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别馆见王爷(1/2)
云华去了别馆。
只带两个丫头,一个嬷嬷。丫头是乐芸、飘儿。嬷嬷,自然是乳娘邱妈妈。
明雪要留在谢府。因为小妹妹金子还在云岭身边作伴当,府外二老也时时需要些蔬米针布,明雪虽是个二愣子,能留着照应照应也是好的。至于洛月,嘴上稳重、手脚忠谨,留下来把着闺门,任谁来问,只说小姐体虚须去避暑,料无破绽。
飘儿自从云舟收买一事被戳穿后,十年怕井绳,已很晓得分寸了,做事也勤快,又很服乐芸的管。乐芸则俨然已成云华一条臂膀。带这两人去别馆,应该用得过。
而邱妈妈在,好歹有个年长的女人陪在旁边了。谢家肯叫云华去同七王爷相会,已够忍声吞气,外头幌子好歹还是要装一装的。
云华到别馆时,七王爷正在扎花冠。
并没有逾墙来,他只是隔墙摘了谢家别馆隔墙探出来的木槿花,和着他自己馆中的芍药,扎了个冠儿。
云华到得院中,看槐树上原系了个结实秋千,乐芸扶云华上秋千,轻轻荡着,隔着当中院墙的窗格,可以见着那边蓝宁绸暗如意云纹夏衫的身影,也能看见他手中的冠儿,贵为一个王爷,会亲手扎花冠?乐芸很奇怪,想多看一眼,又不敢看,心头跟猫抓似的。
云华轻轻对乐芸道:“你下去罢。”
乐芸不干:“姑娘,秋千上危险呢!没人扶着怎么好?”
云华嘴角牵了牵:“不会更危险了。”
就算跌下去,也不会比只身来见七王爷更危险——就算带着丫头乳娘,没长辈亲眷在,云华仍好比是个孤身子。
乐芸垂头退下,仍忍不住抬起眼角瞄那边一眼。
两座别馆之间,本不该有窗格相通。墙头本也不该这么矮。但墙这一边、和那一边,一年多前本来全都是谢家地界,七王爷来时,捐了一半出去,这堵墙还没来得及整饬,窗就留着了。
隔着窗,乐芸但觉七王爷相貌,也算得堂堂,只不过比刘晨寂远矣……唉,出身什么的都不论。举止气度在,那才是良人!
却不知刘大夫怎的神龙见首不见尾,似久霾中上天赐的人间一段阳光。只铺那么一瞬,又收回了,倒平白添人惆怅。
乐芸怅然退下。
云华仰头看着木槿花儿。沉甸甸的花枝倚在墙头,墙上冒出七王爷的脸。作为通奸经验丰富的人士,七王爷一手拿花冠、一手攀援砖缝。踩着垫脚石爬上这样矮的墙头,固等闲耳。
他问云华:“要不要我过来替你扶着秋千索?”
云华笑了笑。
七王爷把这当作同意了,猴一样利索的爬过来,跳到地上,亏他没崴了脚脖子,花冠也没跌碎。到云华身边,一手扶了她秋千索子,一边问她:“我给你戴花好不好?”
云华又笑笑。她今儿梳的是双挂髻。两鬓垂环,顶心结发梳成卧髻,本不太适宜戴冠,但七王爷编得巧,冠形中空。只要不是高髻,也戴得过。他把花冠安在云华头上。动作很轻柔,安好了,相一相,赞道:“嗳,真是个小美人儿。”
云华想起谢小横的话,心头微跳。
“在想什么?”七王爷蹲在她面前,脸比她的脸还低些,仰头问她。
这个问题有很多种回答方式,蝶笑花也许百媚横生、刘晨寂也许平淡疏离、云舟也许娴静温婉、云裳也许调皮跳脱。云华凝视七王爷的眼睛,不假思索的采取了最直接的方式:“你会喜欢我吗?”
七王爷眨了眨眼睛:“我会像姐妹一样的喜欢你。”
阳光照下来,他的瞳仁是琥珀般颜色。琥珀是一种奇怪的宝石,它色泽温暖,但却来自早就死亡的树木,早自人类诞生前、甚至可能早自猿猴诞生前,那棵也许秀美、也许恹恹的树,死了,死前流出的眼泪,被沙土掩埋,慢慢的变成了宝石。对那棵树来说,这滴泪是它生存过的唯一证明,是销毁了就再也不再的奇迹,对人来说,这只是最普通的宝石,几乎不配进入“宝”的行列。呵,地底掩没了太多树泪,这一颗、或者那一颗,并不珍贵。
云华抬起手。
触摸他,是不合适的。但他对她的提亲本来就不合适,他对她的邀请也不合适,她的家人把她送到这里更不合适。这里,阳光照得不合适,风吹得不合适,连枝头花心里忙忙碌碌钻来钻去的蜂儿那营营嗡嗡的声音,也不合适。
她抬起手,他没有躲。
她把手覆在他眼眸前。琥珀的颜色,罩在她手心里。他的眼睫毛其实很长,云华感觉到他睫毛尖扫在她手心里,像蜜蜂的小翅子。
“你真的是没办法爱一个女孩子的,是不是?”云华问。
“是。”
“因为你自己觉得自己也是个女孩子,所以没法爱女孩子吗?”云华又问
七王爷摇头。云华的手滑下去,七王爷的眼睛从手心后露出来,带着那种奇怪的、温暖而悲伤的样子:“不是。也许有一天,我会告诉你。”
“有一天?”
“确定你是我妻子的时候。”七王爷把“妻子”两个字咬得很慢,“我也知道我这种人说妻子很讽刺,但我会把你当作人生伴侣。我的一切都跟你分享。”
“为什么急着叫我过来?”云华问。
七王爷立起身,默默把手伸到她面前,袖子里滑出一只掠子,亮在云华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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