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雾霭镇(2/2)
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不是每个魔法师都想苦心孤诣一辈子最后孤独的站在那个巅峰上——而且这也太难了,百万人中不过寥寥无几而已。比较于简单轻松没有压力的日子,年轻的魔法师们大多数都会选择后者。尽管魔法界曾有过关于“魔法未来”这个话题广泛而又激烈的讨论,年迈的大魔法师们悲观的认为魔法将在这一代终结。可年轻的魔法师们却用另外一种方式延续着魔法:他们将魔法应用在所经营的店铺上,比如用魔法火焰来烘烤面包,比如将魔力储存到水晶上,制作魔法水晶灯。
还记得这场讨论是由一位非常年轻的魔法师的话作为帷幕终结的:我们只是在选择自己的生活,身为魔法师我不曾忘记自己与自然订下的契约,不曾忘记作为魔法师维护这个世界秩序的责任。但现在是和平的,和平的世界里胡乱使用魔法只会让其成为扰乱秩序的罪恶根源,所以我不捣蛋、不添乱,等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再挺身而出吧!泡吧去了!
其实如果没有这最后几个字,这位魔法师还是很有觉悟的。而魔法师只是众多传统职业的一个缩影,战士协会、药剂师协会等众多协会同样面临着这些问题。也就只有靠近魔兽森林的这种地方才能依稀看到多年前大陆魔法师战士横行的盛况。
小镇的情况就与年轻魔法师们不愿在城市里穿上魔法长袍相反,因为在城市里穿魔法师长袍会被当作异类,而在这里,不穿各类职业装的人寥寥无几,绝对比那些奇异装束更为显眼,更加异类。
即便是那些与我和繁星一样只是路过的旅人,在见到这副景象后也在服装店购买了职业装束,闲逛的过程中我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偶尔也有人向我们投来友善的目光,这也暂时更正了我对这个小镇的印象。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也入乡随俗找到服装店给自己买了套战士装束,给繁星买了套药剂师的装束。这一共花费了我二十个海蓝币——是以散乱的零钱方式支付的。毕竟这里有太多本事非凡的人,要是有人瞧见我出手阔绰,身边又没有大人陪同,说不定会心生歹念的。出门在外,不可不防。
购买东西勿要露富——当了两年的采药人,我也就攒了一千四百块海蓝币,扣除这十几天来沿途的开销,还剩一千一百块。至于那张魔晶卡上究竟有多少存款,我还没去查询。只拥有这点可怜家当的我,实在称不上是富。但在选择住宿上,却决计不能吝啬。我和繁星挑选了家看起来非常不错的旅馆,换上衣服后就出去逛街。其实繁星并不想出去,可我还有事情需要去做。明天就要出发进入迷雾森林的范围,根据旅店老板的说法,想要穿过森林,起码需要五天的时间,仅凭我和繁星两个人,别说五天,五个小时都很难撑下去。更何况除了魔兽、不法之徒的威胁外,还有那颤栗的幽灵在森林里等着我们!
我想到的解决办法是加入商队,秉持“人多力量大”这一原则穿过森林。当然我和繁星两个小孩并没有魔法武技或者剑术的本事,碰到危险只能算是两个累赘(还有吸引幽灵的特质),这和在来雾霭镇途中搭顺风车不一样,不会有什么人愿意捎带上我们的。所以我需要去雇佣兵的大本营——经过打听知道是一家酒馆。在那里找到和我同样需要寻求雇佣兵保护的商人们,共同出钱买个平安。
“就算雇主只是小孩,但没人会和钱过不去吧。”这是我拉着繁星走进那所酒气熏人的酒馆,在那些哈哈大笑的结实汉子和皱着眉头的富态商人的面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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