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第71章(1/2)
王子胜好生挫败。
亏得皇帝的承受底线虽说“坚强”得出人意料,但因一则战事繁忙,二则每每入睡,不管王子胜使没使手段,他现在总能让自己的梦境风月无边香艳无比,倒反没了在身边儿搜寻花花草草的心思,王子胜方才好受了些。
如此虽不忘琢磨怎生收服这大猫,却也能收回一些心思在修炼上,又祭田族学亲戚往来等事上头,也略有几分心思,更兼仁哥儿备考事,虽王子胜混不当回事儿,但看小家伙很是慎重的模样,也努力多表现出几分重视。
表现之一就是,贾王氏的小姑子贾敏的夫婿林海恰好途经金陵,为表亲戚情分命人送上了拜帖,王子胜也携子见了。
就为这位新任扬州巡盐御史兼兰台寺大夫的林海,乃是先帝时的探花儿郎,早年在京都时,是出了名的少年才高文采风流之人,出身亦是不俗,王子腾虽对贾敏的两个兄长观感有限,却很是推崇贾家这个女婿,仁哥儿跟在伯父身边,少不得也很听了一耳朵故事,就是不为了次年童子试,他也定要见见这位,嗯,算来喊一声姑父也使得的探花儿。
林海果然也没辜负了仁哥儿的期望,初一照面,就让小胖墩子眼前一亮。
林海说是贾二的妹夫,贾敏也确实比次兄要小好几岁,林海却是比贾赦尚大数月,说来倒是将将三十四的人了,在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七十更是古来稀了的凡人时间,很算不得年轻了——事实上,按时下十五六岁就可成亲的习惯,这个年纪做了祖父都不算甚稀奇事。
然林海其人,却生得一幅好样貌,修眉凤眼,鼻若悬胆,面若冠玉。颌下留得极漂亮的三缕胡须,又添得几分成熟韵味;身量修长而又偏瘦,却越发显得秀骨清像,风神卓然。因是走亲戚,又不曾穿得官服来,不过是一件蓝色斗纹锦的鹤氅,里头一身藏青暗纹的长袍,就连领口一圈风毛都是偏深的驼色,也就是他肤色白皙,标俊清澈,才能将这样一身衣服穿出十足的气韵来。
仁哥儿只眼睛在人脸上略一扫过,眼睛已是一亮;待得从上而下再从下而上打量一番,再将眼睛看回那白玉也似的脸庞上,更是亮上加亮,不说像个小太阳似的,却也绝不是一般儿烛火能比得的,恰好今日虽不曾下得雪来,天色却很有几分阴沉沉的,有了仁哥儿这两盏眼灯,也显得满室亮堂了许多。
亮得林海忍不住眯了眯眼,亮得近年对凡世间的一些规矩习俗又了解了好些的王子胜,都险些儿掩面。
说来不管王子腾还是自己,又或者是原身,都不是什么贪花好色的,哦,当然,皇帝的美色除外,但想着王子腾这几年都只守着史氏过,而原身的命轨,本也该是守着张氏过的,偶尔一两个通房,也尽都是嫡妻安排下来,且不管何等颜色,一两年总要换出去,从不贪恋——却不想就出了仁哥儿这么个例外。
原先的命轨不说,现今有自己花心思教养着,也还是养得不过志学之年就会对着美人儿色咪咪了!
——不对,该说是孩提时就好美色,不说原身记忆里头,这个小东西据说连乳母都得挑容貌妍丽的才肯,就是那穆小七,可不就是这小东西见人家长得好,才在初见时就故意撒欢儿往人那儿跑?不过会撞上倒是因着装过头没看仔细,并非故意罢了。
也难怪这小家伙和皇帝还挺投缘的,这性子可真是……
王子胜到底没忍住叹了口气,林海恰说起因着路途遥远又公务在身,太夫人病中丧仪皆不能亲身上门,今日若是方便,倒该好生敬一炷香之类的,忽听得王子胜这声儿叹,倒没往仁哥儿过于明亮专注地黏在他身上的眼睛上头想,只陪着叹了口气:“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世所同悲,可世兄也要节哀才是。”
说来林家和王家倒也有些往来,林海和贾敏的婚事,还是先老伯爷给保的媒。只是林海祖父母父母早些年接连过身,他几乎倒有□年是接连在守孝的,也就不怎么在家待客、也少出门。
王家这儿,太夫人又常年三日不好两日好的病着,王子腾又是个文采只勉强过得去、到底更看重武艺兵法的,王子胜这原身又是个说来好读书、但就算没太夫人过分疼爱也很难考出什么好功名的,加之与林海年岁相差得不少,往来自然也就不多,是以王子胜也没对这林海有多少印象。
倒是林海,且还记得当日家中只剩寡母时,王家老伯爷仗义提点了他许多、又帮着说了一门起码在岳父在时还算很不错的好亲,于太夫人的印象也还停留着那个将王子胜揽在身边一下下摸着脑门儿的慈爱老太太上,又伤及自身——王子胜好歹还有一子一兄两侄女的近亲,与不在五服的宗族关系看着也还尚可,他自己五服之内却是一个血缘之人也无,不说儿子兄弟侄儿的,就是女儿姐妹也没一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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