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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氏霓裳旗下的制衣厂,因其创建的较早,并不像其他新兴的公司一样建厂在新区。
余氏霓裳的办公楼和诺大的制衣厂,位于市中心离步行街只有几步之遥的地方。
这也是余氏霓裳精贵的地方所在,也许它的年产值并不是业内最好的,但拥有霓裳的余家一定是业内最有钱的,只市中心的这么一大片的土地,若是用来开发房子,一幢楼三十层,一平方五万,算吧到底能值多少钱。
当然,这块地是余老太爷的福地,霓裳的发家之本,让他把这儿卖了,另觅厂区,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隋旭初还记得上一世他进了监狱以后,偶尔从报纸上看见了余氏卖地开发房产的广告。
按照后来余当当来探他时的说法,那时候余氏的掌门人已经是蒋晔了。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余老太爷那样的念旧,对于蒋晔或者对于余叮叮来说,想要继承余家,不过是想要那用金钱搭建出来的奢侈帝国。那么对于余当当来说,余家的继承权又意味了什么呢?
司机将他们四人送到公司的门口,有专门的人在公司楼下等候他们。那人姓陈,是设计部的经理。是个典型的攀高踩底的小人物,上一世隋旭初便同他打过交道。是以,对这人表现出的很是巴结蒋晔、余叮叮、余当当,却唯独冷落了他的态度,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他不在乎,可有人在乎。余当当觉得眼前这个陈经理,分明就是余兰芝和蒋晔找来恶心隋旭初的,也顺带恶心到了她。还有蒋晔那个成人礼,他们越是重视,便越让她觉得很恶心。
有本事你邀请函上落款落上你余兰芝的名字,别落余老太爷的名字,到时看看捧场的会有几个人。
余当当很是气不忿儿。这时,有一专门的女同事,给她和余叮叮量了尺寸,又分别递给她二人一本霓赏内部的设计款式图,让其二人挑选想要的礼服款式。
余当当心不在焉地翻看着,最后随手一指,是件改良款的短款旗袍。余当当现在的身高只有一六三,穿上高根鞋也最多一七零,再加上体型较瘦,穿那种动不动就要拖地的礼服,实在是过于累赘,简单就好。再说了,余兰芝重视的,她偏偏想要和她对着干,要不是害怕会引起余老太爷的不满,她才不愿意穿什么礼服。以她的心意什么随便穿什么,牛仔短裤t恤衫再配个人字拖鞋,穿梭在一众穿着西服打着领结、穿着各种高贵冷艳□的礼服的宾客中,肯家能把余兰芝气个半死,想想就很解气。
当然只能是想想。
那厢的隋旭初大概翻看了一下画册前头的女款,直接定下了一款和旗袍颇为搭配的中山装。在一众不是低胸就是露背的晚礼服里,想找一件包裹的严实一点儿的确实不容易。以余当当的性格她不选那件旗袍,又会选什么呢!更何况,旗袍更能彰显她的丰乳肥臀小细腰不是!想想就是眼福。
其实蒋晔一直留心着余当当的举动,见她选了旗袍,便也相中了这套中山装。正幻想着穿着中山装的自己和穿着旗袍的余当当,一起跳开场舞的美丽场景。
一没留神,便被隋旭初抢了先。
蒋晔的脸色很不好看,心想着果然人是不能沉迷于幻想的。
恰逢这时候,又有人问余当当旗袍要什么颜色的。古人芯的余当当想了想,觉得白色最丧气。于是,就要了白色。
隋旭初的中山装便要了蓝色。
白配蓝,像天空一样的自然清新,像大海一样的磅礴大气。
一旁的蒋晔的脸色就更难看了。
倒是余叮叮从容不迫地为自己挑了一套金色的蓬蓬裙样式的小礼服,既有少女的天真,又能恰到好处地衬托她白玉一样的美丽肌肤,更重要的是金色在灯光的照耀下,将会闪亮无比。
这一次余兰芝借着余家的名号,请来的人非富即贵,皆是名利场上的朋友,她处心积虑又迫不及待地想要将蒋晔介绍给众人。余叮叮阻止不了,也想着能好好地利用一番。她要闪瞎了宾客的眼睛,叫他们记住自己余家大小姐的身份。蒋晔是男孩又能怎样,别忘了他姓的是蒋并不是余。
四个人一起挑的礼服,三个人达成了心中所想。独蒋晔一人带着欢喜而来,带着烦闷而去。蒋晔自然不会跟隋旭初再挑同一款式,可是没了那套中山装,在华丽高贵的礼服,也仿佛失去了一种颜色。心的颜色。
回到余家的时候,正好赶上了吃晚饭。三个月没有见面,自然有许多话要讲。
刘真芹一面给余叮叮布菜,一面询问她这学期期末考考的怎么样。
只见余叮叮伸出了一个手指头。
其实这话还不是问给余老太爷听的,这个家里并不是只有蒋晔的学习成绩好,她的女儿也几乎是次次第一。
余兰芝也不肯示弱,便问了蒋晔剑桥的通知书什么时候会到。
其实蒋晔哪里知道具体什么时候会到呢,这一点余兰芝当然是知道的,她想强调的无非只是“剑桥”两个字。
只听蒋晔答了句“应该快了”,余兰芝满意地点了点头,往他的碗里夹了个鸡中翅。
人小鬼大的蒋甜甜,生怕被人分走了母爱似的,立马叫道:“我也要,我也要。”
余兰芝笑着也给她夹了一个,又顺带着夹了几根青菜给她。
蒋晔碗中的那个鸡中翅,便没了独一无二的地位。
蒋晔自嘲地笑了笑,然后淡定地将它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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