召唤红狼,浴火不焚,深入瀚海拿到战神甲,点化新神使海东青……
呜呜,豆腐西施柳大娘每次说得唾沫横飞之时,我刨着碗里的白饭,忆起刘珺那双寒潭眸子,欲哭无泪。伊稚斜,我好像没得罪你呀,只不过偷了你的九九夺魂弯刀去削羊腿,路过马厩时喂了一把青草给你的战马,结果把它噎死了,干嘛把我树立成女人的公敌。难道说,是为了月出?瞧他月下大口吞马奶酒的闷样子,肯定是倾慕月出的。如此思虑,那颗不敢回家的心也安定下来了。哼,刘珺的风流债,凭什么让我背黑锅。
临近函谷关,我们在“天黑不过谷”歇息了一晚。这天黑不过谷,原来是狼王霍去病的地盘。咳咳,此时的霍去病,还是那个从小被扔进狼群的野孩子,空有狼王的美誉。自从龙城一别,霍去病就人间蒸发了,连他经常狗腿似的跟着的舅舅卫青也不知道他的踪迹,恐怕是因念奴找妓女破了他的第一次而羞愧得躲起来了。唯有十里亭的柱子顶端歪歪斜斜的字,冒着十足的怨念。
“天黑不过谷”如今改名了,叫娘子谷。这个怪名,如何得来,无从考证。可念奴听到娘子谷三个字,红彤彤的脸颊鼓起两个包子,抓了身旁的野草使劲地搓,恨不得大卸八块,连机灵的小白也要远远地炸开了毛藏在我的身后。
娘子谷的野草长不高,大部分被车马碾压过了。狼群去后,那些丧命于峡谷之内的行人,早已化成一堆白骨,但所携带的金银珠宝依旧闪闪发光,吸引了不少人过来挖宝藏。所以,娘子谷前后百里,十几个客栈如雨后春笋般生出,供行人打尖或过夜。
近来天气回暖,既无冰雪,也无冷风。我哄着念奴早些入睡后,便编了一个买烤鸡腿的理由,催促着司马迁出去散步。嘿嘿,事实上,想一探他时常皱起眉头的秘密。
“堇姑娘,喜欢听故事吗?”司马迁问道。他穿着半旧的浅绿曲裾,笑如春风,在月光淡淡的映照下,清逸得不可触摸。
我咬了一口烤鸡腿,连忙点点头,一对月牙眼发出贼亮的光。司马迁终于耐不住单相思的寂寞,向我倒苦水了。
“夏国的邻边,有一个附属小国,名南国。南国人好音律,与世无争,借助夏国强大的力量,乐得安生。南国,只有冬季,成天飘雪,独情丝竹能够存活。雪停时,情丝竹开满紫色的相思花。只要念出想念之人的名字,相思花便飞入那人的梦里,传达心意。”司马迁笑道。
他的笑,不再是一成不变的儒雅温和,而是一杯热腾腾的牛奶,微微的烫。这种按捺不住兴奋的气息,很像普通人谈论起自己的家乡。
“能通信的花,叫鸽子花多贴近呀。”我嚼着烤鸡腿,喃喃道。表面上在吐槽给一朵花取了如此文绉绉的名字,实际则讽刺成天沉迷于音律的南国人没有丁点作为附属国的羞耻感。
话音刚落,司马迁先是怔住了片刻,似乎陷入过往的回忆,眉眼间柔情脉脉,宛若初夏的风凉凉地拂过的小雏菊,清新淡雅。
“她也这么说过。”司马迁低语道,接着咳嗽几声遮掩住之前的失态情绪,继续道:“南国有一公子,名紫离,醉心音律,无意江山。他弹奏的《凤求凰》,能邀请远在夏国的朱雀伴舞,吸引了不少人过来求学。其中一位,便是夏国大祭司。初次见到大祭司,她穿了一身蓝衣,如烟如云,兰花芬芳,却不爱笑,神情除了淡漠还是淡漠。”
我啃完鸡腿,又买了两串臭豆腐,闻起来臭臭的,吃下去香香的,回味无穷。可司马迁好端端的,提起念奴最爱听的祭司姐姐,令我的心头莫名地颤动。司马迁想借神话故事类比他的情感经历,能理解的,文人都爱拐弯抹角说话,这跟夏国大祭司有什么关系。
“大祭司在琴艺方面很有天赋。因晚上需要处理夏国事务,她只能空出白天来学琴。南国的夜晚比白昼长,她花的时间明明这么短,弹奏出的《凤求凰》竟能召唤出红狼,连我……紫离公子也自愧不如。”司马迁笑道。他吐出“大祭司”这三个字,总是挂着甘甜的浅笑,仿佛做了许久不见的美梦。
“朱雀不是比红狼更珍贵吗?”我问道。自从穿越到西汉,发现了许多跟书本上不同的神话故事,颠覆了认知,脑袋瓜子越来越不够使了。
司马迁摇摇头,笑而不语。
“当大祭司望着红狼,绽开笑颜时,紫离公子以为找到了相伴一生的知音。”司马迁道。他收敛起笑容,嘴角噙着一丝苦涩的气息。
然而,瞌睡虫侵袭的我,连续打了几个哈欠,揉揉眼,对于大祭司的神话故事实在提不起精神,难怪念奴爱抱着司马迁的胳膊嚷嚷着睡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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